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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回顧:娃娃魚還能吃嗎?專家解讀禁食野生動物法案!
以下文字節選自「 美食導報V」
水蛇,還能不能吃?
鱷魚,還能不能吃?
娃娃魚,還能不能吃?
桂花蟬,還能不能吃?
海馬,還能不能吃?
······
你說了不算,
我說了也不算!
那麼,誰說了算?!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簡稱《決定》),對一大批珍禽異獸的「禁」與「不禁」作出明示。
下面就讓我們來逐個進行解讀。
在公布的《決定》中,主要明確了以下三點(下文分別稱《決定》要點一、二、三):
第一,捕撈魚類等天然漁業資源是一種重要的農業生產方式,也是國際通行做法,漁業法等已對此作了規範,根據各方面的一致意見,按照決定的有關規定,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
第二,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動物,依照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管理。還有一些動物(如兔、鴿等)的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有些在脫貧攻堅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按照決定的規定,這些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也屬於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並進行嚴格檢疫。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公布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家畜家禽的具體範圍按照國家公布的目錄執行。
第三,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可以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同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制度。對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決定要求國務院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及時制定、完善相關審批和檢疫檢驗規定,加強審批和檢疫檢驗管理。
這些動物,你要當心
截至記者發稿時止,《決定》尚未公布詳細「全面禁食名錄」;而事實上,若要詳細列舉所有禁食野生保護動物(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過萬種動物)也是不接地氣的。
因此,針對《決定》提出的要求,以及當下人們關注度較高的物種,記者在查閱大量資料並根據相關專業人士的指導後,為大家解讀《決定》中的一些大家共同關心的問題。
首先要理解的是,《決定》中的三個要點都是基於相關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而且每一點之間不相互獨立,而是相輔相成、相互制約和相互解釋的。
現在告訴你答案:
水蛇?能吃!
鱷魚?能吃!
娃娃魚?也能吃!
海馬?不能吃!
桂花蟬?不建議吃!
娃娃魚、水蛇可以「條件性食用」
根據《決定》中提到的,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僅是針對「魚類」,並不是指「所有水生野生動物」。而在水生野生動物中,包括大鯢(娃娃魚)、胭脂魚、海馬、花鰻鱺、三線閉殼龜(金錢龜)、山瑞鱉、海龜、鱘魚、黃緣閉殼龜、黑頸烏龜、花龜、安南龜、鱷魚、水獺,中國龍蝦(俗稱本地野生青龍,褐色)、錦繡龍蝦(俗稱本地野生花龍)、鱟、寬額鱸、駝背鱸等,都屬於被列入野生動物保護法中的物種,若屬於野生種群,目前都是禁捕禁銷禁食的。
若屬於野生種群的錦繡龍蝦,目前都是禁捕禁銷禁食
因此,《決定》要點二、三,其實就是為了解釋其中比較容易引起混淆的種類:如大鯢、鱘魚、鱷魚、三線閉殼龜、海馬、鱟等。
大鯢,俗稱娃娃魚
《決定》要點二中提到,一些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的動物,是允許食用的。而目前,大鯢、鱘魚、鱷魚、三線閉殼龜這幾種動物在我國均有野生分布,但同時也有成熟的人工飼養記錄和技術,所以非野生種群,是允許銷售和食用的。
那麼,
水蛇到底屬於水生動物,
還是陸生動物,
到底能不能吃?
首先,先來看看區別陸生動物和水生動物的一個比較普遍的方法:該物種在什麼環境中產卵或產胎?水蛇、鱷魚,都是在陸上產卵的,所以是陸生動物;青蛙、娃娃魚一類,半水半陸,稱為兩棲動物。但也有例外的情況,例如海龜,在陸上產卵,但屬於水生生物。
記者採訪了相關農業專業人士。他指出,蛇類一般認為是陸生動物(除海蛇),而水蛇是生存環境大部分處於水中而已。而且根據《決定》,無論陸生動物還是水生動物,只要不在野生動物保護目錄中,並且具有大量養殖基礎的動物,都是可以銷售食用的。換而言之,不僅是水蛇,包括一些蛇類(僅包括可人工養殖的品種),還有牛蛙、青蛙、竹鼠(目前可合法飼養,但國內技術尚未成熟,不推薦銷售和食用)、甲魚(僅限中華鱉)、龜類(僅包括可人工養殖的品種)、龍蝦(包括外國進口和網箱養殖的青龍和花龍)、水鴨、黃鱔,以及上文提到的大鯢、鱘魚、鱷魚等,只要是合法飼養,是可以銷售和食用的。
編輯:大庸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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