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個多月,楊先生與胡老太的扶老還是肇事的糾紛終於有了新進展。司法鑑定意見結果顯示,兩車未發生接觸。
雙方各執一詞
交警鑑定兩車未接觸
9月2日,楊先生和胡老太各自駕駛電動車在路口發生交通糾紛,一方稱是好心扶老,一方稱是肇事。昨日,交警部門出具一份鑑定報告稱「兩車未發生接觸」。
楊先生稱,接到交警通知後,他與胡老太趕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灞橋大隊事故中隊取鑑定報告。《陝西西安金花機動車物證司法鑑定所司法意見鑑定書》顯示,楊先生的無號電動兩輪車車身「未發現與其他車輛接觸新鮮痕跡」。胡女士的車前飾罩左側、腳踏板左側及車身飾罩均有新鮮磨痕。鑑定書稱,胡老太的車符合側翻時與硬性客體(如地面)相接觸產生,但兩車未發生接觸。
28歲的楊先生
楊先生說,鑑定結果已經出來了,心裡的一塊石頭總算放下,等事故鑑定報告出來,證明自己沒有責任,他希望胡老太能向他道歉,還他一個清白,「我此前送她去醫院墊付的900多元治療費,我也希望能要回來,我好心幫她不能就這麼被冤枉。」
受傷老太稱鑑定報告有誤
將向交警部門反映
面對交警部門出具的這份鑑定報告,胡老太則認為,其中認定的結果對自己有利。她說,鑑定結果顯示楊先生的車輛沒有牌照,而她有牌照是合法上路,「他的車上面沒有相撞痕跡是因為他的車小,我的車大,所以兩輛車相撞他的車沒有痕跡。」
鑑定書基本案情顯示,2018年9月2日8時許,楊先生的無號電動兩輪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紡渭路新寺十字南側丁字口左轉,胡女士的陝A牌照綠駒牌電動兩輪車沿紡建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此左轉,雙方發生交通糾紛。
胡老太指出,鑑定報告中對事發時她駕車行駛的方向描述有誤。自己當時是由東向西走,而不是由西向東。「我原本在他的前方行駛,所以沒看到周圍有人。小夥把我撞倒後停在了我的前方。我將向交警反映這一情況,並希望小夥子向我道歉,賠償我治療費和車輛維修費共3000元。」
受傷的胡老太
對於事發行駛方向的描述,楊先生也表示鑑定報告中有誤。「我是沿著東西向的紡建路,走到丁字路口時,左拐進入紡渭路向北走。」楊先生說,會和交警反映這一情況。
車輛鑑定報告並沒有讓事件平息。楊先生說,事發當日在醫院看病時,胡老太和家人曾多次詢問他「有無保險」,還說不想在唐都醫院看病,去附近的小醫院看便宜,「這證明她當時清楚我沒有責任,醫療費得她自己承擔。我也是事後才想起這一點很可疑,下次也要長個記性。」對此,胡老太稱,正是不想讓楊先生多花錢才選擇去小醫院看病,沒想到楊先生後面會是這樣的態度,在她住院期間一直不聞不問還翻臉不認帳。
這份報告能不能證明楊先生到底是肇事還是見義勇為?昨日,負責處理此事的一名交警表示,目前只是對車輛進行了鑑定,對事件的處理尚未結束,車輛鑑定報告有3天複議期,事故鑑定報告會在5個工作日內向雙方當事人出具,屆時將會對事件進行認定,最終確認楊先生對於事件是否擔責。
(來源: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