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發改局將就珠海市非居民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費舉行聽證會
羊城派記者 黃珏
7月3日,記者從珠海市發改局獲悉,該局就珠海市非居民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費將於7月11日舉行聽證會。根據已公布的聽證方案,非居民戶按核定量收費的方式,或將改為「水消耗量折算係數法」計收。
目前按垃圾核定量收費
據了解,珠海市生活垃圾處置主要採用衛生填埋和焚燒發電方式。生活垃圾處置主要由珠海市垃圾發電廠、西坑尾垃圾填埋處置場、華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9月停運)、中信生態環保產業園承擔。
目前,中信生態環保產業園一期已建成並運行,處理規模為1200噸/天,二期建成後將實現日處理生活垃圾1800噸,屆時將滿足全市生活垃圾處理需求,所有生活垃圾將全部運至西部進行處理,位於東部的市垃圾發電廠將不再運行。本方案將參照相關辦法,對一直未收費的非居民用戶(主要是企業)開始徵收垃圾處理費,真正做到行業全覆蓋。
垃圾產生量與用水量有關
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費制度,針對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根據對珠海市垃圾發電廠、西坑尾垃圾處置場、西坑尾垃圾填埋場滲透液處理站等單位的成本監審可知,珠海市垃圾焚燒成本84.70元/噸,垃圾填埋成本24.68元/噸。綜合計算垃圾處理平均成本(2014年、2015年、2016年平均)為53.42元/噸。
據珠海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歷年珠海市客戶用水數據以及生活垃圾產生量統計數據,以及相關專家組對生活垃圾產生量與用水量2011至2016年的數據進行相關性分析,結論是垃圾產生量和用水量的相關係數為0.955,兩者高度相關。珠海市發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結合成本測算數據、垃圾產生係數調查結果、歷年垃圾處理費收繳情況和當前市區環衛管理狀況,該局擬定了收費方案,非居民戶按核定量收費的方式,改為「水消耗量折算係數法」計收。
計算公式為:垃圾處理費(元/月)=單位垃圾處理成本(元/噸)×用水量(噸/月)×折算係數÷1000,其中折算係數即每消耗1噸水所折算的垃圾量(公斤/噸)。根據《珠海市垃圾處理收費定價成本監審報告》,垃圾處理平均單位成本(2014年、2015年、2016年平均)為53.42元每噸,作為處置費單價計算收費標準,行政事業類單位,收費標準將為0.2元/噸水,工商業類為0.22元/噸水。原收費標準是機關事業單位每箱40元,商業類按營業場地面積收取。
據了解,廣東省已採取「水消耗量折算係數法」收取垃圾處理費的城市有深圳、江門、中山、惠州、東莞、順德、汕頭等地,珠海本次方案收費標準與周邊城市相比,普遍低於周邊水平。
來源|羊城派
題圖|南方網
責編|許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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