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成舸 通訊員 蔣運高
「中國根據科研成果的數量、論文的影響因子來確定學科發展方向的做法,『容易』卻未必『有效』。」近日,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美國科學理事會原主席查德·N·查爾教授造訪湖南大學,就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若干深層次問題發表看法時如是說。
查爾曾任美國史丹福大學化學系主任,有著豐富的大學內部治理實踐經驗。他認為,一個學校或一個學院的學術發展雖然沒有統一的模式,但也有一些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必須集中資源,重點支持最有發展前景、最有希望的學科和個人。」查爾認為,作為校長首先要思考並確定的是,哪些學科應該優先發展;作為院長則首先要思考,哪些領域或個人應該優先支持。第二個原則是在支持重點的同時,也要考慮給其他有潛力的學科和個人予以適當支持。第三個原則是作為管理者,一定要明確哪些研究領域需要由哪些人去做。
至於如何確定哪些學科、哪些研究領域最有希望,查爾給出的建議是,學校多諮詢校外同領域專家的意見,把外部專家和內部專家的意見有機結合起來。
查爾還認為,中國在這一方面採取比較簡單的做法,傾向於根據科研成果的數量、論文的影響因子來確定。這種做法雖然「容易」,但未必「有效」。
據查爾介紹,史丹福大學的學術事務決策主要集中在院系層面,包括專業設置、課程開設、學業標準制定等,均由院系行政管理者與教授們來共同決定。至於學校層面的學術事務,則主要通過學校行政管理者來決策,但行政管理者在作決策時會充分尊重校學術評議會專家的意見。
據了解,史丹福大學的校學術評議會規模較大,有近70人參加,下設不同的專業委員會,委員均由各個學院推選產生,每屆任期兩年,每個月或每半年要召開一次會議,學校校長、常務副校長都參加。在查爾看來,學校學術評議會主要起諮詢作用,也就是「出主意」。
「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有衝突,但更多的時候需要合作。」查爾說。
查爾介紹,史丹福大學對教師的評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教得如何;二是指導研究生怎樣;三是研究成果能否得到校內外同行專家的認可,亦即創新能力如何;四是溝通交往能力(包括團隊意識、合作精神與國際交流)如何;五是社會服務情況,是否能體現學校的社會服務能力。
在評價過程中,如何避免非學術因素對教師學術評價的幹擾是一個頗令大學管理者頭疼的問題。對此,史丹福大學也有一套運行機制。
通常情況下,系主任會採取系內專家評價與校外專家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系內專家由年長的教授組成,校外專家一般是5至7人。如果校內外專家意見一致,系主任就將評議結果上報學院,這時院長會召集所有的系主任開會討論,如果一致通過,就算通過了。
如果有分歧,學院就會報學校主管學術事務的常務副校長決定。常務副校長可能根據其自身理解,再組織一些專家,開展新一輪評價。
查爾認為,學生評教對教師評價也很重要。在史丹福大學,學生評教一般採取系主任直接給學生發郵件的方式進行,既包括那些成績好的學生,也包括考得差的學生。不過,「評價最好不要採取填表格、打分數的方式。」查爾提醒道,而應讓學生提些具體意見,多一些描述性的內容。如此一來,由於評價環節設置得比較多,人情關係等非學術因素的影響自然就很小了。
《中國科學報》 (2014-02-18 第1版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