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町英夫:何為民國史?_私家歷史_澎湃新聞-The Paper

2020-12-03 澎湃新聞

1980年,作為日本國際政治學會的一個外圍團體,東京地區成立了民國史研究會。它提倡「民國史觀」,主張歷史學家應該至少暫時擱置價值判斷,對於所有的勢力和人物保持一定的距離,將他/她們並列在同一個平臺上。

「民國史觀」是後世的學者同等地俯瞰當年的諸種勢力、個人的共時性(synchronic)史觀。1990年代以後,雖然民國史研究會停止了活動,但在研究近代中國政治史的日本學者當中,「民國史觀」逐漸成為主流,並影響到外交史、思想史、社會史等其他領域,由此對於民國時期的歷史開始進行全面的探討。

在此情況下,日本學界對於中國近現代史(暫時定義為1840年至現在)的「歷時性」展開方向,其見解又出現了根本性變化,即關注較為去政治化、重視物質發展的「近(現)代化」。這無疑是國際冷戰結束、中國選擇並推進「改革開放」政策等情況所導致的結果。

政治史研究的焦點亦轉向將古代王朝國家改造成近代國民國家(nation state)的過程,於是清朝、北洋派、國民黨、共產黨之間的政權輪替與其說是互相鬥爭、逐一淘汰的敵對關係,不如說是共有、傳遞同一個任務的接班關係。不論這種史觀是否妥當,在21世紀的日本、中國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歷史學界,「民國史觀」似乎已為大多數學者所認可、接受。那麼既然如此,在「近代化」的全體過程中,民國史這一領域具有何等含義呢?

江蘇南京中國近代史遺址博物館史料館蠟像,模擬了中華民國宣告成立時的景象。視覺中國 資料

作為斷代史的廣義民國史

中華民國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時代?對於這一段時期的政治、外交、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多數學者利用新發現的各種史料(中外文檔案、日記及書籍、報刊等)進行分析,進而據此描繪出了當年中國整體的「時代形象」。其結果,與過去主要以革命進展為主線、略有片面和單調之嫌的時代描述不同,這種廣義的民國史研究展示出了雖五花八門、複雜離奇但卻孕育著多種發展方向的「民國時期的中國(Republican China)」面貌。

然而,在此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出現在各個領域的「近(現)代性」事物,未必是民國時期獨有的,而是早在清末時期即已發生或共和國時期仍然存在的事項,例如,憲法、議會、政黨等制度,國際條約和租界、租借地、殖民地,機器生產和群眾運動,學校教育和大眾傳媒等。既然如此,在時期劃分上,除了考慮到研究和教學方便之外,我們是憑藉何種根據將1912年至1949年的民國時期從中國近現代史的研究範疇中分離出來的呢?換言之,中國「近代化」的全體過程為何能夠、須要以中華民國這一政權的興亡為劃期呢?

(在日本學界,「清朝史」和「清代史」的含義有所不同;前者主要是利用滿文資料對朝廷和統治機構加以分析的政治、制度史研究;後者則是依靠漢文資料以漢族地區為對象的社會、經濟史研究。這種情況對民國史研究可否有某種啟發作用?)

作為國家史的狹義民國史

中華民國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民國政治史可分為前期(1912年至1928年,或稱北京政府時期、北洋政權時期等)和後期(1928年至1949年,或稱南京政府時期、國民黨政權時期等),其間雖發生了政權交替,但國體的連續性並未受到否定;根據「國父」孫中山首倡、主導辛亥革命以來的「法統」,國民黨主張自己是理所當然的民國執政者。

這意味著,除了袁世凱稱帝、張勳復闢等君主制的短暫回復時期之外,中華民國的根本「國是」至少在原則上一直為北洋派和國民黨所保持、共有;此「國是」即為中華民國所要建立的政治體制。因此,這一政體及其外延之法規、制度和它們的運用才是狹義的民國史研究須要探討、考究的中心課題。就政治體制(國家對社會之統治形態的制度化結構)的四個因素而言,即正統性的來源和強迫力量的配置(統治行為的心理、物理基礎),以及政治參與和社會編制的方式、程度(國家、社會之間的雙方向關係),中華民國的政體在中國「近代化」的過程中具有何種意義呢?

正統性:

一般而言,國家政府統治社會人民的正統性原理隨著「近代化」從「神聖意志」轉為「人民託付」。與含有「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一條的《欽定憲法大綱》迥然不同,民國初年的《臨時約法》規定云:「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而且這一條文從袁記新約法開始,經過曹錕憲法及《訓政時期約法》,到1947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為止,一直基本上得到了繼承、遵守。另一方面,這種「國民主權」理念與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階級專政」性質亦有所分歧。

《臨時約法》

政治參與:

隨著正統性原理的轉移,近代國家的中央、地方政府不得不逐漸接受社會各層人民的參與。20世紀前半期,中國逐步採用了代議制(或間接民主制),即從1909年的諮議局議員選舉到1947年的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委員選舉,其範圍由限制選舉擴大到普通選舉,其方式則是區域代表制附加了職業代表制。共和國時期的人大、政協和這些清末、民國時期的參政機構之間或許有一定程度的連續性,但共產黨擁有、發揮的領導權力應該說是非常重要的獨特因素。

社會編制:

近代國家要儘量增加從社會上籌措的物力、人力資源,為此政府振興各種產業,並對人民實行教育、徵兵(後者和政治參與的制度化構成表裡一體的關係)。這種經濟、文化、軍事政策便是清末新政的主要內容,亦為民國時期的中央、地方當局所積極推進。關於「平均地權」、「節制資本」等孫中山經濟思想的旨趣,學界曾經有各不相同的解釋,但畢竟不是像共和國時期的計劃經濟(或稱指令經濟)那樣,主張國家對社會實行全面控制。

強迫力量:

在「近代化」過程中,國家試圖儘量壓制社會中的民間暴力,由此壟斷強迫力量,此即為政府編制人民的一個側面。然而,由於清末新政導致了兵力分散,辛亥革命便以「地方社會瓜分王朝國家」的方式爆發、進行,中華民國不得不成為「半聯邦」的國家。因此,國民黨編組國民革命軍,試圖通過「軍政」克服這種局面,但最後真正實現這一目標的是共產黨的人民解放軍。

總而言之,「中華民國」畢竟是一項事業(enterprise);用當代詞彙解釋的話,其目標即為在中國建立「西方民主」體制。雖然孫中山等國民黨人提倡「五權憲法」、「直接民權」,在主觀上企圖由此建立「破天荒」的政體,然而這些制度並未完全否定權力分立、代議政治等原則,而只不過是對此進行了一些補充而已。歷來存有不少爭議的「三序」也畢竟是以建立這種代議政體為目標的階段性構想。

但是,這一事業終究在中國大陸以失敗告終,此後自稱為「中華民國」的政權移至臺灣,雖於20世紀末發生了政體的轉型,但一直持續至今。儘管有短暫的統一時期(1945年至1949年),然而政府遷至遠方,對當地社會的人民進行統治,這在人類歷史上屬於罕見的現象,僅有西遼(Qarā Khitā'ī)或許是稍為類似的先例。在21世紀的今日,其歷史意義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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