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秋冬季,重點地區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有望全面實施新的政策措施,即績效分級,差異化減排。
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各地要按照《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有關要求,全面推進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鼓勵環保績效水平高的「先進」企業,鞭策環保績效水平低的「後進」企業,以「先進」帶動「後進」,提升環保基礎工作整體水平。
第一財經記者今天(29日)從生態環境部了解到,該徵求意見稿由生態環境部起草,已開始徵求相關部門、地區和有關企業的意見。
據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2019年,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首次對15個重點行業進行績效分級、實施差異管控,得到相關行業、企業廣泛的擁護和支持。
劉友賓說,今年,生態環境部對相關措施進一步研究完善,擴大行業覆蓋範圍,於6月底印發了《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下稱《技術指南》),將實施績效分級的行業從15個擴展到39個。針對不同行業的不同生產工藝,確定不同分級指標。
生態環境部。攝影/章軻
上述徵求意見稿提出,將績效分級有關要求告知到相關企業,組織好評級。對39個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按《技術指南》有關指標嚴格執行。
原則上,評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可自主採取減排措施;評為B級及以下和非引領性的企業,應嚴格落實《技術指南》中不同預警級別各績效等級對應的減排措施要求。
對國家未明確實施績效分級的行業,各省(市)生態環境部門可根據本地環境空氣品質改善需求、工業汙染特徵、行業汙染治理水平等具體情況,自行制定統一的績效分級標準,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實施差異化減排措施。
對各類汙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未達到排汙許可管理要求的企業,不納入績效分級管理範疇(但應納入應急減排清單),在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採取停產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以生產線計。
劉友賓對記者表示,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充分考慮民生保障等現實需要,採取必要的豁免措施。對於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和重大工程項目,可在嚴格流程認定的前提下列入豁免,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可正常生產經營。
同時,對小微涉氣工業企業,視情減少管控;對影響空氣品質小的生活服務業,原則上不予採取停限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