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20年8月28日嶽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嶽陽市第一部綜合性、系統性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現對《條例》出臺的背景、過程、主要內容、特色亮點等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問:為什麼要制定《條例》呢?
答:概括地說就是三句話:中央有規定,群眾有期盼,發展有需要。
中央有規定。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社會發展各方面,轉化為人們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2013年12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指出「注重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關要求上升為具體法律規定,充分發揮法律的規範、引導、保障、促進作用,形成有利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良好法治環境」。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強調「要發揮法治對道德建設的保障和促進作用,把道德導向貫穿法治建設全過程。」
群眾有期盼。從近年來中央文明辦、省文明辦開展文明城市複查反饋的情況來看,城區市民素質還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有違反交通秩序、違規停車、壓佔盲道;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摩託車、電動車未各行其道;公共場所吸菸,亂扔雜物、隨地吐痰;亂塗寫亂張貼,「牛皮癬」小廣告泛濫等等。對於這些問題,群眾反映十分強烈,市文明辦多次接到市民來信來電來訪,要求通過立法來對不文明行為進行規制的呼聲很高。
發展有需要。2019年7月,市委七屆八次全會審議通過了《嶽陽市推進大城市建設行動綱要》,標誌著我市城市發展和建設拉開新序幕、開啟新徵程、邁入新階段。其中特別提出要「提升文明程度」,強調要全面實施市民文明素質提升工程,形成向上向善的社會風尚。同時,推進大城市建設過程中堅持以主流價值引領人,大力弘揚先憂後樂、團結求索的嶽陽精神,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
問:簡要介紹下《條例》是怎麼出臺的?
答:《條例》在制定過程中,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社會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做到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成立起草小組。2019年12月,我市啟動《條例》起草制定和立法準備工作,由市文明辦牽頭,成立了《條例》草案起草工作小組,明確了市司法局、市城管局等16家成員單位及工作職責。
學習外地經驗。《條例》草案起草工作小組先後赴長沙市、張家界市等省內已成功立法的市州,學習他們的先進經驗,結合嶽陽實際起草完成了《條例》草案初稿。
廣泛徵求意見。市人大社會委、常委會法工委組織召開《條例》起草工作碰頭會、推進會等專題會議10多次,市司法局聯合市文明辦組織有關專家召開論證會,並通過公函、媒體公示等形式,先後徵求16家成員單位、12個縣市區和56個市直部門意見,23名政協委員和1435名網民意見。通過問卷調查方式廣泛徵求群眾意見,發放問卷調查表1284份,其中市民參與問卷調查841份,村民參與問卷調查443份,為《條例》起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和參考。
嚴格立法程序。市人民政府按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計劃,於今年4月提出地方性法規議案。市人大常委會分別於2020年4月、6月、8月進行了三次審議,8月28日表決通過該《條例》。9月25日獲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條例》於10月13日公布,自12月1日起施行。
問:《條例》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條例》共六章四十三條。包括總則、鼓勵與倡導、規範與遵守、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
「總則」主要規定了適用範圍、工作原則、領導機制、組織實施、社會參與等方面內容。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上下聯動、整體推進。《條例》對工作原則和領導機制通過地方性法規的形式予以明確。強調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協同推進、公民共同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同時《條例》體現了《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要求,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道德建設為主要著力點,以文明行為規範和文明行為公約、守則為具體指針,積極引導公眾參與,提升公眾參與意識,力求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鼓勵與倡導」主要是規定了鼓勵和倡導的文明行為。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有效促進文明行為,《條例》第八條對志願服務、慈善救助、無償獻血、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幹細胞和器官捐獻等體現高尚道德品質的文明行為從正面作了鼓勵性規定,以進一步營造弘揚正義、相互幫扶的良好風尚。《條例》第九條對文明用語、文明禮讓、文明家風、綠色出行等作出了倡導性規定。
「規範與遵守」針對不文明行為的主要情形和文明行為規範要求作出規定。鑑於「文明行為」的範圍極其廣泛,立法中宜對較為普遍的、實踐中多發的不文明行為加以規範,同時,對上位法或者我市地方性法規已有規定的內容作概括性、銜接性規定,突出了「促進」為主的立法導向。《條例》體現了《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要求,在第十條就踐行愛國主義作出列舉式規定;同時第十一條至第十七條採用分類表述的方式對群眾反映比較強烈、意見比較集中的公共場所文明、公共衛生文明、公共安全、交通安全秩序、生態文明、文明旅遊、網絡文明、文明鄉風等行為進行規範,並採取了分項和概括性表述相結合的方式作出了規定。
「保障與監督」規定了各層次的保障與監督機制建設。為了建立文明行為促進長效工作機制,形成良好文明氛圍,《條例》從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及工作機構、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群團組織、新聞媒介等多層面著手,注重機制保障和基礎保障,明確職責和要求,著重對文明創建、獎勵和禮遇機制、誠信建設、基礎建設與文明服務、志願服務、部門職責、輿論宣傳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力求通過全方位保障與監督推進我市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開展。
「法律責任」主要依據上位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針對第三章「規範與遵守」所規定的部分條文內容,對社會關注度高、反映問題大、違法情形多的行為設立相對應的法律責任。同時突出教育和懲戒相結合的立法理念,在第三十九條設立了參加社會服務從輕減輕處罰的柔性條款,將處罰剛性條款與柔性條款有機結合,剛柔並濟以實現教育、引導的最佳法律效果。
「附則」規定了我市四個非行政區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的職責和《條例》的施行日期。
問:《條例》有哪些特色亮點?
答:體現疫情防控內容。《條例》充分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對文明行為提出的新要求,將使用公勺公筷、佩戴口罩、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等一些防控疫情的做法納入立法當中,在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予以規定。
體現嶽陽特色內容。《條例》將《嶽陽市民文明公約》和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文明餐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廣泛開展志願服務、禁止車窗拋物、禁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特色工作融入法規,轉化為法言法語。特別是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了在公共場所禁止區域和公共運輸工具內吸菸的法律責任,該條是我市創製性條款,處罰幅度是結合我市實際確定的。這些規定,將我市在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到了法規層面。
文明之「法」如何化於心踐於行?聽聽他們怎麼說!
部門聲音
嶽陽樓區:文明有「法」,讓城市更美好!
嶽陽樓區作為嶽陽推進湖南發展新增長極、國家區域性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建設的主陣地,將充分發揮領頭雁作用,堅持以宣傳發動為先導,統籌宣傳力量,確保《嶽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深入人心;以文明執法為重點,以法治的「硬度」提升文明「軟實力」;以監督檢查為抓手,增強《條例》貫徹落實的合力;以責任落實為保障,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長效機制,為全市精神文明建設不斷邁上新臺階貢獻樓區力量。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樹立文明執法、文明服務良好形象
將通過多渠道多頻次宣傳報導,掀起學習宣傳熱潮;著力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強化城市管理基礎,培育和涵養城市文明底色;堅持教育引導與執法治理並舉,落實好城市管理執法監管責任;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樹立文明執法、文明服務良好形象。
市教育體育局:踐行《條例》精神 提升校園文明
將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豐富德育工作內容和提升學生綜合素養的重要抓手,深入學習貫徹,強化宣傳引導,建立長效機制。結合《條例》內容,豐富校本教材,融入學生守則,納入校規校訓,深入開展專題教育、學科滲透、實踐活動,確保全面覆蓋、全員知曉、全體踐行。以「家校聯動平臺」為依託,啟動「小手拉大手」活動,進一步完善學校、社會、家庭「三位一體」共教共育模式,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整個社會。
市公安局:落實《條例》 弘揚文明新風
市公安局將迅速組織多形式、全覆蓋學習,確保民警學習率、參與率、知曉率達到100%;用好社區警務、窗口服務、街面勤務等各層級平臺,加大《條例》宣傳力度。立足公安職能,用《條例》硬約束,從嚴抓好交通整治、從細維護生態文明、從實弘揚文明新風,在職責範圍內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管理處罰力度,切實讓《條例》成為糾正廣大市民不文明行為的基本準則。
市政務服務中心:樹立窗口標杆 推動文明進步
市政務服務中心將迅速組織全方位、全覆蓋的學習宣傳,充分利用支部學習、窗口業務交流、工作講評會等,掀起學習宣傳《條例》的熱潮,做到人人懂條例、個個講文明。同時通過在政務大廳的醒目位置擺放宣傳展架、發放宣傳冊、播放宣傳片、公眾號推送文明知識、組織志願者加強文明勸導等方式,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積極推動《條例》的落地實行。
市志願服務組織聯合會:當好貫徹《條例》的宣傳者、傳播者
我們將組織全市廣大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認真學習、全面理解、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做到學思貫通、學以致用,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今後,在深入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同時,當好貫徹《條例》的宣傳者、文明新風的傳播者、文明行為的踐行者,以新時代志願者的風採推動《條例》精準落地。
嶽陽樓區鄢家衝社區:社區網格員帶頭學習 文明習慣共養成
社區是最基層的社會組織,與居民的連接最緊密、知曉最清楚,所以社區要充分發揮在基層治理的重要作用。社區黨員幹部、網格員先要帶頭學習《條例》,積極向居民宣傳、講解文明養犬、文明出行等內容,引導居民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和文明行為規範,用實際行動感染身邊居民爭做新時代文明實踐的踐行者,淳民風、正社風,才能有更文明的城市,更美好的生活。
市民反響
市政府辦公室 彭勇:
作為一名公職人員,要從「傳播者、引導者、示範者」做起,當好文明市民。要通過網絡平臺,轉載發布文明創建知識和身邊好人好事,傳遞社會正能量。在不同的場合,注意遵守有關規定,講文明語言、行文明禮儀、養文明習慣、樹文明形象,努力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匯集到文明城市建設的洪流當中來。
城區文物保護中心 鄧曉堯:
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不僅要做《條例》的踐行者、引領者和宣傳者,還要發揮黨員先鋒模範帶頭作用,以一名黨員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家庭帶動一群人,從而帶動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養成文明習慣,維護城市文明形象。
市交警支隊白石嶺大隊珍珠山中隊 劉拓鋒:
《條例》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我們也提前進行了學習,《條例》事關市民生活生產方方面面,我們關注到其中也有交通出行方面規定。其中關於亂穿馬路、闖紅燈,亂停亂靠,向車外拋撒物品的規定都是在我們日常勤務活動中比較常見的交通陋習。《條例》將這些出行中的不文明行為做了重點和細化規定,就是希望市民能夠改掉這些不文明、不安全的出行陋習,提升文明交通素養和交通安全意識。
市民 曹先生:
《條例》從現在常見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總結和歸納,就好比現在養寵物犬基本已成了小部分家庭的生活習慣,但是是否應該用繩子牽引卻成了讓人苦惱的事情。《條例》的施行很好的解決這一類問題,不僅讓人們的行為更好的受到約束,更能夠使得社會的文明氣息蔚然成風。
湖南民院附小192班 張含茜:
作為一名少先隊員,我要好好學習《條例》, 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改正缺點和不足、發揚優點和長處,爭做新時代好少年。同時,我要用自己的小手拉起親人的大手,共創文明家庭。如果爸爸、媽媽、爺爺、奶奶有不文明行為,我要及時提醒並制止,共同維護好嶽陽這座大城市的文明形象。
來源:嶽陽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