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產、無存款,離異,無工作,僅有的財產是一桶俄羅斯產的稀有金屬鈉,重量90公斤,每公斤2.4萬元,早年人家欠錢押給我的……」這是一名「老賴」饒某對自己財產的申報。
執行這一案子的是杭州上城區法院執行局的程法官。在平時抓「老賴」找對方財產時,程法官查封過房子、銀行存款、金銀首飾、股票和其他有價證券及值錢的東西。可對於饒某提出拿90公斤金屬鈉來抵債(抵執行款)時,程法官說自己一時間還真的不知該怎麼答覆對方。
饒某看起來是認真的,她特地在今年8月5日給程法官寄來一封信,聲稱:「程法官,接到貴院執行通知書後,我積極配合貴院執行……」在信裡,饒某的意思就是,現在自己幾乎一無所有,值錢的東西也就那90公斤鈉了。
後來,饒某還在周末找到程法官做進一步解釋:「鈉是密封存放在鐵桶裡的,放在我餘杭良渚農村親戚的家裡,據說可以賣給鋼廠,它遇水會爆炸的……」並且鄭重其事地在法院的《財產申報表》財產欄中寫明:金屬鈉,重量90公斤,每公斤2.4萬元。
饒某是因為2012年11月與男友一起替一個老闆做了一筆20多萬元外債的擔保,最後被捲入官司的。在當事人官司勝訴並向上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饒某男友和他們的老闆都表示還不出錢。
「你與其他兩個被執行人加在一起,只要還20多萬元就行了,你這200多萬元的好東西賣了好像太可惜了,不如想想其他辦法吧。」程法官對饒某說。
「我沒辦法,我沒有工作,除了有個兒子要負擔,主要由我服侍我媽,我媽的養老金供一家人開銷……我知道你們法院公道,賣多少是多少,哪怕二三十萬元,我虧了也行。」饒某一臉真誠地說。
「我們法院賣房、賣車,一般都是市場流通物。鈉能不能在市場流通,進行司法拍賣?你這個鈉密封在桶裡,怎麼鑑別?它保管不善又可能爆炸,賣給誰呢?」程法官一頭霧水,有些無奈地說。
「這桶鈉我也賣了四五年沒賣出去,我想你們法院路子廣,說不定有人看見會買的。我無房、無車、無存款,不信你們查,我只能賣這個寶貝了。噢,對了,我下周把說明書帶來,多拍幾張照片給你看看……」饒某仍繼續堅持說。
看見如此認真而又執著的饒某,程法官只好讓饒某先回去,然後上網查詢了有關資料並諮詢了相關專業人士,他發現,原來鈉的價格只有40元左右一斤,看來饒某是被人騙了。
因為饒某手裡的90公斤鈉的價值對於20多萬元執行款來說只是很小的數額,加上對這筆鈉進行鑑定(法院拍賣或處理查扣查封的物品時要事先對其價值進行鑑定)的費用又是個不小的數目,以及鈉是危險化學品不好保管,程法官和同事經過討論後,昨天決定放棄查封這90公斤鈉,另想辦法執行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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