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歌:80後實力作家。代表作《五月女王》、《聲音樂團》等。
● 劉穎:畢業於南開大學,資深媒體人、書評作者
● 張曉媛,媒體人,前魔獸解說,古琴愛好者。
本期話題:作家
{本期關鍵詞} 文學雜誌 書 寫作
張曉媛:那天看到作家王躍文的一條微博,寫得很實在——「寫字的人都知道,在正兒八經的文學雜誌上發表作品,比在出版社出書難多了。有人以為同雜誌社編輯拉拉關係就可以發表文章,基本上也是扯淡。理由很簡單:雜誌發爛作品活不下去,編輯發爛作品混不下去。雜誌要活命,編輯要臉皮。——所以,千萬別看誰出版了兩三本書,就是作家了。」小時候對作家這個詞什麼感覺,現在呢?
顏歌:小時候沒仔細考量過「作家」的問題吧,我那時候最羨慕的職業是小賣部的老闆,每天都在想怎麼能成為小賣部的老闆。現在嘛,現在我去小賣部買東西也不好意思跟人家老闆說我是作家。
劉穎:小時候覺得作家很高級,很神聖,很厲害,一聽到這個詞就有種崇拜的感覺油然而生。現在,也許是做這一行久了的緣故吧,作家這個名詞只是代表一個職業。很多作家在生活中也只是普通人。
張曉媛:你心目中最當得起作家稱呼的是哪些?
劉穎:我只能說個人比較喜歡的作家是倪匡和王小波,至於當得起當不起這個稱呼,見仁見智吧。喜歡倪匡是因為他的想像力和才華。喜歡王小波是因為他的創造力、反諷精神和對現實的批評思考。
顏歌:「作家」說穿了就是一個職業,就當我是一個司機吧,如果被問「你心中最當得起司機的人是誰?」我想:所有能夠以寫作來謀生,並且願意稱呼自己是作家的人都可以稱呼自己是作家。至於好不好,或者說值不值得尊敬,那就另說了。見仁見智。
張曉媛:在正兒八經的文學雜誌上發表作品,比在出版社出書難多了?很多人出了好多書,沒幾本出名的,卻被冠以知名作家的頭銜。什麼樣的能算知名作家?
顏歌:「知名作家」的頭銜比起「作家」也就是在打字的時候多打兩個字而已,所以大家也都喜歡這麼用了。要怎麼才算知名作家,十個人裡面有一個人知道?我不知道這個標準怎麼定。不過當作家歸根結底不是為了「知名」,也不是為了發表作品,或者是出書換版稅,不然世界上的捷徑多了去了,何必做這份苦工。對我來說,我只希望能寫出讓自己覺得還不錯的作品。全心全意地喜歡寫東西,所以就一直寫下來了。
劉穎:先要定義什麼叫正兒八經的文學雜誌。即使是有正經的刊號,由文聯或作協主管的文學雜誌,發表作品也未必就真的是多麼多麼的厲害,這跟編輯的偏好、雜誌的定位、時代的熱點都有很大的關係。有人的文章適合上文學雜誌,有人的適合出書,有人的文章恰恰在對的時間出現。
或者說,出書,說明市場更認可你,更大眾的讀者更認可你。上文學雜誌,代表你符合某個相對小眾讀者的範兒。通常來說,上文學雜誌的稿,應該是技術性上有創新的,出書的稿,應該是各種技術很純熟,不冒險的。很多人出了好多書,沒幾本出名的,卻被冠以知名作家的頭銜。有時候越沒有名的,越說自己知名,說的多了,也變成真的。真正有名的作家,不必冠以知名,大家會評判。
張曉媛:雜誌發爛作品會活不下去嗎?編輯發爛作品混不下去?
顏歌:以我僅有的一些在文學類雜誌發表的經驗來說,基本是我正在寫或剛寫好一個東西,碰到覺得信任的編輯,發給對方看看,然後對方說挺喜歡的,願意發表,那就發表了。我發得不多,差不多就是這樣。個人覺得,發爛作品活不下去這句話說得太嚴重了。發表著不怎麼樣的作品的雜誌到處都是,一期裡面有一兩篇好的就不錯了,這樣也沒誰活不下去,天也不會塌下來。有好有壞的,一些不太好的作品也能發表出來,這也是對文學愛好者們的鼓勵吧。
張曉媛:上世紀說起作家、詩人,大家一臉的崇拜,如今好像不這樣了。
劉穎:因為每個時代大家都要崇拜一些人,都需要一些偶像,精神上要有一個寄託。那個時代沒有商業明星,沒有娛樂明星,作家和詩人就是大家最集中的精神寄託和崇拜對象。這些人代表著,特立獨行、媒體娛樂,代表著生活的另一種可能性。而如今,娛樂、電腦、電視、遊戲、音樂,已經細分了我們的崇拜市場。
顏歌:我不知道以前是怎麼樣的,不過現在,也是有值得尊敬的作家會讓大家一臉崇拜的。我覺得這樣更好,「作家」不是一個免死金牌,這件事情本身沒什麼大不了的。所以,要讓人崇拜,自己說自己是作家還不行,還要繼續努力——這樣對寫東西這件事不是更好麼。
張曉媛:您個人也出版了多部作品,第一次別人稱呼您作家時,什麼感覺?作家這詞,對您來說意味著什麼?
顏歌:我忘了第一次被人叫作家是什麼時候了。從十幾歲開始發表作品到現在也有十年了,從小到大,人家叫我「少年作家」的,「寫書的」,「寫手」的,「碼字的」,「作家」的,都有,我習慣了,別人怎麼叫你那就是一耳朵的事,也用不著高興或者不高興。喜歡寫作就繼續寫,能寫到什麼時候寫到什麼時候。隨便怎麼叫。
張曉媛:當下的中國,作家該多寫些什麼樣的作品?
劉穎:作家能寫出什麼樣的作品,是由他的生活經歷、生活體驗,以及想表達的欲望所決定的。我覺得作家應該是一個相對自由的職業。我們不要去說作家該多寫些什麼作品,我們也沒有權力規定。他們想表達什麼就應該盡情的表達。有讀者喜歡,有人有共鳴,很好。如果純屬自娛自樂,也無可厚非。
顏歌:忠實於自己,能說服自己。這樣就足夠了。所以,比起想要寫出什麼樣的作品來,我更願意多想想自己願意成為什麼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