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有望提前實施空氣品質新標準,環保和氣象專家估計
全省空氣品質優良率或降三成
南方日報訊 (記者/謝慶裕)前日,環保部公布《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被稱為「灰霾」元兇的細顆粒物(PM2.5)終於被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同時被列入的還有光化學汙染相關的臭氧(8小時濃度)。
記者昨日採訪省環保部門和省氣象部門的專家了解到,目前我省環保和氣象部門合計在珠三角有20個站點在穩定監測PM2.5,並且持續了五六年;而且粵港珠三角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的16個站點都在穩定監測臭氧,並每年兩次公報監測結果。因此,珠三角地區完全有能力提前實施新標準。
新標準明年或在京滬穗推行
意見稿中指出,新標準擬於2016年全面實施,更鼓勵各地主動提前實施新標準。廣東到底何時實施,引起了市民關注。記者了解到,目前官方雖未有明確說法,但種種跡象表明,廣東特別是珠三角地區可能提前實施。
今年4月全省環境監測工作會議上就提出,「十二五」期間要擴展對臭氧、PM2.5、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等影響人體健康的汙染特徵因子的監測,這個時間早於國家要求的2016年。而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更在本月11日公開表示,PM2.5這一重要監測數據,明年將有望在京滬穗三地推行。
環保部在官方網站也指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兩種提前實施方式:一種是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品質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區提前實施本標準,具體實施方案(包括地域範圍、時間等)另行公告。記者查詢發現,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均被列入防控重點區域。
專家回應
美使館PM2.5值存誤導
近日來,美國駐華使館公布使館監測的北京PM2.5數值較高,引起熱議。省氣象局首席專家吳兌向記者表示,美國使館把時均值與國內慣常的日均值做對比,就會有誤導作用。
吳兌解釋,由於美國大使館公布的是時均值,目前國際標準對於PM2.5隻有年均標準和日均標準,沒有時均值標準。如果要為時均值設定限值,按照氣象國際規則,要把日均標準放大3倍,就是0.225毫克/立方米。
「這跟世衛組織規定PM2.5日平均濃度限值(0.075毫克/立方米)要比年平均濃度限值(0.035毫克/立方米)大的道理是一樣的,時間尺度越短,越容易出現極端情況,導致均值突變,特別是大使館處於北京市中心,汙染物濃度短時間變化會較大,但往往短時間的極端情況比長時間的持久汙染危害要小,所以時間尺度越短,PM2.5的限值要更加放寬。而美使館把時均值與國內慣常的日均值做對比,就會有誤導作用。」謝慶裕
省環境監測中心專家告訴記者,廣東特別是珠三角從2005年起,已經從環境監測點布局、儀器設備、質量管理上對PM2.5等汙染因子的監測做了很多研究和準備,技術上在全國較為領先。「珠三角在空氣品質監測上擴展指標已沒有技術問題,目前要等國家環保部門的部署。」
一直有監測卻未公布結果
「事實上我們一直在監測,只是沒有公布。」省環境監測中心的專家告訴記者,目前列入粵港珠三角區域空氣監測網絡的16個監測站都有監測臭氧,有3個站點對PM2.5做穩定監測。16個監測站每年兩次在《粵港珠三角區域空氣監測報告》中公布臭氧汙染的監測結果。
環保部華南科學環境研究所所長彭曉春告訴記者,從2006年開始,該所就在廣州員村和新塘設點監測PM2.5,今年6月13日起更將結果逐日公布在網上。
我國灰霾研究著名專家、省氣象局首席專家吳兌透露,省氣象部門也在珠三角地區布有15個大氣監測站監測PM2.5。
因此,目前全省共有20個監測點在穩定監測PM2.5。
既然一直有站點在監測,為什麼未公布結果?省環境監測專家表示,國家此前沒有明確PM2.5的指標,監測到的量化數據難以評價,沒有公開的意義。而根據環保部的徵求意見稿,PM2.5的年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將分別定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與世界衛生組織過渡期第一階段目標值相同。該專家認為此標準符合中國的國情,但由於尚未實施,PM2.5也難以馬上公開。
吳兌則表示,與環保部門準備將PM2.5納入「空氣品質」指標不同,氣象部門監測PM2.5主要用於統計「灰霾天數」。早在去年,關於霾的氣象行業標準就已發布,除了按照世衛組織過渡期第一階段的PM2.5目標值外,還要與能見度、溼度等指標結合,判定是否灰霾天,並通過公報形式提供給環保部門以及各級政府。
能否儘快實施取決於地方政府
「珠三角治理灰霾要比北方難,廣東高溫高溼的天氣比較多,同樣的PM2.5,能見度要比北方低很多,看起來更嚴重。近年來,廣東儘管機動車仍在增多,但灰霾治理還是有成效。」
吳兌向記者透露,廣東全省近十年的灰霾情況在「高位震蕩」,但已基本控制。廣州從2004年最高峰的200多天持續減少,前年為120餘天,亞運年為78天,今年估計仍保持較低水平。記者從環保部華南科學環境研究所網站了解到,近兩個月來,廣州PM2.5超標6天,年內PM2.5值最高的出現在11月15日,為0.09878毫克/立方米。該所負責人表示,近年廣州PM2.5基本穩定,略有下降。
不過,吳兌估計,由於空氣品質的新評價標準趨緊,一旦實施,地方政府要做好空氣品質優良率下降的心理準備。「按照目前的情況預測,實行新國標後,全省的空氣品質優良率可能從95%下降到60%左右。事實上,PM2.5標準能否儘快實施,也取決於地方政府承受壓力的態度和治理空氣汙染的決心。」
省環境監測專家表示,目前除了珠三角地區較為成熟外,如在全省實施新標準的話,需要增加設備投入,每個站點需增加約20萬元。
據悉,東莞在今年6月已被確定為省內唯一的環境空氣品質評價試點監測城市,開展了PM2.5監測。運作一年後,東莞將成果提供給環保部,以備今後推出更科學的空氣品質指標。廣東也已在鶴山開建國內首個大氣超級監測站,將可以監測PM2.5以及臭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