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及利亞官方通訊社《阿新社》10月7日發布題為《碳氫化合物法:三種石油合同並簡化稅收》的報導,全文摘編如下:
能源部長穆哈邁德.阿卡布周一在阿爾及爾表示,碳氫化合物法草案修正案提供三種石油合同,並簡化了稅收制度。
在參加「阿爾及利亞加入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的挑戰」全國會議期間,阿卡布部長在回答阿新社關於政府最近批准的碳氫化合物法草案內容的問題時指出,在合夥關係部分中可以選擇三種石油合同。
部長表示,這是主要石油和天然氣公司仍然在使用的「特許合同」,「風險服務合同」和「生產分成合同」。
部長強調:「我們在關於碳氫化合物的法律草案中保留了三種類型的石油合同,以吸引最多的外國投資者,他們對此表示歡迎。」
部長表示:「我們傾聽了外國合作夥伴的擔憂,他們確認『51/49規則』不構成障礙,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保留了這一規則。」
四種稅款
部長還表示,關於碳氫化合物的法律草案所規定的修正案也涉及稅收制度,「這些在現行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
因此,新法案保留了四種稅收類型,以維護國家的稅收收入並簡化稅收制度,從而避免投資者因稅收經常改變帶來的煩惱。
當被問及修改《碳氫化合物法》的理由時,能源部長表示,「碳氫化合物的活動在世界範圍已經有了重要發展,而阿爾及利亞不能停滯不前。」
他指出,這項活動需要先進的制度和與擁有先進技術的公司的合作,「儘管國家礦產資源面積為150萬平方公裡,但其中只有40%目前正在被開發。」
他繼續說:「要發展這一領域,我們需要外國夥伴的支持,以繼續甚至擴大我們的生產。」
在這方面,部長強調,鑑於國家對天然氣和石油的需求每年增長7%,發展碳氫化合物的生產勢在必行,必須足夠覆蓋需求。
在修改該法律的原因中,阿爾卡布部長還列舉了阿爾及利亞近年來針對既定目標進行的「低」勘探率。
他更明確表示,「自從2005年以來,在67個南部地區招標中,只有19份投標書被提交,至今只籤訂了13份合同。」
「我們已經與世界前五的大公司進行了討論,我們已經確定當前碳氫化合物法有待改進的兩個方面,即監管框架和稅收制度。」
來源: 商務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