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6 日是第 20 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4 月 24 日,大連中院召開"大連市智慧財產權案件繁簡分流、要素式審判"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智慧財產權速裁案件要素式審判若干規定 ( 試行 ) 》。這是大連中院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常態,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機制改革,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據數據統計,2016 年至 2019 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 6901 件,其中,商標權糾紛案件、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以下稱兩類案件)佔比重較大,分別佔 23.2%、31.4%,並呈逐年增長態勢。
據大連中院民四庭負責人趙林介紹,兩類案件具有顯著特徵:法律關係較為簡單明晰;有一定比例為原告相同的批量維權案件;案件的審理要點比較集中;被告一般不提出實質性抗辯;訴訟標的額較小;法律適用明確、裁判標準統一。針對兩類案件的特點及較大的案件受理數量,大連中院認為,兩類案件可作為簡案,進行要素式審判。所謂要素式審判是指圍繞案件的基本要素進行歸納,圍繞爭議要點進行審理,並製作裁判文書的一種審判方式。
為更好的推進智慧財產權案件繁簡分流、兩類案件要素式審判,大連法院以"兩表"為指引,設計要素式審判司法文書及庭審模式。兩類案件原告、被告需要分別填寫《訴訟要素表》、《答辯要素表》,明確當事人準確信息,原告需要填寫訴訟請求、權利情況、侵權行為、侵權情節、賠償數額等要素事項及依據,被告則需要填寫答辯意見、抗辯要素事項及依據等,並由原告、被告籤字或蓋章確認。"兩表"的合理運用,既是訴訟指引,又是裁判指引,引導當事人有效抗辯,有針對性地舉證、質證和辯論,將有爭議的要素事實作為庭審重點,有利於準確把握審判要素,簡化程序,提高庭審效率。
大連法院《智慧財產權速裁案件要素式審判若干規定 ( 試行 ) 》的制訂,將有力地指導全市兩級法院開展智慧財產權案件類案專審、簡案快審、繁簡分流工作,有助於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統一裁判標準、提高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為大連市兩先區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丹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嶽宇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