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19日,美國政府不顧世界範圍的抗議,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便將所謂「原子間諜」羅森堡夫婦送上電椅處決。
■核壟斷地位被打破後歇斯底裡地追查「核間諜」
1942年11月,美國新墨西哥州大漠環繞的洛斯阿拉莫斯山區突然被軍隊圍上了鐵絲網,從此禁止任何無關人員接近。大戰結束後,白宮才得意地宣布當地便是原子彈的誕生處,「洛斯阿拉莫斯」從此成為美國核研究中心的代名詞,那裡的幾千名科技人員也有了天之驕子般的榮譽。然而僅四年後,蘇聯於1949年8月也爆炸了原子彈,美國政要們大驚失色。按他們的論斷,俄羅斯人既落後又缺乏資金技術,被認定20年也搞不出核武器,這肯定是間諜「盜竊」了美國的核機密。在追究「誰丟失了中國」的反共的麥卡錫主義瘋狂氣氛中,美國內也歇斯底裡般地開始追查「共產黨間諜」,洛斯阿拉莫斯的科技人員又成為首要追查對象。
在這股惡浪中,主持造出核彈的「美國原子彈之父」奧本海默因早年同情共產主義,也成為嫌疑犯受到迫害。在幾個重要的科學家失蹤後,美國政府宣布抓到的最主要「原子間諜」,便是參加核研究項目的一般科技人員埃塞爾·羅森堡和朱利葉·羅森堡夫婦。
■氣概凜然坐上電椅的羅森堡夫婦引起世界同情
自稱最尊重公民司法權益的美國,在羅森堡夫婦一案卻表現出理屈詞窮。法庭公布的「罪證」只是說,有一個叫格林格拉斯的人招供,其姐姐和姐夫羅森堡夫婦可能是蘇聯間諜,因為姐夫曾動員他為蘇聯服務。除了那個卑鄙的親戚的口供,再也拿不出「間諜」證據。
在洛斯阿拉莫斯,羅森堡夫婦並未從事很機密的工作。美國聯邦調查局私下稱,逮捕他們的根據是截獲的蘇聯外交密碼,裡面提到其代號,卻因高度機密又不能提供給法庭。在眾參兩院議員們「肅清共產黨間諜」的叫囂聲中,法院雖證據不足,卻於1951年4月判處二人死刑。此案成為美國歷史上爭執最大的司法事件,許多名律師乃至官員都認為是冤案。
感到難以圓場的聯邦調查局曾對羅森堡夫婦表示,如果認罪並招供,可以免死並減刑。這對夫婦卻堅決否認間諜指控,在法庭大義凜然地自我辯護。隨後,白宮和最高法院前不時有遊行人群抗議,世界上也有24個國家發了聲援運動。巴黎有數萬人到美國外交機構前示威,倫敦交通被遊行堵塞,中央情報局駐愛爾蘭情報站受到襲擊……各社會主義國家更是譴責聲勢強烈。面對抗議,美國偏要表示強硬,在1953年6月19 日下令處決。
羅森堡夫婦在臨刑前仍毫無屈服地表示,從容赴義,連執行者也對罪名表示了懷疑並對二人產生了敬意。消息傳來,羅馬教皇、法國總理都批評美國缺乏「仁慈」。事實上,處決羅森堡夫婦不僅為了殺一儆百,也是在全球增強冷戰氣氛並醜化對手的重大戰略舉措。
■已解密的歷史資料證明此案的冤情
80年代後期蘇聯倡導「公開化」,說明英籍德裔核科學家福克斯才是提供原子情報的頭號功臣。他早年與德共有聯繫,納粹上臺後逃到英國,1943年英美合作研製原子彈時,他作為首席英國專家到洛斯阿拉莫斯,當過奧布海默的主要助手,把首次核彈的說明書都供給了蘇聯。以至於史達林對「曼哈頓計劃」的了解,比那時的美國副總統杜魯門知道得還多。
美國知道原子機密洩露,起於1945年蘇聯駐加拿大一名外交官叛逃告密,不過當時還不太相信。蘇聯爆炸原子彈後,聯邦調查局聯繫破譯的蘇聯外交密碼分析,才發現了福克斯的嫌疑並通知了英國。倫敦法庭將他判刑12年,關押9年後釋放,福克斯馬上飛回東德定居。據美國90年代解密的檔案稱,他們還發現19歲便從哈佛大學招募來的怪才霍爾、莫裡斯·科恩都出於政治信仰向蘇聯提供了情報,卻因怕克格勃知道密碼已被破譯,當時未加逮捕。至於密碼中提到的「量子」、「鳥」、「波斯人」這幾個核間諜,至今美國還不知道是誰。
通過排查,羅森堡這個當時美國公開炒作的「原子間諜」並不重要,聯邦調查局只是根據電碼和口供分析初步認定。蘇聯瓦解後,原克格勃上校亞力山大·克利索夫說明了真相,他是羅森堡的聯繫人,知道此人確提供了情報,卻算不上核心機密。羅森堡的夫人卻與情報無關,此案至少有一半是冤枉的。至於莫斯科總部通知涉案人員轉移時沒有告訴羅森堡,是因為上級認為他並沒有提供什麼重要機密,即使暴露也不會有大的危險。
蘇聯研製原子彈成功,主要歸功於本國「原子彈之父」庫爾恰託夫所率的年輕科研隊伍,所獲情報對縮短自己的研製周期、節省經費也起到一定作用。追溯歷史,可看到蘇聯核研究起步並不比美國晚,二次大戰前的研究水平與美、英、德基本處於同一起跑線,只是由於戰爭破壞和財力物力不足一度落在後面。一旦得到大力投入,追上美國並不困難,後來在氫彈和洲際飛彈方面領先便是明證。在科學普及的情況下,核彈原理也早已不神秘,水平稍高的物理學家擁有核原料和技術條件都能製造,當今全球防止核擴散的重點也是杜絕核材料流散。
■如今的《考克斯報告》和李文和案仍有羅森堡案的影子
羅森堡夫婦在冷戰氣候下被害,已有整整49年,然而在美國某些人內心深處,仍然存在著同樣的思維方式。自詡技術天下第一,其他人種都比自己愚笨,一旦別國出現驚人成果,便肯定是「盜竊」我的!為此,便要樹立「間諜」的靶子給予嚴懲,以維護老大地位並醜化戰略對手。
至於真相如何,倒並不重要,反正可以牽強附會甚至歪曲事實。君不見,大洋彼岸於1999年拋出的那個臭名昭著的《考克斯報告》,以及在洛斯阿拉莫斯的美籍華人科學家李文和被誣為「中國核間諜」一案,與當年的羅森堡案何其相似!考克斯簡直重複了麥卡錫當年的姿態,向國會提交的報告中把中國核事業每項進步,全說成是「盜竊」了美國的機密,其論據則把50年代錢學森回國等都羅織在內。據說李文和不過和許多同行一樣,在電腦中拷貝了些與科研相關的密級材料,卻因有華裔身份(其實還是來自臺灣而非內地),便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捕。在主持正義的力量支援下,他最終算是免罪獲釋,說明時代還在進步。不過,歷史仍是現實的鏡子,重溫當年羅森堡一案,對今天的人不無益處。
■文/ 徐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