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分21種情形,設立6種問責方式不作為、亂作為者,輕則通報批評、向社會公開道歉,重則摘掉官帽
該做的不做,不該做的亂做,坐在辦公室裡敷衍了事,甚至造成損失和社會影響,這些幹部今後在蒼南難混了,等待他們的極可能是幹部問責制度。
12月8日,《蒼南縣科(局)級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明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蒼南幹部問責制極富探索意義,提高了幹部的責任意識,對全省幹部管理都有借鑑作用。」浙江省委組織部調研室主任王駿說,蒼南這種超前的做法,在浙江是第一個。
與劣質奶粉案有關
「辦法出臺和今年發生的劣質奶粉事件有關,這可以說是幹部問責制度形成的原因之一。」昨天,蒼南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李道驥說。
蒼南被省外媒體稱為劣質奶粉最大的產地。不久前,生產劣質奶粉致嬰兒營養不良死亡的蒼南縣聖寶乳品有限公司業主在阜陽受審。
今年5月底至8月初,溫州市紀委、監察局,浙江省紀委、監察廳以及監察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相繼介入對蒼南、泰順的劣質奶粉事件的調查。多名幹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免職等黨紀政紀處分。兩名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幹部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捕。
「問責制度不是單純地去處分幹部,首先在於事前的監督提醒,警告幹部最好不要出問題。其次是對責任劃分更加明確,做到有章可循。」蒼南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主任溫麗麗認為,如此規範細緻地出臺對科(局)級領導幹部的問責制度,在全國也沒有先例。
幹部問責直指公共利益
問責制問些什麼?引人注意的是,蒼南把損害公共利益列入了問責範疇。「責任意識淡薄,致使公共利益或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遭受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一旦出現就要啟動問責程序。」溫麗麗介紹說。
被問責的類別還包括以下五個:
在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的開發和建設過程中,效能低下,執行不力,致使政令不暢或嚴重影響縣委、縣政府整體工作部署的;在經濟發展和市場經濟秩序整治中,沒有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對建設平安蒼南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
治政不嚴、管理監督不力,造成嚴重不良政治影響或其他嚴重後果的;
在商務活動中違反有關政策規定、損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縣委、縣政府提出附有相關證據材料舉報、控告的,也可以啟動問責程序。「不過這還要經過縣委縣政府討論。」李道驥說。
21種情形問責伺候
《辦法》對上述要被問責的六大類別又細化為21種情形。這些情形包括:重大建設項目發生重大失誤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在事關重大的緊急時刻或面對急難險重任務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不力的;瞞報、虛報、遲報重大突發事件或重要情況、重要數據的;對下屬、親戚子女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包庇、袒護或縱容的等等。
在問責程序啟動後,縣紀委(監察局)將向相關責任主體發放問責通知書,領導幹部在接到通知書後,必須在3日內對相關事項進行剖析。
「你在裡面有沒有責任、什麼責任、責任是大是小,必須用書面形式向縣委、縣政府作出專門說明。」溫麗麗介紹。
蒼南有800名副科級以上的幹部,他們是問責的對象。據介紹,《辦法》規定追究責任的方式有6種: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過縣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道歉;停職反省;勸其引咎辭職;降職、免職。6種問責方式可以單獨或合併使用。
(魏孔明 都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