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知多少?
今日森穭社介紹其中的海洋生物——硨磲(chē qú)。
硨磲是海洋中最大的雙殼貝類,被稱作「貝中之王」。它不僅是海洋中的重要物種,更是珊瑚島礁重要的造礁、護礁生物,在海洋生態鏈中,有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2013年,硨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紅色物種名錄,在我國,硨磲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海洋生物。
另據公開資料,1983年《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將硨磲貝列為世界稀有海洋生物加以保護。《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也將庫氏硨磲貝列為一級保護海洋生物。
庫氏硨磲的數量會如此稀少,這筆帳的確要算到人類的頭上了。
首先庫氏硨磲是一種非常稀有的動物,它們的貝殼非常珍貴可以製作成形形色色價值不菲的裝飾品。故而就勾起了人類的貪慾,在長期的打撈之下,本身生長就非常緩慢的庫氏硨磲幾乎遭受了滅頂之災。
其次庫氏硨磲對水質的要求非常高,隨著人類活動的影響海洋環境在不斷地惡化,如今能夠讓庫氏硨磲繁衍生息的珊瑚礁區已經越來越少了。
更為重要,庫氏硨磲的肉質營養價值非常高,味道異常鮮美,可以說是價值連城的美味。另外它們的體內還可以出產類似於珍珠一樣的蚵珠,也是非常珍貴的藥材。
有需求,就有供給。
為了切實保護珍稀生物,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不過還是有人、有集團以身試法。
7月1日,演員陳學冬發微博@海南警方稱,有人在海南三亞太陽灣捕撈國家保護動物硨磲(美人蚌)。微博稱,6月17日,10名海洋保育潛水員在太陽灣打撈海洋垃圾時,發現海中有巨大漁網,威脅海洋生物和潛水員安全。
7月1日晚,陳學冬刪除了該條微博。
最新消息是,海南警方回復,已介入調查。
2017年1月1日起,海南省政府已發布禁令,禁止捕撈、加工、售賣、運輸硨磲珊瑚及其製成品。
希望能儘快查清事實真相,將相關責任人繩之以法。更為重要的,是對背後可能存在的違法捕撈和食用硨磲利益鏈,進行深入追查。無論涉及什麼人,什麼機構,都一查到底,讓這些無視國家法律,肆意破壞海洋生態的人,付出沉重代價。
在泰國,捕撈硨磲也是違法的事情。
2019年,韓國SBS電視臺的一檔野外生存實境節目《叢林的法則》,在泰國某國家公園潛水拍攝時,就捕捉了一隻硨磲,然後烤著吃了。該國家公園工作人員報了警,因為硨磲在泰國是保護動物。
而在節目中食用硨磲的韓國女星李烈音,被泰方追責,引發極大爭議,有網友請願青瓦臺,向《叢林的法則》節目組追責。
大自然資源不是能被隨意索取、破壞的,每一個物種都有保障自己生存的權利,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從自己做起,尊重生命就是尊重人類自己。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每一個人都應該堅決抵制與硨磲有關的製品。只有將貪慾徹底扼殺,庫氏硨磲這種可憐的生物方能有一線生機。
但更重要的是,相關執法監督部門要真正負起責任來,扎牢日常監管的「籬笆」,嚴懲違法捕撈食用硨磲,全力守護海洋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