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大氣網訊:《中國空氣品質改善的協同路徑(2019):「藍天保衛戰」目標下的新機遇》是由中國清潔空氣政策夥伴關係 (China Clean Air Policy Partnership, CCAPP) 與夥伴關係成員清華大學共同編寫,以《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開局之年為切入點:
總結了2018年全國空氣品質狀況,
梳理了2018年「 藍天保衛戰」 的主要政策與措施的實施情況,
評估了2018年政策措施實施效果,
探討了「藍天保衛戰」 下空氣品質改善的協同路徑和協同效益。
本報告的編寫旨在評估重要減排措施的實施效果,為制定持續改善中國空氣品質的協同路徑提供科學依據和政策建議。
前言
中國在幅員960多萬平方公裡的土地上,承載了5000多年的歷史文化、經濟與社會發展。我國國土面積位居世界第三,人口數量一直高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一直處於世界落後水平。截止到2018年底,我國總人口達到13.95億人,人均生產總值6.46萬人民幣(= 0.96萬美元)。
從80年代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迅猛發展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與2000年相比,2018年全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了894%,人口增長了11%,並長期保持0.5%的同比增長率。城鎮化發展迅速,2010年城鎮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人口,城鎮人口佔比保持增長趨勢。同時期,民用汽車擁有量增長了1337%,能源消耗量增長了216%。這些數字代表了這個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騰飛,也記錄著其承載的巨大的環境壓力。
「1952倫敦煙霧」、「1943洛杉磯光化學煙霧」等發生在世界發達國家快速工業化時期的大氣汙染公共事件,仿佛還歷歷在目。我國與它們類似,迅速的城市化和經濟發展,逐漸形成了以煤炭消耗為主的能源結構,以公路運輸為主的運輸形式,以鋼鐵、水泥等重工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和以沙塵汙染、裸露礦山、秸稈焚燒以及農業源氨排放造成面源汙染的佔地結構。我國主要大氣汙染物排放量巨大,並呈現了更廣泛的區域性和更複雜的複合性。2012年,我國頒布了環境空氣品質新標準(GB3095-2012),將PM2.5濃度限值納入中國空氣品質標準,並修改了多種大氣汙染物的濃度限值。2013年,《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正式發布。這「一修改與一發布」宣告了中國正式向大氣汙染宣戰。隨著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積極努力,以空氣品質改善為目標、多種汙染物協同減排、多種汙染源法治監管的大氣汙染防治體系逐漸形成。 2013-2017年期間,我國空氣品質明顯改善,「大氣十條」圓滿收官。2018年,國務院出臺並實施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藍天保衛戰」),進一步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為重點,持續開展大氣汙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汙染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展開。
本報告由中國清潔空氣政策夥伴關係 (China Clean Air Policy Partnership, CCAPP) 與夥伴關係成員清華大學編寫,總結了2018年全國空氣品質狀況,梳理了2018年「藍天保衛戰」的主要政策與措施的實施情況,評估了2018年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探討了「藍天保衛戰」下空氣品質改善的協同路徑和協同效益。
1 2018 年空氣品質狀況
2018年空氣整體質量持續改善
細顆粒物汙染進一步緩解
2018年是《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順利收官後的第一年,也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藍天保衛戰」)的開局之年。較以往相比,2018年全國空氣整體質量延續了改善的勢頭。
通過對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國控站點數據進行分析,2018年全國城市空氣品質呈以下特點: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空氣整體質量持續改善,除O3外,主要汙染物PM2.5、PM10、NO2、SO2和CO濃度均保持下降趨勢,空氣品質達標率增加,優良天數增加,重汙染頻次減少。全國空氣整體質量持續改善,「藍天保衛戰」第一年成績顯著。
2018年,全國338個城市重度以上汙染天數比率為2.2%,較2017年下降了1.1%。優良天數比例從2017年的78.0% 增加至79.3%。
2017-2018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以下簡稱338個城市)中,PM2.5濃度由43μg/m3下降至39μg/m3,PM10濃度由75μg/m3下降至71μg/m3,SO2濃度由18μg/m3下降至14 μg/m3,NO2濃度由31μg/m3下降至29 μg/m3,CO濃度由1.7mg/m3下降至1.5 mg/m3。而O3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數濃度持續上升,由149μg/m3上升至151μg/m3。總體來看,除O3外,各汙染物濃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較2017年相比,338個城市PM2.5、PM10、SO2、NO2、CO 年平均濃度分別下降了9.3%、5.3%、22.2%、6.5%和11.8%。O3日最大8小時濃度第90百分位數均值同比上升了1.3%。2017-2018年338個城市各汙染物濃度達標率變化趨勢各異,PM2.5、PM10達標率較2017年分別增長了33%、29%,達到NO2、CO國家二級標準的城市數量增加了6%和1%。SO2濃度達標城市數量與2017年持平。O3達標城市數量較2017年有所下降,減少了3.9%。
全國PM2.5 汙染有待進一步改善
全國臭氧汙染仍呈增長態勢
全國空氣品質整體改善明顯,2018 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 年均濃度範圍在9μg/m3到74μg/m3 之間。其中,148 個城市PM2.5 年均濃度達到現行的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同比2017年增長了33.3%。89 個城市超標控制在30% 以內;63 個城市超標在50% 以上,其中,3 個城市的PM2.5 年均濃度超標1 倍以上。總體而言,全國PM2.5 汙染問題仍然嚴峻, PM2.5 年均濃度超標城市多集中在我國北方地區。因此,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PM2.5 仍是我國(特別是東部地區)大氣汙染防治的重點(圖1-3)。
繼2017 年後,2018 年全國338 個城市O3 濃度持續走高。在超過國家二級標準的116 個城市中,有113 個城市超標控制在30% 以下,7 個城市超標在30% 以上。全國338 個城市的臭氧超標天數比例為8.4%,較2017 年相比,增加了1.3%。
現有研究結果闡明,PM2.5 和O3 汙染是彼此關聯的大氣二次汙染問題,只有有效控制PM2.5 和O3的前提物(NOX 和VOCs)的排放,才能協同控制PM2.5 和O3 兩種汙染物的濃度,達到協同減排的最大效益。特別是強化VOCs 的減排,不僅可以降低大氣細粒子中二次有機物的生成,還可降低大氣O3的濃度水平。
秋冬季大氣汙染情況仍頻發
重汙染天氣未曾走遠
近年來,我國各汙染物排放總量均有大幅度下降,但總量絕對值仍居高。有研究表明,氣象條件是大氣汙染物累計、重汙染過程形成的必要外部條件。特別是在我國秋冬季,相對靜穩的天氣條件易導致汙染物積累,這一過程會促進近地面氣象條件進一步轉差:如邊界層底層降溫、湍流強度下降、邊界層高度明顯下降,轉差的氣象條件又進一步加劇PM2.5 爆發式的增長,形成「 雙反饋」,最後導致重汙染過程。因此,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的任務尤為艱巨。
2018 年秋冬季,全國338 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秋冬季空氣整體質量有所改善,主要汙染物PM2.5、PM10、NO2、SO2、CO 和O3 年均濃度均保持下降,空氣品質達標率增加,優良天數增加,重汙染頻次減少。2017 年至2018 年秋冬季,全國338 個城市平均重汙染比率下降,從5.2% 下降到3.0%。338 個城市優良率從72.2% 增加至76.8%。
從338 個城市的各個汙染物濃度來看,PM2.5 濃度由53.5μg/m3 下降至49.7μg/m3,PM10 濃度由89.1μg/m3 下降至83.0μg/m3,SO2 濃度由19.8μg/m3 下降至14.9μg/m3,NO2 濃度由36μg/m3 下降至34μg/m3,CO 濃度由1.7 mg/m3 下降至1.6 mg/m3,O3 日最大8 小時濃度第90 百分位數平均值由114.7μg/m3 下降至111.9μg/m3。較2017 年秋冬季,2018 年秋冬季PM2.5、PM10、SO2、NO2、CO、O3 分別下降了7.2%、6.8%、24.8%、5.5%、6.2% 和2.5%。除SO2 和NO2 外,其他汙染物秋冬季濃度下降比例均不及全年平均濃度下降比例明顯。2018 年秋冬季,我國整體空氣品質有所改善,但秋冬季各類汙染物濃度下降幅度不及其他季節顯著。因此在秋冬季,應加強各類大氣汙染物的管控,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和執法手段,對各類汙染物進行綜合治理。
全國重點區域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區域差異性顯著
在京津冀(13 個城市)、「2+26」 城市、汾渭平原(11 個城市)、長三角地區(41 個城市)、珠三角地區(21 個城市)、成渝地區(22 個城市)重點區域,主要汙染物PM2.5、PM10、NO2、SO2 和CO(除O3 外)濃度均持續下降,空氣品質達標率增加,優良天數增加,重汙染頻次減少。各個重點區域內空氣整體質量持續改善。
2017 年-2018 年,京津冀及周邊、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的PM2.5 年均濃度均有所下降。其中,京津冀、「2+26」 城市與汾渭平原 ——「 藍天保衛戰」 關注的重點區域下降幅度顯著,分別下降了15.04%、13.92% 和12.37%,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但PM2.5 濃度仍為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1.5 倍左右。長三角、成渝地區2018 年PM2.5年均濃度較2017 年分別下降了9.81% 和11.68%。珠三角地區PM2.5 年均濃度在2017 年達到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的基礎上,繼續下降了7.42%。
2018 年, 重點區域中, 京津冀、「2+26」 城市及汾渭平原PM10 濃度較2017 年分別下降了13.36%、12.66% 和11.36%,但這些區域PM10 汙染仍然嚴重,均為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1.5 倍。包含珠三角地區、長三角地區及成渝地區,PM10 年均濃度均不超過70 μg/m3,達到了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
2018 年,各重點區域SO2 濃度在2017 年達到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的基礎上,繼續下降。整體來看,「2+26」 城市及汾渭平原的SO2 濃度較2017 年下降幅度最大,分別下降了31.17% 和29.95%,但這兩個區域對國整體SO2 年均濃度的影響仍高達50%。2018 年,珠三角地區和成渝地區SO2 濃度降幅並不明顯,分別為11.46% 和16.58%。
全國各區域N O 2 濃度的變化也呈現不均勻的特點。2 0 1 7 - 2 0 1 8 年,「2 + 2 6 」 城市與汾渭平原N O 2 年均濃度分別下降了7 . 7 1 % 和4 . 2 7 % ,但其濃度在所有區域中位居前兩位, 且為最後兩個未達標的區域。全國各重點區域C O 濃度均達到了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2 0 1 8 年又較2 0 1 7 年進一步降低, 降幅在1 . 9 6 % 至2 3.6 %之間。
從各重點區域的O3 日最大8 小時濃度第90 百分位數來看,區域臭氧汙染問題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存在。「2+26」 城市、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及珠三角地區的O3 濃度均超過了國家空氣品質的二級標準。而且,2018 年全國區域性的O3 汙染問題繼續呈現了增長態勢。2018 年,「2+26」 城市、汾渭平原、長三角地區及珠三角地區O3 日濃度漲幅均在0.16% 至1.58% 之間以下。在所有重點區域內,成渝地區O3濃度漲幅最高,O3 汙染成為影響成渝地區空氣品質的重要因素之一。
從各汙染物濃度的區域分布來看,「2+26」 城市、汾渭平原地區內各類汙染物濃度普遍偏高,對全國空氣品質的整體水平起到了較重要的影響。從各汙染物區域濃度來看,顆粒物,特別是細顆粒物PM2.5,仍然是2018 年首要汙染物,對重點區域空氣品質的影響突出。其次,區域O3 汙染較2018 年有所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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