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綱要》(30)
《人是由什麼組成的》
這是一個非常為難人的問題,不僅僅是為難到生理學家,還為難到所有研究人的哲學家與思想家,因為直到現在,我們也不能給人下一個確切的定義,更別說複雜的人是由哪些複雜的因素組成。但是,分解人的組成部分很有必要的,因為從中我們可以發現對自己至深的誤解,或者說我們竟然對自己如此無知。
人是由什麼組成的?絕不是簡單的物理材料的組合,組成一個活生生的人,不但需要精密得分毫不差的肉體結構,還需要生命力在體內博動,還需要一個適宜生命存在的空間,還需要維持生命運轉、符合身體需要的各種條件:空氣、水和食物……等等。有這些條件就可以組成人了嗎?否,組成的僅僅是物理意義的活著的人,作為完全的人,還需要生活的往復運轉,還需要人際交往,還需要社會關係,還需要精神空間,還需要情感交流……也就是說,除了血肉之軀,我們還得要有精神意識,要有認識、有實踐經驗、有經歷與記憶、有思維與概念、有思想與觀念、有主張與立場……只有這些還遠遠不夠,我們還需要人間情感,需要喜怒哀樂、愛恨情愁、親疏遠近、恩怨分明。
組成一個人,重要的部分還不是簡單又千篇一律的身體設備,而是人體裡裝下的不同的感知內容,也就是說,人體裡運行著什麼軟體,人就是什麼性質的人;你感知到什麼生活內容,你就是有什麼內容的人;你不是你的身體決定的,你是你感知到的內容決定的。看來,人的組成不是看人的身體有什麼,最重要的是人處於什麼感知環境,人所處的外部狀態才是人的主要內容,人的感知處境才是決定人的主要因素。人處於平安、和諧、美好的環境中比人自己長成什麼模樣更重要,人所遭遇的他人是什麼存在狀態比自己是什麼狀態更重要,人感知到的存在比自己現在的存在更重要。這就是說,人面對的存在對象比存在的本體更重要,因為本體只是形式,對象存在才是內容,內容才是實質,內容才是最終的存在。
為什麼我們難以給人下定義?是我們難以給人感知的內容下定義,人是內容的人,不是形式的人,人擁有什麼內容才是人存在的意義。組成一個人是容易的,但要組成一個內容豐富、幸福愉悅的人就難了,難就難在他的處境,他的感知對象,他身邊的他人,這些條件,就很難辦到了。
人是什麼組成的?人不但是由自己,而是由他所處的世界,特別是他遭遇的他人來組成的,每個人都是所有存在部分的歸納與綜合。組成人的這一切因素,不可或缺,缺一不可。知道這一點,人就明白自己的存在是些什麼成分了。(接下)
註:本文節選自:京東電子書:《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