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的初始階段,我們就很喜歡娛樂,喜歡好玩兒的事。
在我們小時候,除了去找能讓我們開心的事情以外,很少幹別的。
尋找讓自己快樂的東西,例如小水坑、蠟筆、球、泰迪熊、電腦和一些在廚房抽屜裡的發現的小玩意。但只要事情變得令人沮喪或無聊了,我們就會幹脆放棄掉,然後去找新的樂子。
而且也沒有其他人會在乎。
到了五六歲的時候,我們突然要面對一個可怕的東西:「負責任」。
它意味著有些事,實際上是非常多的事情,我們都必須得去做。
不是因為我們喜歡或覺得有意義。
而是因為其他人,那些讓人害怕的、有權威的人。
他們的身材可能是我們的三倍大。他們期望我們做好那些事。
那些大人會嚴肅地向我們解釋:只有好好學習,考上大學你才可以賺到錢,奮鬥上30年後,就可以買房子、旅遊了。
這聽起來挺重要的,也許吧。
甚至在我們放學回家,開始向父母哭鬧著:真的不想做明天要交的作文時。他們也可能會用「負責任」的重要性,既生氣又不耐煩地向我們說教。
他們背後有很多的考慮。如果一個人連一篇關於火山的小作業都做不好,(雖然我們更想去造一間樹屋),就不可能在成人的世界裡生存。
魯班也就是生在古代,要是生在現在一定不能成為一代偉人。魯班小時候不愛學習,就愛用木棒和草繩搭小房子。別人都勸魯班的媽媽管一管他,但他媽媽卻說,他現在造小房子,長大之後就會造大房子。這要擱在今天,家長只會認為不好好學習就考不上好的初中,自然上不了好的高中,最終導致讀不了好的大學。踏出社會之後,會失去很多好的工作機會和挑選工作的可能性。如果,他們的小孩不能有一份安穩的工作,那麼這輩子恐怕就毀了,更別說成為一代偉人了。
我們真正喜歡做什麼事,什麼事情能帶給我們快樂。這些問題,小時候偶爾還挺重要的。但好景不長。快樂慢慢變成了我們每天為了學習而放棄的事。
我們只能在放假的時候找樂子,但如果作業太多的話,恐怕連這點快樂都不容易擁有。
一個基本的界限就從此劃分了:快樂只能是興趣,而痛苦才是工作的真諦。
這樣難怪在我們學完大學之後,這種兩分法會在我們腦子裡紮根。
我們通常都不會認真地問問自己,內心深處到底希望自己的一生怎樣度過?
在未來的日子裡做什麼事才是有趣的?
這並不是我們一直以來所學的思考方式。
「負責任」這個規則掌控著,我們80%的思想和時間。它已經成為了我們的第二天性。
我們深信一份好的工作就註定是既沉悶又令人厭煩的。
不然哪兒會有人付錢讓我們去做?
「負責任」看上去是通往安穩生活的途徑,但它並不能保證真正的安穩。
一旦我們完成了學校教育,這個規則實際上只是把單純的責任偽裝成一種美德。
而這種想法可能會變得很危險。
其原因有二:
首先,現代經濟中的「成功」,通常只會發生在那些可以為他們的工作,帶來非凡的奉獻精神和想像力的人身上。而這種情況只會發生在一個人很大程度地享受工作的條件下。當我們被工作本質激勵,產生出非常高的動力和腦力,才有可能從競爭中脫穎而出。
只是為了負責任而存在的工作,與那些出於熱愛而做的工作相比,既曲折又乏味。
另一個情況是,當我們的工作能帶給我們愉悅感受時,我們才能夠洞察他人的快樂——那些企業生產所依賴的客戶和顧客們的快樂。
由此可見,快樂並不是工作的對立面,而是工作成功的關鍵因素。
然而,我們必須清楚地問自己我們真的想做的是什麼。這個問題,我們從小就在問,那是一個被稱作「理想」的東西。隨著時間的流失,理想輸給了現實。我們越來越不關心自己,而是更加關心自己所承擔的責任(要不要結婚,生不生孩子,孩子的撫養費,孩子的教育費用等等)。
就在這一刻,我們可以好好反思一下,比對社會負責任更重要的事,比如,對自己負責,對我們的天賦、我們的興趣、我們所熱愛事情負責。你真的做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