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大家對食用植物調和油應該都不算陌生,「把各種油摻在一起」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以其獨特的營養搭配,被很多人看作是家庭食用油的「不二之選」。
可是近期,湖北省荊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得知本次共抽樣檢驗1248批次,其中合格產品1208批次,不合格產品40批次,經荊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出三批食用植物調和油不合格,具體信息往下看。
1.標稱湖北元大生物能量平衡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荊門市掇刀區吳國平超市銷售的花生芝麻香食用植物調和油1.8升/瓶2020-01-18,乙基麥芽酚檢出值為2033.6m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2.標稱湖北元大生物能量平衡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荊門市金馬購物廣場銷售的小磨坊食用植物調和油5L/桶2020-03-06,乙基麥芽酚檢出值為1132.2m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3.標稱湖北元大生物能量平衡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荊門市金馬購物廣場的花生芝麻香食用植物調和油5L/桶2020-03-10,乙基麥芽酚檢出值為1474.8m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從抽檢報告可以得出,這一個廠家生產的3批次的食用植物調和油都不合格。
本次抽檢不合格批次涉及的乙基麥芽酚,究竟是什麼呢?
乙基麥芽酚屬於食品添加劑,是一種有芬芳香氣的白色晶狀粉末。因為乙基麥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調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經常被作為香味改良劑。同時乙基麥芽酚還具有去除原料的雜味,保持長久的清香的功效。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麥芽酚為不得檢出。食用植物油中檢出乙基麥芽酚,可能是生產廠家非法添加導致。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荊門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荊門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企業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並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
小貼士
消費者在購買食用植物調和油時,要看配料表,看營養標籤。沒有一種油含有所有的脂肪酸比例都是合適的,只有混搭著吃或者是更換著吃。另外,應根據日常烹調方法合理選擇和使用食用植物調和油。
例如,選擇煎、炸烹飪方式時,油溫較高,適宜選擇菜籽油含量較高的調和油;而橄欖油、藻油、亞麻籽油等植物油中不飽和脂肪酸、有益伴隨物含量較高,富含此類油品的調和油不宜進行高溫烹調,建議用於調涼菜或直接澆在烹調好的菜餚上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