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倫理
人,如何詩意地
棲居在大地?
柏峰 / 文
「土地倫理」是美國生態文學家奧爾多·利奧波德在其紀實性散文作品《沙鄉年鑑》裡提出來的,他以一個生態學家的學識,講述了土地金字塔、食物鏈等原理,提出了旨在提倡人類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倫理觀念,說明人類只是由土壤、河流、植物和動物所組成的整個社區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愈演愈烈的生態危機,催生了生態文學以及幾乎波及整個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的生態思潮——奧爾多·利奧波德是這個生態思潮的引發者之一。
奧爾多·利奧波德
此後生態思潮影響到文學藝術,並得到熱烈的迴響,從歐美漸次波及到我國的文學藝術創作,早先就有徐剛等作家致力於生態文學——毫不奇怪,我國走向現代工業化道路上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就是如何保護生態——具體地說,就是在文學藝術創作中體現「土地倫理」的觀念。作家簡默的散文集《活在塵世中》,是當前不可多得的體現出生態文學「土地倫理」價值的作品。
關於「土地倫理」方面的創作,目前在我國散文界還是不多見的。這是因為,對於生態和生態文學,創作者不僅需要有一個逐漸明晰和深化的認識過程,還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認識,而這種認識尚未達到群體共識的地步。儘管國內一些生態文學包括土地倫理的研究者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大多是以梳理和介紹歐美生態文學以及土地倫理的歷史脈絡和發展境況,還沒有建構起具有我國特色的生態文學以及土地倫理的理論與實踐。魯樞元先生的《陶淵明的幽靈》,深刻地闡述了陶淵明的文學創作和文學思想,提出了人類的「元問題」——人與自然。他認為陶淵明是一位面對人類「元問題」的先知先覺者——在某種意義上,自然與生態雖然有不同的概念內涵,有時候卻可以視為具有相同的屬性,只是在表述上採用不同的名稱而已。由此,魯樞元認為陶淵明是自然的魂魄,質性自然,並且在自然中詩意地棲居。
《歸去來辭圖》 陸探微 繪
海德格爾從解讀荷爾德林的詩歌表達自己對藝術的思考。他也許早就預見到人類只有如荷爾德林詩句「詩意地棲居在大地上」那樣,才能更好地生存與發展,這是對人類與大地(自然或者生態)關係最為樸素的判斷。工業文明時代,人類的生產能力得到了空前提高,人類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和豐富,然而到了20世紀下半葉,就在工業文明高歌猛進的時刻,卻聽到了「人」並不「詩意地棲居在大地」上的警鐘——環境汙染開始成為西方工業化國家普遍面臨的社會問題,人類環境危機出現。這種危機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反而愈來愈嚴重,引發了第二次人類環境危機,資源短缺,物種銳減,森林消失,沙漠化與荒漠化等全球環境問題日益威脅著人類的生存。「人,詩意地棲居在大地」,還能成為現實麼?
生態危機是工業文明的必然產物,工業文明的基本結構和運行機制導致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和耗費。應該說,環境問題不是簡單的技術問題,而是文明的發展方向問題。因此,人類要走出環境危機,就必須徹底解決環境問題,提倡生態文明和生態倫理——關注生態日益成為人類的共識,承認自然的內在價值、確立自然作為人類倫理關懷的對象,使關懷自然成為人類的一項倫理義務。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的《漫步遐想錄》展現出自然-大地充滿生機的景象,「植物界是大自然賜給人類和動物的食物倉庫」,「當我跟天地萬物融為一體,當我跟整個自然打成一片時,我感到心醉神迷,欣喜若狂,非語言所能形容」。美國生態作家梭羅放棄了豐富多彩的城市生活,獨身走到大自然中去,寫出了生態文學巨著《瓦爾登湖》,成為生態文學的典範之作。他認為,親近自然是人類精神健康的構成因素,只有在自然中人的靈性才能得到更新與提高。先於梭羅的美國哲學家、作家愛默生的《論自然》,洋溢著讚美大自然的熱情,他是梭羅堅定的支持者。此外,還有惠特曼等詩人,也認為自然是人類的母親,文明要保持長久的生命力,必須與自然保持平衡。
盧梭(上)、梭羅(下)
這些具有生態文學色彩的作品,是對工業文明進程中出現的環境問題初始的藝術回應。而在《沙鄉年鑑》裡奧爾多·利奧波德提出的「土地倫理」觀點,則是對以往尚未明晰的生態意識的理論升華和總結,生態意識從此進入思想領域。二十世紀美國環境思想史學者羅德裡克·弗雷澤·納什的系列專著,諸如《荒野與美國思想》《大自然的權利:環境倫理學史》,則已經從單純的文學敘述生態問題上升到學科的理論問題——作家和藝術家的心靈是敏感而超前的。我國敦煌石窟的文獻裡,也早就有大量關於古代環保意識的記載,其數量甚多的石窟山水畫反映出古代敦煌人對大自然環境的理想追求。
簡默專注於生態文學,在他的筆下,卑微小生物的生命史堪為漫長的演義,它們的生命照樣壯麗而華彩,它們有它們的世界和生存法則,它們的生命過程有自己的價值。美國學者湯姆·雷根《動物權利研究》中指出,「今天的我認為顯然正確的是:你無法因為他人受益而為踐踏動物權利辯護」——那麼,動物的「權利」究竟是什麼呢?他認為,「動物權利」不只是一個哲學概念,它屬於萌芽之中的社會正義運動——在這裡,他把「動物的權利」提升到「社會正義」的高度來認識。世界上所有生物的生命都應該是平等並被予以尊重的。我國古典哲學裡一個核心概念是「天人合一」,「天」也指「自然」,包括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人應該與它們和諧相處。
在《向一群燕子懺悔》裡,簡默敘寫了他「犯」下的對燕子「更為殘忍的事情」:他14歲那年,用竹竿把陽臺的幾隻嗷嗷待哺的「雛燕」橫掃到樓下的草地上——生命終止在這突兀而來的「橫禍」之中。這件事一直讓簡默內心不安,後來他反省道:「它體現了我少年的『惡』或者『人性的惡』」——這種「惡」使得他「心靈深處一直漂浮著一種血腥」,「我怕聽到燕子溫情的呢喃」。懺悔是一種精神的覺悟,表示著向「惡」告別的勇氣。英國哲學家邊沁在論述到動物時曾說,「為什麼我們該去折磨它們,有什麼理由嗎?我沒有找到任何理由。」按照康德的意見,人對動物的責任實際上就是為了人,他在《倫理學演講錄》裡指出,我們「有對動物的責任,因為這樣我們能夠培養對於人類的相應的責任」,這句話揭示出人類與動物之間關係的實質。
人類應該珍惜和尊重世界上的一切動物,我在簡默的散文集《活在塵世中》裡深切地感受到這一點。他的《河上漂下一群羊》《灰鵝進城》等散文,字裡行間都映射出這樣的思想,儘管這種思想還是朦朧不清晰的,但總算認識到了這一層。當然,對植物的珍惜和尊重應是同樣的。對待大自然的態度,仍然能夠檢驗人們對生態的認識是否達到了應該達到的高度,梭羅就是榜樣,他在《瓦爾登湖》裡充滿熱情地以曠達胸懷理解大自然並寫出如此優美的文字,表現出人類渴望與大自然和諧一體的理念,至今仍然富有積極的意義。愛默生強調:「大自然是人類心靈的對應物,它從各個方面印證心靈問題……自然之美正是人類心靈之美。自然的法則也就是人類心靈的法則。」這樣的信條,其實是對梭羅《瓦爾登湖》的理論概括和說明。在簡默看來,他的《三棵樹》《一棵桑樹的生長史》《一棵樹的私語》等篇什,也表達出自己對植物乃至大自然的熱愛與珍重。
學者程虹在《寧靜無價》裡剖析了奧爾多·利奧波德提出來的「土地倫理」觀點,認為「土地倫理」的行為標準是「任何有利於保護生物社區的完整、穩定和美麗的行為都是對的,反之則是錯的。」——以此來衡量簡默的《活在塵世中》,我覺得至少他具有先進的理性的生態觀念,並一直向著這個方向努力。
堅持「土地倫理」寫作,有幾種美學要求:從藝術形式上看,屬於非小說的散文文學,要求以寫實的方式來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進自然環境的身體和精神體驗;從文體上看,主要以散文、日記等形式出現;從內容上看,主要思索人類與自然的關係;從表達方式上看,主要以第一人稱「我」為描寫的視角。這幾種藝術歸納說明了秉持「土地倫理」觀念的寫作者所追求的美學風格,同時也是衡量其作品是否屬於「土地倫理」文學的美學標準。以這個美學標準,《活在塵世中》恰恰屬於嘗試「土地倫理」的寫作,簡默的這幾十篇散文,絕大多數都是以第一人稱「我」來結構和展開敘寫的,敘寫的事件也是真實的,表達了人與動物、人與植物以及人與大自然和諧的關係。別的不說,以第一人稱「我」的視角來敘寫這一主題,需要有坦誠自我「靈魂」和敢於直面世界的勇氣,作家託卡爾丘克曾在諾貝爾文學獎授獎演講裡談到這個藝術視角,「我說的『第一人稱』,指的是一種敘事方式,創作者或多或少地只寫自己,將故事置於一個以『我』為中心的狹小範圍之中」——也正是這個以「我」為中心的狹小範圍,才能更好地表現「土地倫理」的深刻主題。
上文曾提到,生態和生態文學不僅要求作者有直觀的關於自然或者土地的認識,還需要相關的理論和思想資源的武裝,否則作品就難以讓人們對生態或者土地有深刻的理解,不能揭示出其中所蘊含的人類「詩意地棲居在大地」的哲學意味。換句話說,無論怎樣,如果梭羅和奧爾多·利奧波德沒有對自然-大地有理性的思考和獨特的生存體悟,是決然不能寫出《瓦爾登湖》和《沙鄉年鑑》這類首先是生態學專著其次才是文學作品的著作的。要從事這方面的寫作,需要有深厚的生態哲學思想和大量的對自然-土地上生物的深刻觀察和記錄,這樣才可能寫出比較「像樣」的作品。目前的關於生態的一些文學作品,只是平鋪直敘了作者對生態或者說自然-土地上的一些生活的「碎片」寫作而已,還達不到真正意義上的生態文學標準——按照 「土地倫理」寫作的要求,這是需要長期的生活觀察和高度的理性認識的。生態和生態文學乃至提倡「土地倫理」的作品,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處在由於工業化進程導致的環境日益惡化進而影響整個人類美好生存的現實狀況的我們,要通過文學藝術來「懷舊」、「追憶」和描寫自然-土地上僅留的美好事物。
不得不再次提及海德格爾的哲學視野,他之所以欣賞和解析荷爾德林的詩歌,並對「人,詩意地棲息在大地上」專門予以論述,是因為他看到了自然-土地上的「詩意」在逐漸消失……「土地倫理」寫作正是恢復大地「詩意」的文學努力。
稿件責編:何晶 新媒體編輯:李凌俊
圖片來源:攝圖網、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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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抒寫土地倫理的美麗音符,恢復大地「詩意」的文學努力 | 新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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