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世駿在《求是學刊》2006年第5期撰文指出,「事實」與「規範」的關係既是現代哲學的重要理論問題,也是現代社會的重要實踐問題,更確切地說,是一個具有重要的政治―法律含義的哲學問題。從討論「事實」與「規範」(或「事實性」與「有效性」)的關係入手,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提出了他所謂的「商
談的民主理論」和「程序主義的法律範式」,並設法在這個新的基礎上批判資本主義現實、辯護社會主義理想。理清哈貝馬斯的政治―法律理論的複雜論證,研究這個產生於特殊語境的理論的可能的普遍意義,有助於我們思考什麼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