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捕魚使用的扳罾漁網。北碚警方供圖
「110嗎?有一個男的竟然在龍鳳溪羊磊嘴架起了幾根木棒棒捕魚,看陣勢好囂張哦!你們快點過來抓他,他現在還沒走。」近日,重慶市公安局北碚區分局接到匿名群眾舉報稱,有一名男子公然在北碚區嘉陵江支流龍鳳溪羊磊嘴段使用扳罾非法捕魚。
左某(右)被民警抓獲。北碚警方供圖
接到報警後,北碚區公安分局燎原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為了防止嫌疑男子渡河逃跑,一部分警力首先前往河對岸蹲守,另外一部分警力直奔嫌疑男子而去。
行動中,嫌疑男子果然有所警覺,慌亂間將作案工具藏匿在岸邊草叢中,然後跳河逃跑。緊急時刻,熟悉水性的輔警鐘勇立即跳入河中追擊。
很快,嫌疑人左某被抓獲。民警當場查獲扳罾漁網1張,收繳非法漁獲物3尾。
目前,左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北碚區公安分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左某指認作案工具。北碚警方供圖
「針對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現象,公安機關將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特別是使用爆炸、投毒、設置電網等危險方法實施非法捕撈或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行為。對收購或代為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的行為,公安機關也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特別是打擊明知是非法捕撈的漁獲物而作為食材私自收購的行為。」北碚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此外,為維護漁業資源和生態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廣大市民應當自覺抵制食用長江野生魚。若市民發現可能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行為的線索,可撥打農業公益服務諮詢舉報熱線「12316」,或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記者 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