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社交金融與O2O等業務推廣有著本質差別,社交金融更多側重把握「強關係」,要篩選與甄別所獲社交關係,不能簡單慣性運用「網際網路流量思維」,不能一味求快求量。一個人社交關係的形成是個長期積累的過程,過度幹預則會使得到的社交關係失真。
□沈 乾
社交金融是基於朋友關係的金融互助行為,兼具人際交往與資金融通的雙重功能。社交金融並非網際網路時代才有的新興概念,我國唐代就有標會,這是一種民間信用融資行為,具有籌措資金和賺取利息雙重功能,通常建立在親情、鄉情、友情等「強關係」之上。近年來,網際網路提升了人與人之間的社交效率,網際網路與金融的結合,使社交金融成為繼P2P之後的又一個風口。
網際網路巨頭們無不重視用戶社交關係的發掘,都在想方設法用各自的方式獲取用戶社交關係數據。在最近更新的版本中,支付寶整合APP首頁中的原有功能,騰挪出大面積空間推介「可能認識的人」。支付寶打通社交網絡數據的決心可見一斑。此外,傳統商業銀行也在利用自身的客戶優勢逐鹿社交金融。比如工行推出的具有社交、支付、資訊等功能於一體的移動金融服務平臺「融e聯」,在一年多內獲得了4626萬用戶,其群組聊天和掃碼支付功能正在不斷完善中。
社交的主體是人,而人的社交能力有著自身的極限。英國牛津大學人類學家Robin·Dunbar提出的著名的「鄧巴數字」理論認為,人類智力將允許人類擁有穩定社交關係的人數是148人。正如Path聯合創始人、執行長Dave·Morin所說:「無論科技怎樣進步,我們終歸都只是人,都逃不開人類的極限。」但是,在諸如Facebook、人人網等網絡社交媒體上,一個人的好友數可遠超過150,在微博平臺上,粉絲數達到千萬級也並非不可能。這種網絡社交媒體上的社交關係與現實生活中的社交關係有所不同,它是一種以「關注」和「轉發」為主的「弱關係」,關係中的雙方對彼此的財務、信用、甚至基本個人信息都不甚了解,並不足以作為社交金融的基礎或載體。
通過網際網路獲取社交網絡數據時,存在「質—量悖論」。出於信用評價模型、信息推廣效率、風險分散控制、規模效應等諸多方面的考慮,商業機構往往希望獲得相對豐滿的社交關係數據。而人類有限的社交能力使社交關係數據在變得豐滿的同時,準確性會下降,大量「弱關係」被錯當成「強關係」納入了個人的社交網絡。同時,商業機構為了在短期內獲得大量社交關係數據,往往採用物質獎勵等刺激措施,這種強行幹預加速了社交關係數據的失真。例如,在猴年春晚的「集五福」活動中,不少網友通過淘寶出售手中的「敬業福」,買家付款後再加好友贈送。通過這種購買行為所建立起來的關係屬於連「弱關係」都談不上的「無關係」。
在高估人類的社交能力的基礎上,這種將社交網絡中大量「弱關係」、「無關係」錯誤視作「強關係」的做法,被稱為「鄧巴數字」陷阱。筆者今天以借貸寶案例來略作分析。
借貸寶所主打的熟人借貸是社交金融的一個重要類別,借貸寶成立一年多,註冊用戶達1.28億,企業用戶2萬,平臺累計撮合交易額超過800億。但是,借貸寶在一開始便陷入了「鄧巴數字」陷阱之中。
首先,與好友數成正比的借款額度,倒逼「不熟不借、自行風控」成為空談。或許是出於迅速擴張的目的,借貸寶在推出伊始,就在借款額度與好友數之間建立了關係。每增加一個好友就可增加2000元借款額度,上限在百萬級。根據「鄧巴數字」理論,一個人能維持的社交關係不過150人左右,其中願意借錢給我的,且安裝了借貸寶APP的可能也就5至10人,真實額度僅2萬左右。而這個額度區間早被利息更低的銀行信用卡、京東白條、螞蟻借唄等工具覆蓋。實情是,為了獲得較高借款額度,借貸寶用戶必須擁有大量「弱關係」甚至「無關係」的好友。較為普遍的做法是,在網際網路上花10元買數百個借貸寶用戶手機號,然後用來添加好友。最終,借款額度與好友數關聯的機制倒逼社交關係網絡失真,「不熟不借」成了空談,「自行風控」也就等於沒有風控。
其次,20億「誠意地推」使借貸寶的社交關係網絡一出生便是「畸形兒」。目前,獲取社交網絡數據的途徑大致有幾種模式:微信模式,部分繼承自QQ的好友關係網絡、部分來自於紅包關係、並輔助以手機通訊錄推薦; Lending Club、拍拍貸、人人貸模式,從Facebook、微博等社交平臺認證來獲取社交網絡數據;支付寶模式,先通過猴年春晚的物質獎勵收穫11億對好友關係,在此基礎上推薦好友。借貸寶獲取社交關係網絡的做法更有「誠意」的現金激勵模式。一個老用戶成功邀請一位新用戶註冊雙方即獲得10元獎勵,與其他所有平臺獎勵不同,借貸寶的獎勵可提現至銀行卡。現金刺激,完全可讓兩個陌生人僅為了瓜分這20元現金而構建一次好友關係。只是,在20億現金幹預下,一年內獲得的1.28億用戶及他們之間的好友關係的真實性到底如何?
社交金融的根基在於利用真實的社交關係簡化金融環節、降低金融成本、提高金融效率。事實證明,可以像微信紅包一樣基於社交而強行金融,卻不能像借貸寶那樣為了金融而強行社交。唐朝的標會和如今的借貸寶,同樣都是熟人借貸,可是,想到今天我們連熟人是什麼都沒有弄清楚,是否會感到一絲汗顏?網際網路社交金融與網際網路O2O等業務推廣有著本質的差別,社交金融更多側重把握「強關係」,要篩選與甄別所獲社交關係,不能簡單慣性運用「網際網路流量思維」,不能一味求快求量。一個人社交關係的形成是個長期積累的過程,適度幹預可使這些社交關係予以顯露並為我所用,過度幹預則會使得到的社交關係失真。網際網路已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我們的生活。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被它衝昏頭腦,尊重與敬畏客觀規律,是一切商業模式創新的基礎。
(作者系中國工商銀行博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