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力
1.力的定義
力是物體對物體的相互作用。力的單位是牛頓(N)。
2.力的性質
①.物質性:力不能離開物體單獨存在。沒有施力物體或受力物體的力是不存在的。
②.相互性: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施力(受力)物體同時也是受力(施力)物體。
③.矢量性:力是矢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
④.獨立性:一個力作用於物體上產生的效果與這個物體是否同時受其他作用力無關。
3.力的分類
①.按性質分類:重力、彈力、摩擦力、分子力、電磁力、核力等。
②.按效果分類:拉力、壓力、支持力、動力、阻力、向心力、回復力等。
③.按作用方式分類:非接觸力和接觸力。重力、電場力、磁場力為非接觸力;彈力、摩擦力為接觸力。
④.按研究對象分類:內力和外力。
4.力的作用效果
使物體發生形變或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
5.力的圖示
用一根帶箭頭的線段表示力的三要素(大小、方向、作用點)。線段按一定比例畫出,它的長度表示力的大小,箭頭表示力的方向,箭尾或箭頭處表示力的作用點。
二、重力
重力地球上一切物體都受到地球的吸引,這種由於地球對物體的吸引而使物體受到的力叫作重力。
1.重力的產生:重力是由於地球的吸引而產生的力,但它並不等於物體受到的萬有引力。
2.重力的大小:G=mg,g為地球表面附近的重力加速度。物體的重力的大小與物體的運動狀態及所處的狀態無關。可以用彈簧測力計測量物體的重力。

3.重力的方向:總是豎直向下。
①.重力的方向總是與當地的水平面垂直,不同地方水平面不同,其垂直水平面向下的方向也就不同。
②.重力的方向不一定指向地心。
③並不是只有重心處才受到重力的作用。
4.重心:因為物體各部分都受重力,可以認為各部分受到的重力作用集中於一點,這一點叫作物體的重心。
①.有規則幾何形狀、質量均勻的物體,其重心在它的幾何中心;質量分布不均勻的物體,其重心隨物體的形狀和質量分布的不同而不同。
②.重心可能在物體上,也可能在物體之外。
③.物體的形狀改變,物體的重心不一定改變。④.薄物體的重心可用二次懸掛法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