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2019年4月1日消息,《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管理規則(徵求意見稿)》正公開徵求意見。2019年4月30日前,公眾可將意見和建議發送電子郵件至:jsfgb@csei.org.cn。
TSG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 TSG Z7002-2019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管理規則
Regulation on Non-destructive Testing Institution
for Special Equipments
(徵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布
2019年**月**日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 )
第二章 資格核准........................................................ ( )
第一節 一般要求.................................................... ( )
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 )
第三節 鑑定評審.................................................... ( )
第四節 審批發證、公告.............................................. ( )
第五節 延續和變更核准.............................................. ( )
第三章 檢測管理........................................................ ( )
第四章 監督檢查........................................................ ( )
第五章 附 則.......................................................... ( )
附件A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證........................ ( )
附件B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項目分類表.............................. ( )
附件C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條件.................................... ( )
附件D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 )
附件E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申請書.................................. ( )
附件F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證後監督檢查內容............................ ( )
本規範歷次制(修)訂情況 ( )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管理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經過核准,取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證》(以下簡稱《核准證》,樣式見附件A)後,方可在核准類別、項目(見附件B)內從事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工作,《核准證》有效期4年。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分為A、B、C三類,A類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可以從事所有特種設備的無損檢測工作;B類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可以從事除GA1級壓力管道安裝相關無損檢測工作之外的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工作;C類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可以從事除GA1級和GC1級壓力管道安裝相關無損檢測工作之外的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工作。首次申請的,按C類進行核准;持《核准證》滿1年的,可以申請B類資質;持《核准證》滿2年的,可以申請A類資質。
第四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及其檢測人員是檢測行為的責任主體,對其檢測行為、檢測質量、檢測結論終身負責,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實施監督管理,縣級及以上各級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及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資格核准
第一節 一般要求
第六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的核准分為首次核准、延續核准、變更核准。核准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鑑定評審、審批發證、公告。
第七條 申請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的機構(以下簡稱申請單位)應當持續滿足《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條件》(見附件C)的規定,按照《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見附件D)建立並有效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標準要求開展檢測工作,確保檢測工作質量。
第八條 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及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為核准機關。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A類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的受理、審批發證、公告;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B、C類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的受理、審批發證、公告。
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第九條 申請單位應當填寫《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申請書》(格式見附件E),並且提交給核准機關。
申請單位應當對其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和承諾的內容負責。
第十條 核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查工作,並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核准機關同意受理的,向申請單位出具行政許可受理決定書(受理決定書的有效期為12個月);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單位出具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
申請資料不符合要求的,核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發出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意見,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十一條 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申請不予受理:
(一)未達到本規則第七條和第九條要求的;
(二)使用不正當手段獲得核准而被撤銷《核准證》,或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被吊銷《核准證》,3年內再次提出申請的;
(三)因申請辦理核准期間未經核准從事特種設備相應活動或者偽造、變造《核准證》,核准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1年內再次提出申請的;
(四)因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核准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1年內再次提出申請的。
第十二條 申請單位的申請被受理,在鑑定評審之前,申請單位的名稱、住所、辦公地址、機構類別、核准項目和分公司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或者經原核准(受理)機關出具同意變更的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申請單位的申請被受理後,由核准機關委託鑑定評審機構對申請單位進行鑑定評審。
第三節 鑑定評審
第十四條 鑑定評審機構接受核准機關的委託開展鑑定評審工作。
第十五條 鑑定評審機構應當制定包括鑑定評審內容與方法的鑑定評審指南和作業指導文件。
第十六條 申請單位對鑑定評審工作有異議時,可以向核准機關申訴;核准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告知申請單位。
第四節 審批發證、公告
第十七條 核准機關接到鑑定評審報告後,應當在2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程序:
(一)申請單位滿足核准條件的,依法作出準予核准的書面決定;
(二)申請單位不滿足核准條件的,依法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並向申請單位發出不予許可決定書。
發現鑑定評審報告不符合要求的,責成鑑定評審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重新上報。
第十八條 對予以批准的,向申請單位頒發《核准證》。申請單位設有分公司的,《核准證》上應當註明分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第十九條 取得《核准證》的單位(以下簡稱持證機構)及其核准信息由核准機關統一向社會公告。
第五節 延續和變更核准
第二十條 持證機構申請延續核准的,應當在《核准證》有效期屆滿的6個月以前(且不超過1年)向核准機關提出延續核准申請,延續核准的申請、受理、鑑定評審、審批發證、公告按照本規則第七條至第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持證機構未按照規定時限提出延續申請的,《核准證》到期未完成核准工作的,《核准證》到期失效。
第二十一條 持證機構在《核准證》的有效期內,變更核准(含增加核准項目、機構類別、增加分公司等)的申請、受理、鑑定評審、審批發證、公告按照本規則第七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執行;變更核准的,《核准證》有效期不變。
第二十二條 在《核准證》的有效期內,持證機構的名稱、住所、辦公地址等發生變化,應當在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核准機關申請變更《核准證》。
第二十三條 持證機構因改制、重組等原因需要延期核准的,應當在《核准證》有效期屆滿的3個月以前向核准機關提出延期核准申請。經批准後可延期換證,延長的有效期不得超過1年,所延長的有效期應當在下一個核准周期內扣除。
第三章 檢測管理
第二十四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持續滿足核准條件,在核准範圍內開展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工作。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對在本機構執業的無損檢測人員實施管理:
(一)辦理無損檢測人員聘用和執業註冊手續;聘任持有相應類別、級別資格的無損檢測人員從事相應的無損檢測工作;
(二)有計劃地開展無損檢測人員的安全、誠信、技術和質量管理培訓,持續保持無損檢測人員的技術能力和質量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無損檢測人員執業檔案。
第二十六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建立信息管理系統,能夠根據需要提供真實、準確的無損檢測數據、信息。
第二十七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在作業現場、本機構(或行業網站),對項目部、分公司和工程項目的信息進行公示。信息包括名稱、地址、設立起始時間、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檢測責任師等,下同)及持證情況、檢測人員及持證情況等;公示應當在項目部、分公司設立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二十八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為工程檢測配備滿足檢測工作需要的檢測資源,任命管理人員並明確其職責和權限,對工程檢測現場實施有計劃地監督和管理。設立項目部的,應當明確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及其職責和權限,識別和制定項目部質量管理要求並有效實施。
檢測現場應當配備不少於1名持有相應檢測方法的中級及以上無損檢測人員。
第二十九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保存所有關鍵崗位人員和無損檢測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持證項目、籤字樣式等;項目部(含檢測工程項目)應當保存項目部(含檢測工程項目)所有關鍵崗位人員和無損檢測人員的姓名、崗位、持證項目、籤字樣式、允許籤字領域或範圍等。
操作、評定、校核、編制、審核、批准等人員應當在相應的檢測工藝、檢測記錄、檢測報告上簽字;保存無損檢測委託、檢測工藝、檢測記錄(含底片)和檢測報告等,保存期限不少於7年。
第三十條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存在以下違法行為的,為情節嚴重行為:
(一)核准周期內,存在以下方式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結果的。未實施檢測直接出具檢測結果的;或者以其他對象的檢測結果代替應當檢測對象的檢測結果;或者以同一部位的復檢測結果代替原檢測結果,致使應當擴展檢測而實際上未擴展檢測的情形發生兩次以上的;
(二)檢測結果失實構成事故致因的;
(三)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核准證》,利用其從事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的;
(四)其它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加強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鼓勵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行業組織通過組織檢測能力驗證與比對、推動信息化建設、行業調查、行業通報等方式加強行業自律,推動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特種設備無損檢測管理水平。
第三十二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包括證後監督檢查、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證後監督檢查是指由核准機關對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持續滿足核准條件而開展的檢查。證後監督檢查由核准機關組織實施,每年監督檢查的比例應當不小於當年度核准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總數的20%,檢查內容見《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證後監督檢查內容》(見附件F)。
第三十四條 日常監督檢查是指對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正在實施的工程項目(含項目部、從事檢測業務的分公司)實施的檢查。
日常監督檢查由無損檢測工程項目(含項目部、從事檢測業務的分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和縣級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組織實施。
日常監督檢查內容,一般包括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資質、現場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及任職條件、無損檢測人員資格、檢測設備、核准項目範圍內從事檢測、現場檢測作業文件的配備、檢測記錄的形成以及上述人員相關信息現場公示情況等。
第三十五條 專項監督檢查是指受特種設備事故調查組委託、投訴舉報、各級政府和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的專項整治、相關單位對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有異議提出的申訴等進行的檢查。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則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規範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15年1月7日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規則》(TSG Z7005—2015)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TSG Z7003—2004)中有關無損檢測機構核准的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A
中華人民共和國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證
Accreditation Certificate o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nd Testing Insi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編號:
機構名稱:
住 所:
辦公地址:
經審核,獲準在下列項目及範圍內從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
(注1:在「類別」欄內填寫無損檢測A類、無損檢測B類、無損檢測C類;本注不印製。)
(注2:在「備註」欄內填寫限制範圍及分公司名稱;類別為無損檢測B類的,「備註」中註明「不包括GA1級壓力管道安裝無損檢測」;類別為無損檢測C類的,「備註」中註明「不包括GA1、GC1級壓力管道安裝無損檢測」;本注不印製。)
發證機關: (發證機關章)
發證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
附件B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項目分類表
核准項目
代碼
射線檢測
RT
超聲檢測
UT
磁粉檢測
MT
滲透檢測
PT
渦流檢測
ECT
聲發射檢測
AE
衍射時差法超聲檢測
TOFD
相控陣超聲檢測
PA
漏磁檢測
MFL
附件C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條件
C1 通用條件
C1.1 法人資格
具有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C1.2 關鍵崗位人員
(1)技術負責人,熟悉特種設備無損檢測相關的業務以及法律和法規,具有崗位需要的業務能力,至少取得一項與申請核准項目對應的Ⅲ級無損檢測人員資格;相對應的無損檢測項目未設置Ⅲ級資格的,至少取得一項與申請核准項目對應的Ⅱ級無損檢測人員資格(不少於4年)。
(2)質量負責人,接受過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質量管理方面的專門培訓,具有無損檢測相關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崗位需要的業務能力,至少取得一項與申請核准項目對應的Ⅱ級無損檢測人員資格。
(3)無損檢測責任師,具有崗位需要的技術業務水平,取得與所承擔的檢測項目相對應的Ⅱ級(取得相應資格不少於4年)或Ⅲ級無損檢測人員資格。
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不得兼任無損檢測責任師;項目部和從事檢測業務的分公司配備的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和檢測責任師也應當滿足前款要求。
C1.3 人員培訓
持證人員在核准周期內,應當接受過不少於16學時/年的技術和質量管理知識培訓;其中,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內部審核人員和其他從事質量管理的人員應當熟悉質量管理,接受特種設備質量管理體系知識專門培訓8學時/年。
C1.4 檢測儀器設備
具有與申請項目相適應的無損檢測儀器設備,不同核准項目對同一檢測儀器設備有要求的,應當滿足最高要求,具體配備要求見表C-1。
表C-1 無損檢測設備配備要求*
核准項目(代碼)
需要配備的檢測設備
RT
(1)射線檢測裝置8臺,其中管電壓≥300kV的X射線檢測裝置(或者γ射線機)至少2臺;
(2)射線報警儀10臺;
(3)底片烘乾箱以及黑度計(含標準密度片)各1臺;
(4)暗室設施和膠片衝洗裝置各1臺(套);
(5)觀片燈4臺,其中至少1臺的亮度≥80000cd/m2,其他觀片燈的亮度≥40000cd/m2;
(6)曝光曲線製作裝置1套
UT
(1)數字式超聲檢測儀5臺;
(2)數字式測厚儀1臺;
(3)NB/T 47013.3規定的標準試塊、對比試塊各1套,至少包括鋼焊接接頭用試塊(包括CSK-ⅠA、CSK-ⅡA-1、CSK-ⅡA-2)、鋼管環向對接焊接接頭用試塊(包括GS-1、GS-2、GS-3、GS-4)和鋼板用試塊(包括階梯平底試塊、1~3號對比試塊)
MT
(1)磁粉檢測設備5臺(其中至少1臺適用於棒狀和管狀部件的檢測);
(2)黑光燈1臺;
(3)光照度計和黑光輻照度計各1臺;
(4)磁懸液濃度沉澱管1個;
(5)NB/T 47013.4規定的標準試片(塊)至少1套;
(6)磁粉檢測設備自校裝置1套(含45N、118N提升力試塊各1塊,磁場指示器1臺)
PT
(1)黑光燈1臺;
(2)NB/T 47013.5規定的A型對比試塊和B型試塊各2塊
ECT
(1)多頻渦流檢測儀2臺;
(2)檢測線圈2套;
(3)NB/T 47013.6規定的靈敏度調試標準試樣或者對比試樣1套
AE
(1)聲發射檢測儀1臺(通道數≥16);
(2)NB/T 47013.9規定模擬源1套;
(3)NB/T 47013.9規定的各類靈敏度調試試塊和對比試塊各1套;
TOFD
(1)衍射時差法超聲檢測儀2臺(通道數≥2);
(2)不同頻率的TOFD探頭至少6對(頻率範圍為2.5MHz~10MHz);
(3)帶位置傳感器的掃查裝置以及相關附件2套;
(4)NB/T 47013.10規定的12mm~100mm對比試塊和模擬試塊各1套
PA
(1)相控陣超聲檢測儀2臺(通道數≥16);
(2)不同頻率的PAUT探頭至少2個(頻率範圍為2.5MHz~10MHz、陣元數≥16);
(3)帶位置傳感器的掃查裝置以及相關附件2套;
(4)NB/T 47013.15規定的標準試塊、對比試塊和模擬試塊各1套
MFL
(1)智能腐蝕內檢測器3臺(其中,DN≥800mm1臺;500mm≤DN<800mm1臺);
(2)智能變形檢測器3臺(其中,DN≥800mm1臺;500mm≤DN<800mm1臺);
(3)內檢測數據分析軟體1套;
(4)管體腐蝕成像檢測儀1臺;
(5)地面標記模塊50個;
(6)數字式測厚儀2臺
註:表中所要求的儀器或設備,其產權均系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自身。
C1.5 質量管理體系
建立與申請核准項目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並持續有效運行。
C1.6 檢測業績與檢測能力
(1)申請延續核准的項目,在上一核准周期內,應當有相應的檢測業績。
(2)申請首次核准或變更核准(僅指增加核准項目)的,通過現場評價檢測能力或採信檢測能力比對與驗證結果(結果達到基本滿意及以上);申請延續核准的,通過檢測工作質量檢查或檢測能力比對與驗證結果(結果達到基本滿意及以上)。
(3)申請MFL資質,應當使用自有的檢測設備、數據判讀系統完成檢測和數據判讀,通過現場專家見證或採信檢測能力比對與驗證結果(結果達到基本滿意及以上)。
C1.7 信息管理系統
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具備無損檢測人員管理、工程項目管理、檢測過程管理、檢測記錄和報告管理、統計查詢等功能,實現檢測過程和結果可驗證可追溯。
C1.8 法律法規文件
配備與申請核准項目相適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以及相關標準,並且保持有效版本。
C2 A類專項條件
C2.1 核准項目
取得的核准項目不少於6項。
C2.2 人員
依法辦理聘用手續的與核准項目相對應的全職持Ⅱ級及以上無損檢測資格的人員不少於70人,其中Ⅲ級無損檢測人員不少於8人。每個核准項目配備的無損檢測人員還應當滿足表C-2的要求。
表C-2 無損檢測人員配備要求
核准項目(代碼)
需要配備的人員
Ⅲ級
Ⅱ級
RT*
≥2
≥6
UT
≥2
≥6
MT
≥1
≥6
PT
≥1
≥6
ECT
≥1
≥4
AE
≥1
≥4
TOFD
≥1(UT)
≥4
PA
≥1(UT)
≥4
MFL
-
≥4
註:從事DR或CR檢測的,還應當配備相應的檢測設備和人員。
C2.3 場地與設施
具有與其承擔的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測試驗場地、辦公場所、設施以及環境條件,其中檢測試驗場地和固定辦公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m²,並且滿足以下要求:
(1)有滿足試驗或者儀器調試的場所與設施;
(2)有滿足儀器設備存放要求的貯存場所;
(3)有滿足檔案存放要求的存放場所與設施。
C2.4 數位化檢測過程管理系統
具備檢測過程實時可見、檢測信息實時可查、檢測底片及圖譜數位化保存的管理系統。
C3 B類專項條件
C3.1 核准項目
取得的核准項目不少於5項。
C3.2 人員
依法辦理聘用手續的與核准項目相對應的全職持Ⅱ級及以上無損檢測資格的人員不少於50人,其中Ⅲ級無損檢測人員不少於5人;每個核准項目配備的無損檢測人員還應當滿足表C-2的要求。
C3.3 場地與設施
具有與其承擔的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測試驗場地、辦公場所、設施以及環境條件,其中檢測試驗場地和固定辦公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600m²,並且滿足以下要求:
(1)有滿足試驗或者儀器調試的場所與設施;
(2)有滿足儀器設備存放要求的貯存場所;
(3)有滿足檔案存放要求的存放場所與設施。
C3.4 數位化檢測過程管理系統
具備檢測底片及圖譜數位化保存的管理系統。
C4 C類專項條件
C4.1 核准項目
取得的核准項目不少於2項。
C4.2 人員
依法辦理聘用手續的與核准項目相對應的全職持Ⅱ級及以上無損檢測資格的人員不少於25人,其中Ⅲ級無損檢測人員不少於3人;每個核准項目配備的無損檢測人員還應當滿足表C-2的要求。
C4.3 場地與設施
具有與其承擔的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測試驗場地、辦公場所、設施以及環境條件,其中檢測試驗場地和固定辦公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300m²,並且滿足以下要求:
(1)有滿足試驗或者儀器調試的場所與設施;
(2)有滿足儀器設備存放要求的貯存場所;
(3)有滿足檔案存放要求的存放場所與設施。
附件D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D1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D1.1 總要求
(1)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實施、保持並且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應當與其自身特點和檢測活動相適應;
(2)質量管理體系應當文件化,並在機構內得到貫徹和執行;
(3)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應當描述內部組織(含分公司)行政管理、質量管理的結構、職責和隸屬關係;
(4)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應當制定措施,保證檢測工作的公正性,對檢測過程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和技術秘密履行保密義務;
(5)設有分公司的,建立和實施的質量管理體系應當覆蓋所有的分公司。
D1.2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由以下文件構成:
(1)質量手冊;
(2)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
(3)作業指導書;
(4)記錄表格;
(5)與檢測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相關標準、政府文函等外來文件。
D1.3 質量手冊
質量手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量方針;
(2)質量目標;
(3)適用範圍;
(4)機構概況;
(5)行政管理和質量管理的組織結構、職責和隸屬關係描述;
(6)對檢測工作質量有影響的相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
(7)各質量要素及其相互關係的原則性描述;
(8)支持性文件等。
D1.4 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是對各質量要素的具體描述,其內容和數量應當滿足檢測工作開展的需要。
D1.5 作業指導書
作業指導書是對檢測過程及相關質量活動的具體描述,通常包括檢測工藝規程、操作指導書(工藝卡)、檢測儀器設備操作規程、檢測儀器設備內部校準規程、安全和應急措施等。
C1.6 文件控制程序
應當建立和實施文件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識別受控文件的類別;
(2)對文件的編制和審批進行控制;
(3)明確文件的標識要求,對文件進行唯一性標識;
(4)識別文件的發放範圍,對發放過程進行控制;
(5)明確文件歸檔和保管;
(6)定期和不定期地對文件進行評審;
(7)對文件更改進行控制;
(8)對作廢文件進行回收,明確作廢文件的處置方式;
(9)明確外來文件收集、標識、發放、保管、回收的規定。
文件可以任何形式的媒介呈現。
D1.7 記錄控制程序
D1.7.1 一般要求
應當建立和實施記錄控制程序,並且符合以下要求:
(1)記錄形成規定格式,且信息滿足質量管理體系實施的需要。
(2)記錄填寫應當齊全、清晰、規範。
(3)明確記錄標識、收集、存檔、保存期限和處置的規定。
D1.7.2 檢測記錄
除本附件D1.7.1符合一般要求外,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包含足夠的信息以保證該檢測過程在儘可能接近原條件的情況下能夠復現,通常包括抽樣人員、檢測人員及其唯一性標識、校核人員及其唯一性標識,被檢測設備的標識、技術參數、狀態和環境條件,所使用的檢測儀器設備標識,檢測依據、檢測項目及內容、結果及日期,記錄編號等;
(2)在檢測現場形成;
(3)更正過程應當可追溯;
(4)制定填寫規定等。
D2 最高管理者管理職責
D2.1 質量方針
應當策劃和制定質量方針。質量方針與機構的宗旨與性質相適應,並且滿足政府和客戶的要求。
D2.2 質量目標
應當制定與質量方針相適應的質量目標。質量目標應當能夠量化、分解和考核。
D2.3 組織結構及職責
應當策劃機構的內部行政管理和質量管理組織結構,明確對檢測質量有影響的部門與崗位的職責和相互關係。
D2.4 管理評審
應當建立和實施管理評審控制程序,最高管理者應當定期組織管理評審,以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評審通常每十二個月進行一次。
D2.4.1 管理評審輸入
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情況,分析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適宜性。重點關注檢測質量、檢測安全、質量管理體系變更、上次管理評審結果、內外部審核結果、質量目標考核結果、客戶反饋以及投訴與抱怨、糾正及糾正措施實施情況等;
(2)內部需求。資源、業務範圍、管理模式等變化;
(3)外部需求。包括政府和客戶的要求,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和相關標準要求等變化;
(4)改進建議。
D2.4.2 管理評審輸出
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量管理體系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評價;
(2)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適宜性;
(3)改進措施。
D2.5 其他職責
還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傳達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履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滿足政府與客戶要求;
(2)確保檢測活動獲得必要的資源;
(3)建立、實施和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4)確保機構在核准的範圍內從事檢測工作;
(5)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D3 資源配置
D3.1 人員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人員控制程序,對與檢測有關的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無損檢測人員的管理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配備滿足檢測工作需要的人員,並與其履行合法的聘用手續;
(2)明確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並對人員任職資格和能力進行確認;
(3)對人員進行技術和質量管理培訓,制定和實施內部與外部培訓計劃,明確培訓方式和方法,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其中,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內部審核人員和其他從事質量管理的人員應當接受過特種設備質量管理體系知識的專門培訓;
(4)對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評價;
(5)建立人員執業檔案,內容至少包括學歷、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培訓經歷、考核評價結果、檢測經歷(含工程項目、方法、數量、檢測時間、地點等)等。
D3.2 檢測儀器設備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檢測儀器設備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明確檢測儀器設備採購技術要求,並對採購的檢測儀器設備進行驗收;
(2)配備滿足檢測工作需要的檢測儀器設備,建立檢測儀器設備臺帳,規定檢測儀器設備狀態標識和唯一性標識;
(3)檢測儀器設備應當有適宜的保存條件;
(4)建立檢測儀器設備檢定、校準和核查臺帳,制定檢定、校準和核查計劃,對實施結果進行確認;
(5)識別和建立檢測儀器操作規程;必要時,對使用人員進行培訓和授權;
(6)識別、建立和實施檢測儀器設備的領用、狀態確認、使用、歸還記錄;
(7)檢測儀器設備出現異常狀況時,應當停止使用,進行標識和處置,並對之前檢測結果的影響進行評價;
(8)建立檢測儀器設備檔案,包括出廠資料,採購驗收記錄,檢定、校準和核查記錄,使用、維修、保養記錄等。
D3.3 檢測設施
應當配備檢測所需要的檢測設施,識別、監督和記錄檢測環境條件,當檢測設施和環境條件不滿足要求時,應當停止檢測。
D4 檢測實施
D4.1 合同評審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合同評審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客戶的要求(如檢測方法、檢測數量、檢測比例、抽樣要求、執行標準、檢測記錄要求、檢測報告格式要求等)明確,且形成文件(合同);
(2)在核准項目範圍內從事檢測工作,有充分的能力和資源來滿足客戶要求;
(3)開展檢測的條件能夠得到滿足,如進入現場的安全要求、開展檢測的工作條件等;
(4)對擬分包的檢測工作進行評審和確認;
(5)合同的偏離應當與客戶溝通並得到確認;
(6)明確合同評審的範圍、內容和方式。
D4.2 工作指令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工作指令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明確工作指令下達的途徑和方式,配備滿足檢測工作要求的檢測資源(包括檢測人員、檢測設備、檢測設施等),任命管理人員並明確其職責和權限,對工程檢測實施有計劃的監督(明確監督的頻次、方式等),對工程項目進行信息公示;設立項目部的,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1)項目部的成立經過批准,項目部資源(包括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檢測人員、檢測設備、檢測設施及場地、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等)配置應當滿足合同及檢測工作的需要,任命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
(2)明確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和無損檢測人員職責、權限和相互關係;
(3)識別和制定項目部質量管理要求,並有效實施;
(4)在公司網站履行項目部信息公示和撤銷的程序。
D4.3 檢測過程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檢測過程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應當在檢測現場公示項目(部)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和無損檢測人員的姓名、崗位、持證項目;並保存上述人員籤字樣式、允許籤字領域或範圍;
(2)公司應當對工程檢測的資源、質量、技術、安全、業務等有計劃地監督;
(3)公司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應當覆蓋檢測項目(部)。
D4.4 檢測方法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檢測方法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優先使用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規定的方法;
(2)當使用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規定之外的方法時,應當對檢測方法進行技術評審、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客戶;
(3)當檢測方法發生偏離時,應當履行允許偏離的審批手續,並告知客戶。
D4.5 服務和供應品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服務和供應品控制程序,對影響檢測質量的服務(包括檢測設備檢定和校準服務、維修和和維護保養等)和供應品(包括軟體、試塊、耗材、標準物質等)的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1)對服務方和供應方進行評價,建立服務方和供應方檔案;
(2)對採購技術要求進行評審,履行審批手續;
(3)對採購的服務和供應品進行驗收;
(4)供應品應當進行適宜的儲存。
D4.6 委託(分包)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委託(分包)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識別委託(分包)的項目;
(2)對委託(分包)方進行評價,並建立評價檔案;
(3)檢測前將委託(分包)安排書面通知客戶,得到客戶的同意;。
(4)明確委託(分包)的委託、要求,並對委託(分包)結果進行確認;
(5)對委託(分包)工作質量進行監督。
D4.7 抽樣及樣品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抽樣及樣品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識別抽樣及樣品的管理對象及範圍;
(2)明確抽樣的方式和方法,並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3)明確樣品接收、保護、儲存、留樣、處置的規定;
(4)建立樣品臺帳,並對樣品進行唯一性標識。
D4.8 檢測工作安全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檢測工作安全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對檢測過程中的危險源和潛在的風險進行識別、評價;
(2)制定和實施風險控制、安全應急措施;
(3)定期評審風險控制措施,演練安全應急措施;
(4)對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D4.9 檢測報告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檢測報告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檢測報告格式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或標準的要求,涉及的信息應當齊全、完整;採用客戶要求的格式時,應當將其納入質量管理體系進行控制;
(2)內容至少包括檢測依據、結果和結論;必要時,還包括對檢測結論的解釋和說明;
(3)信息應當正確、準確、清晰地表達,檢測報告不得修改;
(4)包含有分包方提供的檢測結果時,檢測報告中應當註明;
(5)檢測報告應當由機構負責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員批准;
(6)包含編制、審核和批准人員信息及其唯一性標識;
(7)明確檢測報告的編號、審批、收集、貯存、保存期限和處置的規定;
(8)檢測報告發出後需要更正時,對於不影響檢測結論的更正,可以採用補充說明方式,書面傳遞給客戶;對於影響檢測結論的更正,應當向客戶提供更正後的檢測報告,並且將原檢測報告收回,一併歸檔;
(9)檢測報告應當加蓋檢測機構公章或專用章,印章應當有專人保管,並且建立使用管理規定。
D4.10 檢測工作監督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檢測工作監督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制定監督計劃,明確監督的組織、方式、實施要求和結果處置等;
(2)監督的方式通常包括定期考核檢測人員的工作能力和質量、定期評審已發出的檢測報告、利用相同或者不同方法進行重複檢測等;
(3)有計劃地參與檢測機構間的比對或者能力驗證活動等。
D5 分析與改進
D5.1 內部審核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內部審核控制程序,驗證質量管理體系實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內部審核由質量負責人策劃並組織實施,覆蓋質量管理體系所有要素和部門;
(2)每十二個月至少進行一次;
(3)編制內部審核計劃,並經過審批;
(4)由經過培訓和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審核人員,編制內部審核檢查表、實施內部審核;審核人員應當獨立於被審核的活動;
(5)及時採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
(6)出具內部審核報告。
D5.2 不符合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不符合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對不符合的嚴重性進行評價,並對其可接受程度做出判定;
(2)明確糾正及糾正確認的控制要求;
(3)採取糾正行動;
(4)當不符合影響所檢測設備的結論時,通知客戶和負責該設備登記的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
(5)評價不符合再度發生的可能性。
D5.3 糾正措施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糾正措施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分析、確定不符合產生的主要原因;
(2)制定、評價、實施糾正措施;
(3)驗證糾正措施的有效性。
D5.4 糾正預防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糾正預防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明確預防措施的啟動時機與要求;
(2)明確潛在不符合收集職責、方式和方法;
(3)分析、確定潛在不符合產生的主要原因;
(4)制定、評價、實施改進措施;
(5)驗證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D5.5 投訴與抱怨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投訴與抱怨控制程序,並且達到以下要求:
(1)明確受理投訴與抱怨的職責、途徑、接受方式;
(2)明確投訴與抱怨的處理流程及跟蹤驗證的規定;
(3)規定改進的途徑。
D5.6 數據統計分析控制
應當建立和實施數據統計分析控制程序,分析內容應當包含以下信息:
(1)明確數據信息收集的範圍、內容,至少包含客戶滿意度、與檢測質量和安全相關的活動結果、資源的匹配度等;
(2)明確數據分析的方式與方法;
(3)規定數據分析結果的應用要求。
C6 與政府、行業和客戶關係
(1)明確按規定進行資格核准;
(2)明確按規定接受監督檢查,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3)機構名稱、住所、辦公地址等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履行變更手續;
(4)在實施現場檢測前,應當告知當地負責特種設備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附件E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准申請書
TSZS005-2003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
核准申請書
申請單位:
申請日期:
機構類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
一、申請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住 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類 型
成立日期
營業期限
登記機關
所 在 國
所 在 省
所在市(地)
所在區(縣)
聯 系 人
電 話
手 機
電子郵箱
傳 真
郵 編
辦公地址
Ⅱ級無損檢測人員(人)
Ⅲ級無損檢測人員(人)
辦公及試驗場地面積(米2)
取得
相關
認證
認證項目
認證機構
認證日期
認證有效期
共 頁 第 頁
二、核准類別、申請類別及項目
核准類別
首次核准/延續核准/增項核准/升級核准
機構類別
A類/B類/C類
序號
項目代碼
首次核准
原有核准
增項核准
三、申請單位承諾
我作為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鄭重承諾: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全部真實、準確;聘用的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均為全職聘用人員,均履行了合法的聘用手續,提供的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承諾均為其本人籤字,無掛證人員;獲得《核准證》後我公司將持續保持滿足核准條件,若違反上述承諾,願承擔包括吊銷《核准證》等行政處罰。
法定代表人(籤字): 年 月 日
申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共 頁 第 頁
四、分公司情況
名 稱
辦公地址
負責人
承擔的檢測項目
五、檢測業績
年 份
收入(萬元)
備註
合 計
共 頁 第 頁
六、無損持證人員承諾
本人鄭重承諾:本人全職在申請單位從事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工作,與申請單位籤訂了勞動合同險,不屬於掛證人員;在申請單位聘用期間內,不再在其它單位從事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工作,若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承擔包括吊銷資格證等行政處罰。
承諾人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持證項目及級別
籤名及日期
共 頁 第 頁
七、主要檢測設備情況
序號
型號/規格
數量(臺/套)
備註
共 頁 第 頁
八、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目錄
序號
文件資料名稱
頁數
備 注
九、其他
共 頁 第 頁
附件F
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證後監督檢查內容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及要求
一、資源條件
1
法律地位
查閱營業執照
2
公正性
查閱營業執照、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3
關鍵崗位人員
查閱任命文件、資格證,核實任職資格
4
人員
查閱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無損檢測資格證、註冊證明、培訓記錄
5
檢測儀器設備
檢查實物,查閱採購發票
6
場地與設施
檢查實物,查閱自有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7
信息管理系統
檢查實物
8
數位化檢測過程管理系統
檢查實物
9
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標準
檢查實物
二、質量管理體系
1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查閱體系文件的結構、層次、標識等
2
文件控制
查閱文件制(修)訂、文件標識、文件發放、外來文件控制記錄
3
記錄控制
查閱記錄格式;檢查記錄收集、編號、貯存、保存期限、處置情況
4
質量目標
查閱考核辦法、考核記錄
5
職責與權限
查閱與檢測有關的崗位職責的權限
6
管理評審
查閱管理評審記錄
7
人員
查閱人員聘用合同、人員培訓記錄、人員檔案
8
檢測儀器設備
查閱設備臺帳、檢定/校準臺帳、檢定/校準計劃、檢定/校準記錄、使用管理記錄等,檢查檢測儀器設備實物
9
檢測評審
查閱檢測合同、合同偏離記錄
10
工作指令
查閱工作指令下達、人員任命、職責與權限、管理要求識別的記錄
11
檢測過程
查閱資源配備記錄、公司檢查記錄
12
檢測方法
抽查檢測檔案,確認方法選擇,查閱非標方法使用、方法偏離記錄
13
服務和供應品
查閱評價、採購實施記錄
14
委託(分包)
查閱評價、分包實施記錄
15
抽樣及樣品
查閱抽樣計劃、抽樣、接收、標識、處置記錄
16
檢測工作安全
查閱危險源識別、評審措施、演練安全應急措施、安全培訓記錄
17
檢測報告
查閱報告格式,查閱報告收集、編號、編目、貯存、保存期限、審批、用章記錄
18
檢測工作監督
查閱監督計劃、監督實施記錄
19
內部審核
查閱審核記錄
20
不符合控制
查閱不符合處置記錄
21
糾正措施
查閱糾正措施記錄
22
預防措施
查閱預防措施記錄
23
投訴與抱怨
查閱投訴與抱怨記錄
24
數據分析
查閱數據分析記錄
三、檢測工作質量
1
工藝文件
查閱操作規程,評價其適宜性、有效性
2
記錄、報告格式
查閱記錄、報告格式,評價其適宜性、有效性
3
報告內容
查閱報告,評價其齊全性和準確性
4
缺陷定性、定位、定量
查閱報告,評價其準確性(含底片評定與描描圖評定)
5
檢測部位描述
查閱報告,評價其準確、清晰、完整
6
審批及印章
查閱報告,評價其齊全性、符合規定
7
記錄與報告
查閱記錄和報告,評價其信息的一致性
8
委託(分包)
查閱記錄和報告,評價其委託(分包)控制
9
超核准範圍從事檢測
查閱報告,核查超出核准的項目從事檢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