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狀況,更好地為科學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市社保處於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社會保險統計分析工作的通知》(聊社險字[2013]17號)文件,對全市的社會保險統計分析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狀況,更好地為科學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市社保處於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社會保險統計分析工作的通知》(聊社險字[2013]17號)文件,對全市的社會保險統計分析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文件指出,要進一步強化對統計數據的質量控制。狠抓統計數據源頭質量,確保統計數據「有來源,說得清」。規範數據報送程序,實行扎口管理和逐級上報。實行數據質量責任追究制。切實加大數據審核力度,在數據採集、整理、匯總、傳輸等各個環節上嚴格把關,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建立和完善統計分析制度。實行月度、季度報告制度。完善年度社會保險統計分析例會制度。將分析情況形成綜合統計分析書面報告,分析的主要內容為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和社會保險基金運營情況。健全統計分析報告評選制度。對優秀統計分析報告推薦報省,給予通報表彰。加大對統計分析工作的考核力度。考核的主要依據為數據準確性、統計分析科學性和統計分析報告的評選結果。未完成規定任務的經辦機構(科室、單位)不得評為年度計劃統計工作先進單位,未完成規定任務的個人不得評為計劃統計工作先進個人。(記者 聶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