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吳嬌穎)近年來,虐待、虐殺動物並傳播對動物施暴信息事件頻頻發生。今年全國兩會,多位代表委員建議,立法對虐待動物及公開傳播對動物施暴信息行為進行懲處。
在民間,反虐待動物越來越受到關注,越來越多人加入反虐待動物志願行動。「我們一共聯繫了98位全國人大代表,希望他們把我們的呼籲帶到全國兩會。」反虐待動物志願者小辰(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由於目前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導致虐待動物行為難以被懲罰,志願者能做的很有限。
「我們希望推動反虐待動物立法,至少,先把虐待動物及其相關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目前嚴重的虐待動物行為進行遏制。」小辰說。
「虐待動物行為不被制止,是一種潛在的社會威脅」
新京報:你是怎麼成為一名反虐待動物志願者的?
小辰:2018年,我看到新京報的一篇關於定製虐待動物並且形成產業鏈的調查報導。當時那篇報導裡寫到,我國的虐待動物行為其實早在20年前就已經存在,剛開始的時候是刻光碟,現在是利用網絡傳播。這個過程中,虐殺動物行為是可以根據「客戶」需求定製的,還根據動物大小、手段的殘忍程度定價。
我當時非常震驚,在我們國家居然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覺得自己必須要做些什麼,來改變這個情況。
新京報:你認為對動物的「虐待」應該怎麼界定?
小辰: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一些很極端的虐待行為,屬於虐殺。但虐待行為其實是比較難界定的,我認為可能需要根據動物被虐待的結果,委託獸醫對被施虐動物的損傷程度進行評估和檢查,來反向說明屬於虐待行為。
新京報:你與這些施虐者接觸過嗎?他們是出於怎樣的心理去虐待動物?
小辰:其實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一次是,我們看到微博上有一個宣傳虐待的小號,是一位志願者給我們反映的,她給我們發了她和那個小號的聊天記錄。對方說他覺得他現在只能虐待動物,刺激性不夠,其實他更想虐待的是人,他還威脅志願者說「我要虐待你」,說的話非常汙穢和惡劣。
最近我們還遇到一個問題,一些志願者或者一些反對虐待動物的博主,包括我自己,被這些施虐者和宣傳施虐者人肉、曝光。他們把我們的名字、電話、工作單位公布出來,有的還有照片,配上一些汙穢的言語,嚴重侵犯了我們的隱私,甚至非常猖狂地挑釁我們。
有一個道理非常簡單,如果說一個人喜歡用極端殘忍的方式去虐殺動物,那麼他的暴力傾向就是高於正常人的。如果這種虐待動物的行為不被制止,當有一天他的刺激性在動物身上已得不到滿足,他想尋求更大的刺激,就很可能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所以我認為虐待動物的行為就是一種潛在的社會威脅。
新京報:志願者的心理會受到影響嗎?
小辰:我們經常都處在一種神經緊繃的狀態,心情非常壓抑和痛苦。但是也都在咬牙堅持,希望這個問題能從法律上得到解決,希望反虐待動物儘快立法。
「傳播虐待動物信息的人和平臺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新京報:你認為反虐待動物立法是非常有必要且緊迫的?
小辰:是的。這些虐待動物的圖片、視頻在網絡傳播,對民眾的心理健康是非常大的損害。有些網友就是因為看了虐待動物的視頻,會產生抑鬱的情緒,這是有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的,甚至還有一些人出現了自殘的情況。
而且,我認為這也是對青少年價值觀的一種誤導,因為虐殺動物的視頻,是可以用來販賣牟利的,會誤導一些未成年人參與到虐殺行為中。
放任這種行為的擴散,也是對國家形象和法治信仰的一種損害。比如,在發生虐待動物的事件後,民眾肯定是希望公安機關去處理,但是公安機關目前無法可依。也正是因為無法可依,民眾可能會對施虐者進行人肉,或者說「以暴制暴」,這樣不理智的手段又增加了社會治理成本。
另外,虐殺動物的行為對公共衛生安全也有一定的危害。因為虐殺動物以後,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動物屍體被隨意處置,存在病毒病菌傳播風險。所以,我覺得出臺《反虐待動物法》,是非常必要且緊迫的。
新京報:你認為傳播虐待動物視頻的人應該承擔責任嗎?
小辰:製作者是元兇,收看者、利益提供者是幫兇,從製作拍攝、傳播、宣傳到購買,其中的每一環都是幫兇,沒有一個是無辜的。平臺不去制止傳播,也是在助長虐殺的行為。
新京報:你認為立法中應該明確傳播平臺的法律責任嗎?
小辰:對,目前最應該做的是加大各個平臺的監管,我覺得應該把傳播虐待動物信息的行為納入《網際網路管理法》,把虐待動物及相關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範圍。在《治安管理處罰法》裡,有製作、運輸、複製包括出售、出租淫穢視頻,是要得到相關處罰的,這一條完全可以適用於傳播虐待動物的音像製品。這是斬斷這條黑色產業鏈非常重要的一步。
「聯繫98位全國人大代表提交相關議案、建議」
新京報:你們做了哪些工作推動反虐待動物立法?
小辰:自從今年4月出現山東一大學生虐殺流浪貓事件後,我們陸續自發組成了民間反虐待動物團體,主要目標就是推動立法。兩會前,我們一直在聯繫全國人大代表,目前一共聯繫了98位全國人大代表,通過提議案、建議或者附議的方式,來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
我們希望國家能夠制定《反虐待動物法》,反對虐待動物,不僅是指對流浪動物的殺害,也包括對野生動物、伴侶動物、農場動物等。
我們在跟代表們聯繫的時候,也有代表反映說,調研的時間還不夠。我們也希望,或者可以先把虐待動物及其相關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先對這種行為進行遏制,之後再組織專家進行充分調研,推動立法。
新京報:這之前你們為反虐待動物做了些什麼?
小辰:我們現在其實能做的很有限。向虐待視頻的傳播平臺投訴舉報,不停地投訴舉報,但其實都屬於一種揚湯止沸的做法。我們也非常疲憊和無奈,這些視頻圖片每天層出不窮,但很難從根源上去制止它。因為虐殺動物實際上已經形成一個產業鏈了,有固定的客戶群,會不斷更新,不斷有新的動物被虐殺。
新京報:為什麼還一直要堅持去做這件事?
小辰:我記得我在跟一位人大代表聯繫的時候,我問他願不願意採納我們的建議,他說願意。我問為什麼,他說因為良知。其實志願者也一樣,我們也是因為良知。
我們希望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好,我們希望生命被尊重,不要因為動物很弱小,就隨便去處置它。我們的訴求也非常簡單,我們希望每一個生命都被善待。
而且其實我覺得,那些施虐者在某種程度上來講也是受害者。他們的這種行為是錯的,但沒有法律的約束,他們會覺得法無禁止即可為,會誤以為他們是對的,這其實助長了他們的暴力。有些施虐者在和我們交流的時候,坦誠他們有上癮的行為,這種情況如果發展下去,也漸漸會害了他們。小錯不禁止,他可能會犯大錯。
「每一個生命都應該被尊重」
新京報:目前公眾對反虐待動物關注度高嗎?
小辰:最近關注度越來越高,我們志願者也是因為關注這個問題,漸漸聚集到一起的。今年我們聯繫到的全國人大代表,規模和數量也是史無前例的。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應該也會有更多人漸漸意識到,動物的權益也應該被尊重。
新京報:你會如何呼籲大家一起來關注反虐待動物?
小辰:我想說的是,每一個生命都應該被尊重。也許有人認為虐殺的只是動物,跟我們人無關。但虐待動物行為本質上是一種暴力行為,暴力可以對動物,也可以對人。在虐待動物的同時,他也在虐待著人心,在挑釁、踐踏法律的原則。我們應該對暴力說不,不要讓這種行為演變成對整個社會的危害。
新京報:未來你還會為反虐待動物做什麼?
小辰:首先我們希望看到法律的出臺,然後我們還想看到嚴格執法,以及對施虐者的一些心理疏導。即便有一天真正地立法了,我們也還是會去監督,去保持關注。
新京報記者 吳嬌穎
編輯 白爽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