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十萬個為什麼》(第六版)
大家都知道,在既有加減又有乘除的混合四則運算中,要按照 「先乘除後加減」 的規則去運算。那麼為什麼要遵循這樣的規則呢?
首先,與只有加減或者只有乘除的運算不同,在混合四則運算中,運算的結果和運算的次序有關。
例如:3+2×4=?
但僅僅這樣的解釋並不能令人滿意。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不規定先加減後乘除呢?」
自然,規定是人為的,規定 「先加減後乘除」 也未嘗不可。但一個好的規定應該是比較自然的,有其合理性、方便性。
先看看乘法是什麼?
然後再看一下除法與減法:
除法是乘上一個數的倒數
減法是加一個數的負數
因此規定:
另一方面,在人們的日常生活與實際應用中,需要先乘除後加減的情況遠遠比要先加減、後乘除的情況多得多,例如:
此類問題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俯拾皆是,不勝枚舉:
其實,如果運算式中除了加減乘除外還有乘方、開方運算,那麼和 「因為乘法是同一個數連加,因此應先於加法運算」 一樣:
所以說,數的運算分為三級:
加法、減法是第一級運算
乘法、除法是第二級運算
乘方、開方是第三級運算
級別高的先運算,即:
例如:
50-2×√81+8³÷4³
=50-2×9+512÷64
=50-18+8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