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力偶

2021-01-20 螢火微課

進入大學之後,第一次接觸到了力偶的概念。很多同學對這個概念還是比較模糊,因為對物體施加力才是最直觀的,也符合我們生活中的認識。初中、高中一直在講牛頓定律,在力的作用下物體保持平衡或改變運動狀態,並沒有涉及力偶。那什麼是力偶?實際上,只有物體受兩個及其以上的力作用時,才涉及到力偶的概念。

工程實踐中的物體更多的是受到多個力的共同作用,也就是力系。不失一般性,我們研究兩個力之間的關係就能反應出力系處理的整個過程。比如,求一個力系的合力,我們先求任意兩個力的合力,然後把這個合力與第三個力合成,如此循環往復最終得到整個力系的合力。在整個過程中,我們每次處理的實際上都是兩個力之間的合成。

我們以平面中的兩個力為例。平面中的兩個力只可能存在兩種位置關係,一種是相交,一種是平行。對於兩個相交的力,可以根據平行四邊形法則確定其合力的大小,這裡不再過多介紹,以後找機會單獨介紹平行四邊形法則合成力的起源和發展。這裡,我們重點講一下兩個平行力的合成。

講力偶必須要從平行力的合成講起。

如圖1所示,剛體在A點和B點受兩個同向平行力F1和F2作用,根據加減平衡力系公理,在AB連線上加上一對平衡力F,並不改變剛體的受力效應。在A點的力F和F1合成為合力F3,在B點的力F和F2合成為合力F4,F3和F4作用線匯交於D點。實際上,根據力的可傳性,D點的力F3與A點F3一樣,由力F和F1構成,D點的力F4和B點F4一樣,由力F和F2構成。顯然,在D點左右兩個水平力F是一對平衡力,可以去掉,最終的合力為R=F1+F2,方向與F1和F2平行。

合力的位置可以根據相似三角形來確定:A點的力三角形和三角形ACD相似,F1/CD=F/AC;B點的力三角形和三角形BCD相似,F2/CD=F/BC;結合兩式,約去CD,則F1/BC=F2/AC。

兩同向平行力的合成結果是一個力,這個力的大小等於原兩力大小之和,作用線與兩力平行,並內分原兩力的作用點為兩段,使這兩段的長度與原兩力的大小成反比,合力的指向與原兩力相同。

如圖2所示,剛體在A點和B點受兩個大小不等的反向平行力F1和F2作用,且F2>F1。根據加減平衡力系公理,在AB連線上加上一對平衡力F,並不改變剛體的受力效應。在A點的力F和F1合成為合力F3,在B點的力F和F2合成為合力F4,F3和F4的作用線匯交於D點。實際上,根據力的可傳性,D點的力F3與A點F3一樣,由力F和F1構成,D點的力F4和B點F4一樣,由力F和F2構成。顯然,在D點左右兩個水平力F是一對平衡力,可以去掉,最終的合力為R=F2-F1,方向與F2同向。

合力的位置可以根據相似三角形來確定:A點的力三角形和三角形ACD相似,F1/F=CD/AC;B點的力三角形和三角形BCD相似,F2/F=CD/BC;結合兩式,約去CD,則F1/F2=BC/AC。

大小不同的兩反向平行力的合成結果是一個力,這個合力的大小等於原兩力大小之差,作用線與原兩力平行,且在原兩力較大一個的外側,並外分原兩力的作用點為兩段,使這兩段的長度與原兩力的大小成反比,合力的指向與較大的外力相同。

這裡特別需要注意,對於兩反向平行力的合成,我們有一個前提條件是兩個大小不等的力。那兩個大小相等的力有什麼問題呢?若反向平行力F1=F2,則根據如上合成法則,合力大小R=0,且BC=AB*F1/R=∞(由於F2/F1=AC/BC,則F2/F1-1=AC/BC-1,即R/F1=AB/BC)。說明合力的作用點C不存在,所以該對平行力不能合成為一合力。


綜上所述,一對反向等大的平行力合力大小為零,位置在無窮遠處,說明該對平行力不能合成為一合力。然而,實際中有很多這樣類似的一對反向等大平行力,如圖3所示。並且這對平行力很明顯會使物體有轉動效應。針對反向等大的平行力,法國的力學家潘索(圖4)最早提出了力偶的概念。

這對反向等大的平行力(力偶),有幾個獨特的性質,介紹如下:

(1)該對反向等大平行力對任意一點O的合力矩為定值,與點O的位置無關,如圖5所示,合力矩大小為力的大小與兩力之間平行距離的乘積。故,針對該反向等大的平行力(力偶),又給定了一個力偶矩的概念。實驗表明,(等大反向平行力)力偶對物體只能產生轉動效應,且當力愈大或兩力間的平行距離(力偶臂)愈大時,力偶使剛體轉動效應就愈顯著。因此,力偶對物體的轉動效應取決於:力偶中力的大小、力偶的轉向以及力偶臂的大小。在平面問題中,將力偶中的一個力的大小和力偶臂的乘積冠以正負號,作為力偶對物體轉動效應的量度,稱為力偶矩,用M表示M(F)=±F•d。通常規定:力偶使物體逆時針方向轉動時,力偶矩為正,反之為負。

圖5 反向等大平行力的合力矩

(2)如圖6所示,作用於剛體上的一對反向等大平行力(力偶M),其力的大小為F,力偶臂為d。根據兩同向平行力的合成法則,A點的力F可以分解為兩個同向平行力,這兩個平行力滿足F1+F2=F。假定F1作用於B點,F2作用於C點,則F1/AC=F2/d。另外,B點的力F和F1合成為F-F1=F2,那麼B點的力F2和C點的力F2形成一個新力偶,且力偶矩為M=F2*(AC+d)=Fd,力偶矩保持不變。


圖6 協調改變力和力偶臂的大小

即:只要保持力偶矩不變,可以同時改變力偶中力的大小與力偶臂的長短,對剛體的作用效果不變。


(3)如圖7所示,作用於剛體上的力偶M,其力的大小為F,力偶臂為d。根據加減平衡力系公理,在AB連線上加上一對平衡力T,對剛體的受力效應不變。A點的力F和T合成為F1,B點的力F和T也合成為F1,且F1=F/sinθ。可以通過改變施加平衡力T的大小來改變合力的方向角θ,從而改變合力F1的大小。顯然,A點的力F1和B點的力F1同樣構成一個力偶,其力偶臂為d•sinθ,力偶矩為M=F1•d•sinθ=Fd,力偶矩不變。此外,根據力的可傳性,力偶還可以在其力作用線上任意滑動。因此,只要保持力偶矩不變,力偶可在其作用面內任意轉移。

圖7 力偶的可轉移性

即:只要保持力偶矩不變,力偶可在其作用面內任意轉移,且可以同時改變力偶中力的大小與力偶臂的長短,對剛體的作用效果不變。


力和力偶是靜力學中兩個基本要素。力偶與力具有不同的性質:

(1)力偶不能簡化為一個力,即力偶不能用一個力等效替代。因此力偶不能與一個力平衡,力偶只能與力偶平衡。

(2)力偶對其作在平面內任一點的矩恆等於力偶矩,與矩心位置無關。

(3)在同一平面內的兩個力偶,只要兩力偶的力偶的代數值相等,則這兩個力偶相等。這就是平面力偶的等效條件。

根據力偶的等效性,可得出下面兩個推論:

推論1:力偶可在其作用面內任意移動和轉動,而不會改變它對物體的效應。

推論2:只要保持力偶矩不變,可同時改變力偶中力的大小和力偶臂的長度,而不會改變它對物體的作用效應。

由力偶的等效性可知,力偶對物體的作用,完全取決於力偶矩的大小和轉向。因此,力偶可以用一帶箭頭的弧線來表示如圖8所示,其中箭頭表示力偶的轉向,M表示力偶矩的大小。

圖8 力偶用帶方向箭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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