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國家已經籤署了阿耳特彌斯協議,這是一套圍繞阿耳特彌斯載人探月計劃的指導方針。
英國、義大利、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盧森堡、阿聯和美國現在都參與了該項目,該項目的目標是在2024年之前讓人類重返月球,並在2030年之前建立一個載人月球基地。
這聽起來可能像是一個進步。
多年來,各國一直在為如何管理月球上的人類居住區,以及處理任何資源的管理問題而苦苦掙扎。
但一些關鍵國家對這些協議表示嚴重關切,到目前為止一直拒絕籤署。
以前管理太空的嘗試都是通過艱苦談判的國際條約進行的。
1967年的「外層空間條約」規定了人類空間探索的基本原則——它應該是和平的,造福於全人類,而不是只有一個國家。
但該條約在細節方面幾乎沒有什麼內容。
1979年的月球協議試圖阻止對外層空間資源的商業開採,但只有一小部分國家批准了該協議—,美國、中國和俄羅斯還沒有批准。
現在美國正在推行阿耳特彌斯計劃,各州在探索月球和利用資源方面將如何行動的問題已經到了緊要關頭。
這些協議的籤署代表著將空間法的關鍵原則編纂並應用於該計劃的一次重大政治嘗試。
這些協議是雙邊協議,不是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法文書。
但通過在該地區建立實踐,它們可能會對火星及其他地區人類住區隨後的任何治理框架產生重大影響。
天然盟友。所有七個同意與美國達成協議的合作夥伴都是阿耳特彌斯計劃的天然合作者,將很容易堅持所述的原則。
日本熱衷於月球探測。
盧森堡有專門的立法允許太空採礦,還與美國籤署了一項額外的合作協議。
阿聯和澳大利亞都在積極嘗試與更廣泛的航天行業建立合作聯繫,因此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建設能力的絕佳機會。
義大利、英國和加拿大都有發展航天製造業的雄心,並將把這視為增長經濟的機會。
協議的內容相對沒有爭議。
在整個過程中,都提到了現有的外層空間條約框架,因此它們與現有的空間法規範密切相關。
因此,這些協議似乎是故意設計的,目的是讓各國放心,這不是關於一個霸權國家如何行事的指令。
有一項明確的聲明說,開採空間資源符合國際法。
如果這一實質是令人放心的,那麼美國在國際空間法「正常」渠道,如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之外推動協議的行為,將會讓一些國家感到恐慌。
相反,如果合作者籤署關於行為的雙邊協議,一些國家會認為美國試圖強加自己的準法律規則。
這可能會讓美國利用夥伴關係協議和利潤豐厚的金融合同來鞏固自己的主導地位。
俄羅斯已經表示,阿耳特彌斯計劃過於「以美國為中心」,不能以目前的形式籤署。
中國的缺席是因為美國國會禁止與中國合作。
由於創始夥伴國中缺乏任何非洲或南美國家,人們對這是美國及其盟友奪取權力的擔憂加劇。
有趣的是,德國、法國和印度也缺席了。
這些國家擁有發達的太空計劃,參與阿耳特彌斯計劃肯定會從中受益。
他們的反對可能是出於對月球協議的偏好,以及希望看到一項管理月球探測的適當談判的條約。
歐洲航天局(ESA)作為一個組織也沒有籤署這些協議,但一些ESA成員國已經籤署了。
這並不令人意外。
美國雄心勃勃的項目截止日期將與歐空局整體籤署所需的17個成員國的漫長磋商相衝突。
歸根結底,「阿耳特彌斯協議」在太空探索領域是革命性的。
使用規定行為規範的雙邊協議作為參與計劃的條件,是空間管理方面的一個重大變化。
這些協議肯定會遇到外交阻力,它們的存在可能會在傳統的聯合國論壇上激起敵意。
我們已經知道,川普總統渴望在2024年之前看到太空人登上月球。
他的民主黨競爭對手喬·拜登(Joe Biden)的做法就不那麼明朗了。
他很可能不那麼執著於2024年的最後期限,相反,他的目標是通過在聯合國的接觸,在行為上達成更廣泛的外交共識。
雖然更廣泛的國際接受可能是可取的,但美國相信,Artemis計劃提供的機會的誘惑將很快吸引其他合作夥伴加入。
活躍在太空的國家現在面臨著一個嚴峻的選擇:要麼錯過第一個使用月球資源的機會,要麼接受做生意的代價,籤署阿耳特彌斯協議(Artemis Acc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