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時報訊(記者 肖若溪 通訊員 劉維)近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查處一起口腔門診部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從事放射診療工作案。
當天,長沙縣行政執法局果園行政執法隊隊員對果園鎮某口腔門診部進行檢查,該口腔門診部已取得有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2020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09日,診療科目為口腔科,負責人為殷某,當時正有一位患者在進行治療。執法隊員在該門診部進門大廳後側發現有一間CT室,內設一臺CT機,CT室隔間內有一臺控制電腦,上面顯示患者周某和吳某的口腔全景影像,執法隊員在該門診部調取了患者周某和吳某的電子病歷單和收費記錄,發現患者周某與吳某繳納的580元的診療費中含有80元的放射費,但是,門診部負責人殷某現場不能提供《放射診療許可證》。
執法隊員對負責人殷某進行了普法教育。當事人涉嫌違反了《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或未進行診療科目登記的,不得開展反射診療工作。」目前,縣行政執法局已經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