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榮,現在帶大家來了解一下考古學研究方法與步驟。
田野調查發掘,是考古學研究的第一個步驟。由於考古學研究的對象是古代人類遺留下來的實物資料,因此,進行考古研究,首先必須以科學的方法進行田野調查發掘,以收集資料。這種調查發掘,被稱之為田野考古學,屬考古學的一個分支。
調查是為發掘工作做準備。通過調查以確定發掘的價值和選擇發掘的地點。科學的調查也可以解決考古研究中的一些問題,例如通過廣泛的調查,可能了解一種文化的分布範圍和它的地理環境等,從而摸索出遠古時期人類的活動規律和生活環境等等,以獲得宏觀上的認識。
在進行調查時,首先要查閱文獻,利用地圖和地名學的研究成果,探求歷代古蹟古物的線索,以獲得調查前的啟示。根據查閱文獻所獲得的線索,到達班場調查時,要特別注意觀察周圍的地形地貌和地面上的遺物,同時還要充分利用地面上的斷崖裂壁、溝渠等斷面,尋找露頭的遺蹟遺物,以便判斷遺址的時代和發掘的價值。在調查中可能發現的遺蹟遺物,一般來說,在山間有舊石器時代的洞穴和打制石器等,在河旁陸地有新石器時代的居住遺址和磨製石器以及陶器等遺物,在湖濱、海邊,則有新石器時代的貝丘遺址。至於歷代的城址、石刻、碑刻等,在實地調查中也往往可以獲得一些重要線索。
在調查中,要注意做好文字、繪圖、照相的記錄,和採集遺物標本,以便進一步分析研究,確定發掘的價值,必要時還要進行鑽探,以查明地下埋藏的文化情況。
發掘是把地下埋藏的文化遺蹟遺物揭露出來,取得實物資料。這是在經過調查,確定了發掘價值後進行的。
田野發掘,是考古學研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近代考古學的科學性,首先要有發掘工作的科學性,如果在發掘過程中違背科學的發掘方法,則所獲的發掘資料,就失去了它的科學價值,等於破壞。
要做好科學的發掘工作,首先必須懂得地層學和器物學的基本知識,其次還必須具有嚴謹的、科學的、認真細緻的工作態度。
地層學是從地質學上借用的名詞。在地質學上地層指的是地球構造的層次關係。考古學所借用的地層名詞.指的就是層次關係。但是地質學上的地層和考古學上的地層概念是有所不同的,因為,地質學上的地層,是受自然力形成的,考古學上的地層,則是由人類的活動所形成。
由人類的活動所形成的地層,必然包含有人類活動的遺蹟遺存。正因為有文化遺蹟遺存的存在,所以又稱文化層。文化層的形成,是隨著歷史年代早晚的順序延續的,年深日久形成的文化層就越來越厚,層次也越來越多,由此便構成一個居住遺址的文化編年,如果沒有經過人為的擾動,則上層的堆積必然比下層堆積年代為晚,考古學上就是根據地層形成的規律,用來作推斷時序的依據。
在田野發掘中所見到的地層關係有兩種。一種是上下相疊的地層關係,稱疊壓關係;另一種是挖破的地層,稱打破關係。疊壓的地層關係,是未經擾動的,由上而下順序相疊的地層,關係並不複雜。打破的地層關係則比較複雜,它有兩個地層之間的互相打破,也有遺蹟單位之間的相互打破關係。這種打破關係,有的沒有時代區分,只是有時間早晚先後的不同,有的則有時代不同的區分,因此比較複雜。但可以肯定,被打破的地層或遺蹟單位,必然比打破它的地層或遺蹟單位年代要早,因為,打破的規律一般是晚的挖破早的,決不會早的打破晚的。
要識別複雜的地層關係,關鍵在於區分和識別土色的不同,同時還必須善於識別地層內包含物的同異。把握了這兩個關鍵問題,就容易處理好複雜的地層關係,避免造成混亂。
地層學是田野考古學的核心。根據地層關係,可以推斷考古對象的相對年代,但是,地層學也有它的局限性,最主要的是地層本身沒有年代標準,也不能用於分析和判斷包含物的年代或發展序列的作用,它只能起檢驗作用。其次,在缺乏地層關係的情況下,地層學對時序的判斷,也失其作用。所以,在田野發掘中,僅具有地層學的知識還不夠,還必須具有器物學的知識才能做好發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