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世界公民,中國知識分子中由胡適最先提倡和引入中國。
1914年,美國和墨西哥之間爆發七個月的戰爭。其時美國為強權,墨西哥為弱國。
當時胡適正在美國康奈爾大學留學。這時康大所在小城的綺色佳雜誌(Ithaca)有一篇社論:「My country,right or wrong,my country」,大意為:美國即使欺壓弱小的墨西哥,佔奪其土地,不管自己國家行為的是非,它總是自己的國家,只要我是美國人,就要支持。這是一種明顯的」國家主義「言論。

胡適就給這個雜誌社寫了一篇文章,出現在1914年5月15日的胡適日記中:
「自美墨交釁以來,本之『Ithaca Journal』揭一名言:」吾國乎,吾願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終為吾國耳『……言意但論國界,不論是非也。
我以為此謬見「是耶,非耶,終為吾國耳」之所以為然,是因為有兩個道德標準。人人都不反對萬事皆有一個對錯及正義與否的標準,至少文明國家應如此。假如吾國違憲向吾徵稅,或非法將吾之產業充公,或未經審判即將吾入獄,吾誓必力爭,不管其是否以「吾國」法律之名義行此事。
然而涉及國際間事,吾即放棄那個對錯和正義與否之標準,且頗自得地宣稱「是耶,非耶,終吾國耳」。以此觀之,餘以為吾人奉行道德的雙重標準,其一用之於國人,另一用之於他國,或「化外之民」,餘此說不亦對乎?餘以為吾人不管國內國外只應奉行一個是非標準,否則無法爭論此事。
胡適的文章大意是:此等但問國界、不論是非;但論民族血統、不問善惡之說,不對的。若一個國家的政府,違反憲法,向公民非法徵稅,或非法將我的財產充公,或未經審訊將我投入監獄,這種國家行為,侵害個人利益,也違反憲法精神,國家是對還是錯?
胡適反對的不是愛國,而是國家主義。胡適厭惡愚昧的國家主義和狹隘的民族主義。國家主義的主要是:對內,它把國家凌駕在個人之上;對外,它把國家凌駕在他國之上。
胡適是一名世界主義者,但這一點不妨礙他對中國的鐘愛。可體現在胡適7月26日的日記中:「吾國與外國開釁以來,大小若干戰矣,吾每讀史至鴉片之役,英法之役之類,恆謂中國直也;至庚子之役,則吾終不謂拳匪直也。」
日記中,胡適稱義和團為「拳匪」,表達了對是非的基本態度。
他認為:當自己的國家政權,包括自己的人民不講道理,而常識和公義在世界那一邊,應該選擇的是世界。不論是何民族,若在世界受到尊重,不管國內國外,只應奉行一個是非標準。此一標準應超越民族利益,以人類長遠的幸福和公義為憑。
隨後胡適的日記中也曾寫下世界著名公共知識分子的名言:
《亞裡斯提卜》第十三章蘇格拉底說他既不是一個雅典人也不是一個希臘人,只不過是一個世界公民。——普盧塔:《流放論》
世界是我的祖國,人類是我的同胞。—加裡森(1805-1879):《解放者簡介》(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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