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啟蒙越早越好,因為聽音樂、唱歌是促使孩子早期語言和認知能力發育的重要手段之一,這件事從0歲就可以開始,也在美國的公共早教課上佔據了極大的比重。正規音樂學習(尤其是樂器學習)最好從孩子5-6歲再開始,因為這時孩子的精細動作能力才能勉強達到樂器學習的基本要求。在此之前,讓孩子多聽、多唱、多跳,帶孩子去專門的兒童音樂會,培養孩子對音樂的興趣,比起正規的音樂訓練更為重要。
其實,嬰兒一出生就會對特定的旋律有所反應:舒緩、溫柔的音樂能幫助嬰兒進入夢鄉,有節奏感的音樂會讓幼兒跟著一起手舞足蹈(我見過很多老人帶著小朋友邊唱邊跳小蘋果),媽媽的哼唱能在一定程度上安撫焦躁和腸痙攣的孩子等,與成人相比,兒童時期就開始學習音樂似乎能夠取得更佳的效果,這已經成為研究者的共識。
研究表明,音樂學習將至少在以下 4 方面促進幼兒各項發展:
1. 促進自我調控能力
音樂學習需要參與幼兒自覺地認真聽講、仔細觀察模仿教師的授課內容、抑制外界其他刺激,這對促進幼兒的抑制能力、注意力等的發展有益處。Strait等人對音樂學習者與非音樂學習者進行了抑制控制相關任務的測試,發現音樂學習者的表現比非音樂學習者要好。音樂學習者的次級聽覺皮層區、背外側額葉都比非音樂學習者厚,其中背外側額葉是與執行功能及工作記憶有密切關係的腦區。
2. 促進語言能力
音樂和言語作為聽覺信息的兩種主要表徵形式,都由時間展開的連續事件所構成,並通過相同的參數如音高、時程、響度等來表示其音韻學特徵。因此,學者認為音樂和語言共享著特定的神經機制,從而對音樂和語言學習的關係開展了研究。有研究發現在節奏、節拍、唱歌、旋律等方面的音樂學習,能增加幼兒的詞彙量,為未來的語言和表達能力奠定基礎。
3. 促進創造力
研究表明,熟悉的音樂可以喚醒幼兒的積極情緒,使個體釋放更多的多巴胺,從而讓個體認知更靈活,更有可能促進個體創造力的發展。以往研究也認為相對於無聲或慢速的古典音樂,快速的古典音樂(如《莫扎特雙鋼琴奏鳴曲 K448》)可以更好地喚醒被試的情緒。
4. 幫助加深記憶
樂和大腦記憶之間也有密切的關係。例如,有節奏感的音樂能幫助我們記住單詞。這也是為什麼孩子們會通過聽、唱兒歌的方式來加深對語言的學習——他們會從兒歌中將有用的音素識別出來,知道某一些讀音代表著某種意義。
枯燥的正規、專業音樂學習,很容易讓孩子喪失對音樂本身的興趣,也讓音樂學習變得功利化——除非他們真的是有天賦的,可以嘗試。絕大多數幼兒在6歲以前,精細動作的發育還不完善,讓他們用標準的姿勢彈奏是相當困難的,即使通過大量練習,其進度程度也非常有限,這是孩子身體客觀發展所決定的。
近年來,不少研究開始借鑑奧爾夫音樂教育法,強調對孩子音樂教育需要重視參與性、綜合性、即興性和人本性,可以簡單理解為:將「唱、跳、說、演」同時引入學習中,讓孩子能綜合地學習音樂、舞蹈、文學、戲劇等內容;肯定並鼓勵幼兒的即興創造;在藝術教育中關注孩子情感、態度、價值觀的全面發展等。
最後的最後,小編想說,儘早讓孩子接觸音樂,唱、跳、玩起來真的很重要——只是初期,讓孩子保持對音樂的興趣,也許比接受正規的音樂訓練更重要。畢竟,不是每個孩子都會成為專業的音樂人,但有音樂相伴一生的孩子,在某種程度上是很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