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釋「僑」
「僑"字最初的意思是高大,「僑,高也,從人,喬聲。'』漢許慎《說文》第八和北宋徐鍇《說文系傳》卷十五的解釋都一樣。以後原義漸隱,轉為「僑,寄也,客也」(《佩文韻府》下平二蕭部)。《康熙字典》說:「旅寓曰僑居,六朝有僑置郡縣。」並舉南朝宋詩人鮑照「我初辭家從軍僑」句為首例。
凡是離家外居,都稱為僑,並沒有專指客住國外的人,東晉百姓南奔寓居江左的皆謂之「僑人」。當時晉人南渡,開發晉江流域,我們晉江地區最早的中原移民,也都是「僑人」。至唐代,此義不變,出國自稱唐人,國內流寓則稱僑人或僑士。《唐書》載谷城令王郢,善於接待「僑士遊客」,僑士亦即僑人。宋代而後,亦沒有以僑專稱居國外之中國人,南宋趙汝適《諸蕃志》,我曾查考,無「僑」字,一概稱中國人。元汪大淵《島夷志略》,無「僑」字,稱「唐人」,如「今唐人與番人叢雜而居之」(勾欄山條)。元周達觀《真臘風土記》中無「僑」字,稱唐人,或稱「流寓」。
明馬歡《瀛涯勝覽》中無「僑」字,稱唐人或中國人,並稱「竄居」、「移居」、「流居」。如「一等唐人皆是廣東人,漳泉等處人竄居此地」(爪哇國條),清楊炳南《海錄》中無「僑」字,稱中國人或中華人,如「暹羅國……商賈多中國人。」「嘎喇叭……中華人在此貿易者,不下數萬人。」光緒十三年(1887年)清廷派李鍾玉為新加坡領事,著有《新加坡風土記》,也無「僑」字,而稱「華人」或「中華人",如"三州府生長之華人九千五百二十七人」,「 叻中華人最多亦最富。」所以,以「僑」字稱旅居國外之人,乃是近百年之事。民國初的《蘇曼殊全集》卷八《南洋話》有一段概括華僑簡史的話:「唐宋以後,我先人以一往無前之概,航海而南。餐風宿露,闢有蠻荒。迄萬曆時,華人往來通商者始眾,出入俱用元通錢,利息甚厚。乃至今日,華僑人數即爪哇一島而論,既達三十餘萬。」可明「僑「字的義變。
從僑字的字義之轉變,我們可以說,漢代僑字為高大,無流寓之意。近代始新賦另義,變為指離開故鄉之人,一直到近百年來的清末,才專指旅居國外之人,現在稱「華僑」,或「僑」都是這個意思。
「華僑」的定義很複雜。「一般是居住在中國以外的土地,有一定職業的中國人。雖說是中國人,但也有的人把保留中國國籍的人叫做華僑,而把已加入居住國國籍的人稱為華裔。還有的人不拘泥於國籍,只要能講中國話,保持中國的生活方式的,也都稱為華僑。」這是最近日本《朝日新聞》的時事資料中對「華僑」一詞的解釋。我建議我們研究華僑史,必須把「華僑」一詞的科學概念先弄清楚,現在似乎還是把所有居住在中國境外的中國人,統通稱為華僑,這個概念我認為是不夠科學的。
二、宋、元出國的華僑
南宋洪邁《夷堅志》「島上婦人」條記載了一條泉州華僑的史料,全文錄下:
「泉州僧本偁說,其表兄為海賈,欲往三佛齊。法當南行三日而東,否則值焦上,舩必糜碎。此人行時,偶風迅,舩駛既二日半,意其當轉而東,即回柁,然已無及,遂落焦上,一舟盡溺。此人獨得一木,浮水三日,漂至一島畔,度其必死,舍木登岸。行數十步,得小逕,路甚光潔,若常有人行者。久之,有婦人至,舉體無片縷,言語啁哳,不可曉。見外人,甚喜,攜手歸石室中,至夜與共寢。天明舉大石窒其外,婦人獨出。至日晡時歸,必齎異果至,其味珍甚,皆世所無者!留稍久,始聽自便。如是七八年,生三子。一日縱步至海際,適有舟抵岸,亦泉人以風誤至者,乃舊相識,急登之。 時婦人繼來,度不可及,呼其人罵之,極口悲啼,撲地氣幾絕。其人從蓬底舉手謝之,亦為掩涕,此舟已張帆,乃得歸。」
這個故事很動人,很具體,是個悲劇。發生的時間應在南宋初,即12世紀上半期,因為洪邁是紹興間的進士。根據現在的觀點來判斷,這個泉州人具備了華僑的條件,可以說是截至目前為止,我們所發現到的泉州最早的一位有稽考的華僑。他之所以具備了華僑特點,第一,久居其地達七、八年之長;第二與當地婦女結婚,生了三個孩子。後來他雖回國,但還留下孩子,在那裡傳宗衍派;第三,初時雖不參加生產,後來行動自由了,可以到處行走,孩子多了,必然參與謀生;第四,那一帶經常有泉州的船隻往來,有舊相識才可搭船回鄉;第五,他是有意出國做生意,但無意久居其地,是遇到意外的情況才留下來的,最後終於回國。我相信在宋代這類無意中成為華僑的泉州人絕不止此例,應有不少,可惜史冊無可稽考而已。
到了元朝初年,有意出國謀生,與該地婦女結婚,願意久居其地的華人就漸漸多起來了。周達觀在元元貞元年(1295年)至大德元年(1297年)到真臘,著《真臘風土記》。他說:「國人(指柬埔寨人)交易皆婦女能之,所以唐人至彼,必先納一婦人者,兼亦利其能買賣故也。」他又說:「吾鄉人薛氏,居蕃三十五年矣。」這種久居其地,不想回鄉之情況,較之宋代已大不相同了。周氏雖是溫州人,但他所說的唐人,也應包括泉州人在內。
周達觀當時分析華僑「流寓」的原因,是從生活的基本要求出發的,他說:「唐人為之水手者,利其國中不著衣裳,且米糧易得,屋室易辦,器用易足,買賣易為,往往皆逃逸於彼。」元代,泉州固然是一個海交興盛的都市,但階級壓迫加上民族壓迫,人民的生活是不好過的。誠如元代泉州開元寺僧人釋大圭《夢觀集》卷三·《南國》一詩中所說的:「南國地皆赤,吾生亦有窮。豐年何日是?菜色萬人同。海上舟頻入,民間楮已空。猶聞谷價湧,開雜若為功?」雖然海船一直到泉州貿易,但勞動人民的生活又如此困苦,那能不逃逸海外,以求「米糧易得」呢?所以,元代逃逸海外的華人,想來是不少的。這些人就是當時的「華僑」。
就是在宋代,為謀生而逃到海外的情況(不包括政治原因),也有蛛絲馬跡可尋。《輿地紀勝》引惠安進士謝履的《泉南歌》云:「泉州人稠山谷瘠,雖欲就耕無地闢。州南有海浩無窮,每歲造舟通異域。」這幾句話約略談到農民無地,出海謀生。「造舟通異域」既表明去外國經商,也表明載人去外國,其中必然有去而不回的「人稠山谷瘠」無以為生的農民。
三、「蕃客」與「客蕃」
宋元時代,外國人很多來泉州經商,我們稱為「蕃客」,而當時泉州出國之人,迄今未發現對其有恰切地稱呼。明代而後,泉州人開始大量出國,而外人不至。族譜中常有「客於蕃」、「蕃死呂宋」之類的記載,這就表明過去稱外國蕃人之詞,轉稱泉州出國之華人為「蕃客」了,此事吳文良先生早已言及。我認為這一詞義之轉變可能在明代中葉,略談於下。
明初,漳泉人已較多出洋,永樂癸巳(1413年)隨鄭和下西洋的馬歡說,爪哇的「唐人皆是廣東、漳泉人」,舊港國的「國人多是廣東、漳泉人移居於此」(《瀛涯勝覽》)。鄭和下西洋時,福建人又隨其出國而居留不回,如汶萊的華人在萬曆年間已是「為閩人隨鄭和留其國者」之人了(《廈門志》卷八引何喬遠《名山藏》)。泉州隨鄭和下西洋的具體人也見於記載如:「皇朝裡有從中官鄭和下西洋者,奉其(順正王)香火以行」(何喬遠《閩書》卷七·方域,青陽山),這人是晉江青陽人了。
及後,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葡人拉斐爾來航廣東,殖民者開始東來,其時閩、浙、粵沿海皆有葡人足跡。寧波人民先在嘉靖廿四年(1545年)驅逐葡人。據陳仲益撰《我國國際貿易源流考》(載於民國十四年《東方雜誌》第廿二卷第十號)說:「泉州之葡人亦於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為吏民所逐。」按此則泉州在當時也曾驅逐西方殖民者,但方志無所證。西方殖民者之通航後,可能激誘泉州人之出國到南洋,這是一種猜測。然而倭寇侵擾泉州,史稱:「嘉靖季年,倭夷入寇,兵火癘疫之餘,戶口十損六七」(《晉江縣誌》卷三)。泉州在當時人口減少了百分之六、七十,我認為除了兵、疫之外,人們逃往南洋亦應是原因之一,不然,不會死得那麼多人的。
《蘇曼殊全集》卷六《燕子龕隨筆》說:「萬曆間華人至爪哇通商者已眾。」又明末泉州人何喬遠說:「噶喇叭……閩、廣、西番人至久賈,長子孫。」「中國人客此而成聚落,遂名新村」(道光《廈門志》卷八引《名山藏》)。又明末漳州人張燮說:「吉蘭丹……嘉靖末,海寇餘眾,遁歸於此,生聚至二千餘人」(《廈門志》卷八引《東西洋考》)。這些材料證明由於各種原因,在嘉靖萬曆年間,泉漳一帶已有了一個華僑出國的高潮。所以,才可以解釋「是年(萬曆三十一年)泉漳人販呂宋者數萬人,為所殺無遺」(《晉江縣誌》卷十五)的這麼多的泉漳華僑在菲律賓受西班牙殖民者屠殺的事實。
如此大量的漳泉人出國,於是「蕃客」便成為泉州人指稱華僑之詞了。
明代泉州的史料中,對到南洋等地的華僑常用「興販」、「商販」等詞,似乎出國都是做生意的,此義後人殊不解。我的意見,明代泉州人真的有帶資本出國營商之事。明末李光縉在其《景璧集》卷四《史母沈孺人壽序》中,就具體地記載這個事實。他說:「吾溫陵裡中家弦戶誦,人喜儒,不矜賈。安平鎮獨矜賈,逐什一趨利,然亦不倚市門。丈夫子生及已笄,往往廢箸鬻財,賈行遍郡國。北賈燕,南賈吳,東賈粵,西賈巴蜀。或衝風突浪,爭利於海島絕夷之墟。近者歲一歸,遠者數歲始歸,過邑不入門以異域為家。」以此看來,「興販」一詞,便可理解了。明末是我國資本主義萌芽之際,這種苗頭,值得深入研究。
四、清末泉州的華工及華僑關心故鄉的史料
吳魯,字肅堂,泉州人。光緒庚寅(1890年)狀元。他在光緒壬寅(1902年)說:「南洋各島國,從事田間者,半屬閩廣兩省之人,欲任其滋生,深恐蔓延難制,欲盡力驅逐,又恐民食維艱。不然,以美國之酷虐華工,禁則禁矣,逐則逐矣,又何俟於躊躇耶?又何俟於集議耶?英人雖略視寬大,然無年人稅加至十倍,將使耕作之人,入不敷出。終歲勤勞,不過為英人服役而已,不禁更勝于禁也。前聞漳、泉二府之自南美洲來者,謂該處遍野膏腴,成熟之時無人收穫,必僱華工經理其事,按畝與均分」(《正氣硯齋匯稿》卷二,商約說略)。
此段史料說明:1、清代泉州出國的華僑,以到當地開墾農田的佔多數,並不是像明代之「興販」了;2、清末泉州人曾至南美墾荒,被招墾的華工以按收成分產的辦法取得報酬,類似佃農,而不是農業工人;3、當時泉州的知識分子已注意華僑問題,能區別分析英、美對華僑的政策的同異及其本質,較之當時昏庸無所知、對華僑問題毫無考慮的清朝官僚有所不同了。
又黃謀烈(1883—1915)字祉文,號佑堂,泉州人。同治癸亥(1863年)進士。他自撰的墓誌叫《庸叟自撰壙志》(拓本存市文管會)中,談到清末泉州華僑關心故鄉的一些資料。他說:「乙巳(1905年)季夏朔,安永內山地裂泉湧,晉南溪三邑泛濫成災,深者二丈餘,淺者四五尺,臨溪村落幾墟……乃紳商會函致實叻、檳嶼、小呂宋、怡朗、安南諸埠,暨申、甬諸商郊,廣為募勸。」「邇年溪流橫決,外洲形勢全失。……是秋(宣統元年,1909年)民商集資數萬,將修築外洲橋」等語。提供了清末晉江泛濫,外洲橋受破壞,當時旅菲華僑議修未成之史實。
又據民國十九年(1930年)《泉州新橋溪導水工程徵信錄》載,1930年所修新橋工程,捐修者大多是華僑,如廈門黃奕住捐大銀2000元;泉州黃必趁捐大銀1000元,都是華僑,而直接向海外募捐的,新加坡共13條,計大銀7119.81元;菲律賓共204條,計彬銀17520元,這是華僑關心家鄉建設的史證。
泉州花橋善舉公所是華僑捐助救濟故鄉貧民的機構,成立於清末。它在1930年《庚午年徵信錄》所載,這一年吳記霍等人經手向菲華僑募款計19宗,大銀6014.58元,其中單吳記霍即捐500元。由新加坡晉江會館募來38條大銀270.74元,叻銀135元。由李穎甫等經手向安南華僑募的三大筆,計大銀1800元。由尤清海等經手向印尼萬隆募得47條,計大銀636元。而其他居廈門、泉州的歸僑尚未計算在內,在1930年一年中花橋善舉公所得到各埠華僑的捐款達大銀8856.32元。救濟數可謂不少,華僑熱心故鄉公益事業可謂大矣。
五、近百年來泉州紳士與華僑之間的關係
陳仲瑾(1879—1963)名砥修,泉州人,光緒壬寅(1902年)舉人。1910年創辦西隅學校並參加同盟會,1927年至1936年被聘為泉州商會長。1912年至1914年僑居新加坡、馬來亞、惹班、望引及印尼之泗水諸地。1920年僑居菲律賓,1938年至1939年居香港。1941年至1946年再僑菲之馬尼拉、怡朗、納卯諸地。根據他的經歷,他對我說:「戊戌變法之前,泉州華僑敬重紳士,巴結紳士。南安南廳村菲僑林露,營造巨屋,人稱『有林露的富,無林露的厝』。對泉州當時的翰林陳棨仁、進士黃謀烈,非常奉承,多方設法與他們結親。安溪陳姓巨僑,1894年來泉聘秀才陳張榮(即陳仲瑾之父)到安溪任家庭塾師,專教其兩子,一年之薪水可養活十七口之家。其時紳士尚恥與華僑論婚嫁。
戊戌變法之後至民國十六年(1917年)前,泉州華僑逐漸與紳士平起平坐。我於1912年全家去印尼,路費是黃仲訓送的,途經新加坡,船上被人欺辱,陳嘉庚欲代出面交涉,我婉謝了。僑居數年的費用,全由陳烏生、蔣報企等承擔,其時華僑多與紳士論婚嫁,女兒嫁到紳士家需多陪嫁妝奩,而紳士之女兒尚不大肯嫁給華僑,如蔣報企之女嫁舉人某為媳,陪嫁房子一座。進士林翀鶴亦肯娶華僑之女為媳了。又紳士紛紛出洋旅遊,到處有同宗華僑送程儀,謂之『打蕃客的秋風』。數月歸來,餘款一般可建一座二進三間張的中型房屋。此時紳士能夠建屋一般是華僑贈送的款項。又記得1910年到菲為西隅學校募捐,不肯接受程儀,請把要送的錢轉捐給學校,由菲教育會會長陳迎來出面宴客,陳光純首捐大銀二千元,一席捐得大銀一萬多元。又如晉江張林村某年殺軍閥孔昭同的軍隊十多人,幾被圍剿廢鄉,孔勒索人命錢數萬元,張林鄉無力付給,由我出面向當時華僑黃仲訓、黃奕住所組織的『華僑救鄉會』要求幫助,得到救鄉會補助二萬元,付給孔昭同。在這段期間,窮教員很多娶到華僑之女為妻。
民國十六年以後至解放前,為紳士巴結華僑、勒索華僑的階段。這時泉州有清朝功名的紳士日漸減少,新興的紳士則是民軍和國民黨的軍閥、黨棍、地頭蛇。陳國輝在泉斂款,被華僑告發而槍斃,由華僑力量請十九路軍入閩,華僑地位大增。此時紳士謀娶華僑之女為媳或多方設法把女兒嫁到巨僑家,事例甚多。從前巨僑回鄉常要先宴請紳士,以求庇護。現則紳士先請華僑,以揩其油。1938年我到香港以及後來到菲為救濟災民和募捐,其情況與初次至菲不同,要多方說好話,託人拉關係,有錢人架子大,不能平起平坐了。」以上談話是他的看法,不盡確切,但均事實,可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