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 黃瓊 通訊員 林勁標 潘奇志
廣東高院公布2011年度案例,涉及本田、米其林、華為、UES、鱷魚恤等
打開「黑牛」喝後發現口味不對,原來瓶子上的商標是「黑·牛奶」!日常生活中遭遇的這種以假亂真的「坑爹」事往往令人啼笑皆非。昨日,廣東高院公布2011年度十大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其中不乏法國名牌「米其林」被音響,國內空調巨頭格力與美的的睡眠空調之爭,本田摩託被山寨等移花接木的案例。
據悉,為確保評審過程的專業性、權威性和社會參與性,此次十大案例的評選首次採用了網絡投票的方式。所選取的十大案例先由全省21個地級市中級法院推薦上報,廣東高院組織專家、資深法官初選出26個候選案例在廣東法院網上公開接受網民投票。經過數萬網民積極參與,最後經該院審判長會議甄選,正式出爐入圍名單。
法律人士分析,今年的十大案例都是在中國具有重大影響的智慧財產權案例,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案例更加突出涉及與社會公眾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智慧財產權領域,尤其對以假冒商標等方式制假售假的案例給予了重點關注。
十大案例
1
「黑牛」遭遇「黑·牛奶」
當「黑牛」遭遇「黑·牛奶」,誰才是真的「李逵」?差之一點,謬以千裡。「黑牛」是廣東省著名商標,屬於原告汕頭黑牛公司,並被準許在牛奶、牛奶製品、豆奶粉等商品上使用,其豆奶粉還獲得「中國名牌」稱號。可被告菊樂公司卻在其牛奶產品的包裝盒的正中央位置標註「黑·牛奶」字樣,且字體較大。黑牛公司遂起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菊樂公司在牛奶飲料的包裝上突出使用了「黑·牛奶」字樣,屬於不合理使用,遂判定菊樂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點評仿冒不成蝕把米
商標是企業的核心智慧財產權,尤其是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能夠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本案的裁判充分闡述了商標權和企業名稱權的保護範圍、商標合理使用的方式以及商品通用名稱的認定標準,對規範商標使用和建立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2
法國米其林還生產音響?
原告法國米其林公司在中國註冊了「MICHELIN」、「米其林」、「MICHELIN 及輪胎人圖形」商標,其中「MICHELIN」商標被收入國家商標局2000年全國重點商標保護名錄。該三個商標先後被商標局、法院認定為馳名商標。由被告喻靜生產、何麗芳銷售的「米其林」牌汽車喇叭的正面標有由三個篆刻的漢字「米其林」+「miQolin」構成的組合商標,喻靜在其網站上突出使用「米其林」三個漢字。喻靜還註冊成立黃岐米其林音響器材廠,米其林公司認為二人的行為侵犯了其商標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遂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喻靜摹仿米其林公司馳名商標在不相同和不相類似的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足以使相關公眾認為其商標與米其林公司馳名商標具有相當程度的聯繫,侵犯了米其林商標權。喻靜將與米其林公司「米其林」馳名商標相同的文字作為個體工商戶字號進行登記,也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遂判決喻靜停止使用涉案商標及字號,賠償米其林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
點評別打侵權擦邊球
這是一起典型的傍名牌侵權案件。本案的判決彰顯了中國法院平等保護中外智慧財產權人、維護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堅決遏制侵權行為的決心。
3
「青出於藍」也構成侵權
原告深圳市優比速快遞公司經營規模較小,但其享有了核定使用在包裹投遞等服務上的「優比速+UES+圖」註冊商標權。美國聯合包裹服務公司投資在我國設立了被告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及20家分公司,其也在快遞業務中使用了「優比速」標識。深圳優比速公司認為後者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比被告成立早且規模小,被告成立晚且實力雄厚,儘管原告使用優比速商標在先,被告使用「優比速」標識在後,但消費者可能會誤認為註冊商標權人(原告)提供的服務來源於被告,被告構成反向混淆侵權,遂判決被告停止使用「優比速」商號及「優比速」標識,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
點評「弱肉」未必被「強食」
該案是廣東省法院系統受理的影響較大的反向混淆侵權案件。儘管美國聯合包裹服務公司的運營範圍、深度比原告要強得多,但也不能改變「優比速」標識的歸屬。雖然「優比速」因侵權方而風靡,但法院判決表明「弱肉強食」的反向混淆行為亦是商標侵權行為,任何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都應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4
舒適睡眠空調專利屬誰?
原告格力公司受權獲得「控制空調器按照自定義曲線運行的方法」的發明專利權,並據此起訴美的公司,認為其生產銷售的多款空調器在某一舒睡模式下侵害了該專利權。雙方圍繞空調器溫度、時間設置方法和步驟的技術特徵展開激烈爭論,法院亦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進行技術鑑定。
法院審理遂判令美的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格力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
點評核心技術成商家必爭之地
對於商家而言,核心技術的研發和運用是其贏得市場的關鍵,因此在智慧財產權的爭奪戰中寸土必爭。法院以嚴謹的邏輯推理和詳盡的論述,準確地運用了權利要求的解釋、等同侵權判定、證據披露和證據妨礙等規則,規範了市場秩序,維護了技術創新。
5
本田「摩託」被山寨
原告日本本田公司在廣交會上發現被告力帆公司等派發涉嫌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摩託車宣傳單。據此,本田公司認為力帆公司生產、許諾銷售了宣傳單上的摩託車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上述派發宣傳冊的行為應當認定許諾銷售成立,本田公司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力帆公司有實際生產涉案摩託車的行為,據此法院判令其承擔本案原告維權的合理費用2萬元。
點評「免費午餐」吃不得
僅有證據證明侵權行為人實施了單純的許諾銷售行為,對這類案件可只考慮判賠專利權利人為維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該案啟示國內企業不要有吃「免費午餐」的心理,應當更多地注意開發自主智慧財產權,而不是採用拿來主義的手段,這樣才能在競爭性市場中獲取優勢。
6
代工「鱷魚」不侵權
原告鱷魚恤有限公司在香港註冊,是我國「CROCODILE」商標註冊人,該商標核定在襯衫等商品上使用。臺山某公司根據日本兩公司的授權生產的男裝襯衫,標註有日本國註冊商標「Crocodile +鱷魚圖形」。經對比,被訴侵權的商標文字部分「Crocodile」與涉案「CROCODILE」商標部分英文字母的大小寫不同,字體、色彩也存在一定差異。
法院審理認為,臺山某公司的行為屬於涉外定牌加工行為。由於原告主張保護的註冊商標,與被訴侵權商標並不相同,且被告在履行必要注意義務後,按照訂單進行加工,其生產的涉案產品也並未在中國市場實際銷售或擠佔其市場份額,因此並無侵害原告註冊商標的故意,其註冊商標的商標識別功能也並未受到損害。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求。
點評涉外代工不一定都侵權
本案是我省首例認定涉外定牌加工行為不構成侵權的案例,明確了在確定「涉外定牌加工」是否侵權時,不應一概認定為侵權或不侵權,而要根據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近似程度、加工方是否盡到合理審查義務、加工的產品是否全部出口交付給境外的委託方等諸多因素綜合判斷是否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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