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6日美國國會遭遇暴力衝擊以來,後續進展在持續發酵。中間最引人注目的無過於社交媒體對於川普的管控在力度、廣度和強度上都是空前的。川普的個人帳號在推特跟臉書上遭遇了封禁。他的親屬,包括他的小孩,註冊的帳號也被封了,更不要說他的團隊。還有一些其他帳號也受到了限制。他以美國總統的帳號去發布內容之後,相關內容很快被刪除了。
一個事實上仍然是美國在任總統的人遭遇了大型社交媒體公司全面的封鎖,意味著什麼?
而另一件事情加劇了這方面的變化,就是Parler,川普的支持者研發的一個小眾應用遭遇了一個生態級的封殺:蘋果跟谷歌要求它對內容進行整改,否則整個APP下架;亞馬遜表示它如果不對內容進行整改的話,它可能不再提供雲託管服務。
因此,有人說如果川普要繼續傳播自己的主張,他可能要有一個獨立的手機作業系統、一臺運行該作業系統的手機、一個手機的生態系統、以及一個雲的基礎設施。這種封堵的力度引發了各方的廣泛關注,也引起了激烈的討論。討論的核心焦點就是這種舉動是不是損害了美國的言論自由?
目前為止,不同的觀點大概分為幾塊。一派觀點認為,在美國國內的法律體系當中,這種行為其實不構成對言論自由的傷害。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經常被簡單地理解為保障個人的言論自由。但事實上,根據較為規範化的正統解釋,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自由是這樣的:
第一,它不讓政府對言論自由進行管控跟幹涉。如果美國政府直接出面關掉一家企業所運營的媒介,或者在一個平臺上對這個帳號進行管控,這是對言論自由的損害,是不允許的。
第二,個人在公共場合所進行的言論表達是不受限制的。注意,是公共場合,不是公開場合。這涉及到場所的所有權。所謂的「公共場合」是類似於像廣場那樣沒有明確屬地所有的場合。
第三,從傳播學的角度上來說,美國的言論自由保障的是一種商業媒體的自由。每個人有自由使用媒體的權力,但這種權力是一種法律程序上的權力,就是說你有這樣一種自由可以用,但我沒有義務去為你創造條件,保障你一定能用得上。有錢人可以自己辦一個媒體,然後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行使用。即使一個人沒錢,他使用媒體的權力在法律上是得到保障的,但如果他沒有辦法去接觸媒體,法律並不保障一定有媒體給他用。
這個跟我們的理解是不一樣的。當美國和其他歐美國家通過教科書、報紙、雜誌等各種方式將媒體、言論自由這些概念向外進行推廣時,有意無意地會形成一種絕對化的媒體、言論自由的概念,就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受任何形式的約束。
在冷戰時期,因為意識形態,中國這樣的國家在認識和接受歐美國家關於言論自由的概念理論時,多多少少在這方面有一些放大。在冷戰結束以後的實踐中,基於新自由主義的認識理念和實踐,以及當時實際的力量對比,歐美國家曾經一度認為,網際網路這種東西的發展對歐美國家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沒有任何的問題。所以他們認為,其他國家在接受網際網路的時候也應該像他們一樣不作任何限制和管控。任何對網際網路內容的管控,在他們看來都構成了對所謂言論自由的損害。所以,實際上大家所討論的受到損害的言論自由,指的是西方國家人為建構起來的、絕對意義上的言論自由。
除了支持對川普言論的管控,也有反對的聲音。這裡面有兩派,一派就是我剛才說的價值派,他們覺得言論自由是絕對的,所以認為媒體的管控損害了它。這種觀點的持有者也經常會傾向於認為像推特跟臉書這樣的平臺,當上面承載的用戶達到一定數量之後,就變成了一個公共性的平臺,不再適合以一種絕對私有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它們不應該有這麼大的權限。
另外一派可以稱為政治派,他們看中的是這件事情的政治性影響。這裡就必須提一個人了,就是默克爾。默克爾對於社交平臺刪掉川普帳號的事情也進行了表達,但這裡有一個很細微的差異。默克爾關注的是在執行過程中具體的權力究竟掌握在誰的手裡。她說,在平臺上進行內容的管控應該依據法律進行,而這個法律不能掌握在平臺的運維者和管理者手裡。所以,默克爾反對的不是一般意義上對社交媒體平臺內容進行的管控,她認為這種管控的權力應該掌握在政府手中。
即使是推特和臉書去執行,比如把帳號封掉,或者把內容刪除,作出決定的不能是這些公司和平臺的運營者,而必須得到來自政府的明確指令,不是授權,是指令。這個指令可以是判決,或是一種行政命令的形式。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在這次對於川普推特和臉書內容進行管控所引發爭議的背後,折射出的是一種恐慌心理。私有平臺的運營者攫取了過高的政治權力。國會的暴亂發生以後,美國政府沒有出臺一個有約束力的文件對川普進行政治性的譴責,法院也沒有作出一個判決。運營這些公司的領導人其實是根據自身的政治立場和判斷,然後以自己對法律的理解為依據執行。
這件事會引發恐慌是因為憑藉著龐大的技術力量以及資源和能力上的優勢,這些企業自己成為了法官、警察、檢察官,自己起訴、自己判定、自己執行。大家擔心,私營的高科技企業攫取了一部分政治權利以後將會產生非常嚴重的政治後果。如果這件事成為了一個先例,那麼類似於推特跟臉書這樣的企業,在美國國內可能真的就會變成一個獨立的政治權力源頭,這當然是有問題的。
當地時間1月11日,默克爾發言人斯特芬·賽貝特稱,默克爾認為川普的社交媒體帳戶被永久停用是有問題的(觀察者網視頻截圖)
法國表露出來的是什麼呢?當臉書跟推特開始這麼做的時候,其實管控的是川普或者不是川普,對他們而言沒有什麼太大的實體性利益。但他們擔心,當美國和這些國家發生糾紛,以及這些企業和別國政府發生矛盾衝突的時候,它們會不會把事件轉化成一種可以在國際政治當中發揮作用的權力來源,進而影響其他國家的政治安全。
事實上中國已經遇到了類似問題。在香港發生暴亂的時候,推特跟臉書對它的信息進行了非常精準的篩選。它們認定在香港發生的事件就是一次民主的示威遊行,於是就允許跟這個判定相關的內容在社交平臺上發布和流動,而不允許相反的信息發布和流動。
說得好聽一點,這是這兩個平臺的運營者基於自身價值觀作出的選擇,可能是一種有偏向性的運用。但是在更多場合下,你會發現這和某些討論組的管理員相關,而這些管理員可能本身就是香港暴動的參與者,或者跟香港暴動的組織者和主力的活躍人物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另外,這種情況也可能是當香港的暴動者得到了美國政府或明或暗的支持之後,美國政府的某些部門或者成員和這些平臺的運營者直接進行了某種溝通和商量後的產物。也就是說,它是一種政治運作的結果,有鮮明的政治立場,並且將自己的資源轉化成了政治籌碼。這對現實政治運作的流程形成了重大的挑戰、衝擊、和幹擾。
有人明確地指出,這可能是一個全新時代的來臨。我們可能要從一個新的政治過程當中去認識和理解這件事情。我認為這裡面有幾點比較重要。第一、你必須明確你在哪個尺度、哪個具體的事件場景中討論這個問題。角度不同,觀察事件所形成的圖景是不同的,認識也會不一樣。如果是從美國國內政治的角度去認識和理解這件事情的話,基本上可以把它定義為一個合法但不合理的事。
在美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下,一定要說臉書跟推特這樣的做法,以及對於Parler平臺的封殺違背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這個官司是很難打的。對方可以說自己是在主動管控網絡空間的仇恨言論。除非你給出一個非常形式化的證據,就是一段錄音或者一段會議紀要裡有類似於「民主黨的一個大佬跟一個網絡平臺的大佬開會時,讓他幫忙把和川普有關的東西刪掉,而後者同意了」的內容。能找到這種東西再來說這是一種共謀,是在政治上蓄意地壓制一方的言論自由。否則的話,在法律和程序上要打官司很難。
那不合理在什麼地方呢?非常重要的一點是,政治包含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有形的邊界和規則,就是有法律這樣明文規定的。另外一部分是默契,就是自然法學派講的社會契約。這種契約指的是正當政治活動的邊界,也就是我們講的分寸。
1月6日川普的支持者衝擊國會之前有很多說辭,但暴力衝擊之後,他們很難說這是對的。為什麼?因為美國國內政治的一個默契,或者大家的一個共識,就是政治活動中要遵守法律,不能使用那種明確違規的行為。我在那開會、點票,你明明已經在程序中輸掉這場選舉了,而且所有關於選舉爭議的東西也在法律程序當中走完了,結果你拒絕接受這個結果,誘發了騷亂,這就是越過了邊界。這樣就引發了共識性的反彈。那反彈的邊界在哪裡呢?
大家仔細想一想,最早川普推特凍結的消息是跟臉書凍結他兩個禮拜的消息一起傳出來的,人們的反應其實沒有一下子達到峰值,而是有一個慢慢抬升的過程。大家看到這些網際網路公司盯著川普封,還封了他家的孩子,甚至要絞殺Parler。大家感覺到,即使你在法律上是有道理的,沒有違法,但你的這種做法突破了默契跟共識,在政治上,或者心理上是不可接受的。
這種政治上的契約是一個彈性互動的過程。當一個契約一開始達成的時候,幾方就相對穩定,當有一方開始擾動的時候,就開始反覆彈來彈去。有人說這是冤冤相報,或者樹欲靜而風不止。
你如果站在比較公允的立場上,仔細、客觀地去回顧,可以推出很多東西來。往近了說,在包括賓夕法尼亞州在內的戰場州,民主黨憑藉自己在州議會當中的一些優勢,在今年選舉之前修改了州的法律,最大化地發揮郵寄選票的作用,來提升和鞏固自己政治上的優勢。可以說這是提前以某種方式鎖定選舉結果。在共和黨看來,你這就是作弊,那我就要反彈。
再往前推,民主黨可能會問:「我這樣做是因為從川普執政開始,這四年來你共和黨有沒有一天說過正經話,用推特認認真真發布非煽動性的消息、非陰謀論的消息?情緒都是被你煽動起來的。」
共和黨人也可以繼續往前推:「2016年總統選舉之後,你民主黨有按照你說的那樣承認選舉結果嗎?你不是抓著『通俄門』跟我搞了很長時間嗎?『通俄門』的調查結果明明已經出來了,沒有證據證明川普『通俄』。你有沒有認認真真承認過?有沒有認認真真向川普表示過?」也沒有。
當地時間2019年3月26日,美國眾議院共和黨領袖凱文·麥卡錫稱,那些誤導美國公眾,兩年多來一直說掌握(「通俄門」)勾結證據的人欠美國一個道歉(觀察者網視頻截圖)
所以這種撕裂和動蕩是政治和精英互信層面的,它在美國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之前一直在低度地燃燒著,在這個過程當中雙方都有責任。民主黨那邊在希拉蕊輸掉之後,就沒有認認真真在政策和實體層面反思自己會輸掉的原因,只是在找理由。共和黨就不用提了。川普上臺以後,他做的大量事情就是強化和鞏固自己的基本盤,加劇了這樣一種撕裂。今天我們看到的這樣一種互動的、震蕩的不信任,很大程度上是美國國內深度政治撕裂的結果,而不僅僅是一個媒體平臺去封禁等事情導致的。
講到媒介平臺,現在的這件事情向全世界,尤其是向歐美西方國家,提醒了一下中國,以及廣大發展中國家早就在說的一個問題,就是全球網絡空間的治理究竟應該遵循怎樣的原則?尤其是主權國家、政府在其中處於一個怎樣的位置?
這件事情說起來話就更長了。20世紀90年代,網際網路在全球拓展的時候,一群理想主義者認為網際網路應該是一個法外之地。他們發表過網絡空間獨立宣言,表示不受主權國家的管轄。在21世紀早期開國際信息社會峰會(WSIS)的那個時期,美國人宣傳的主張是所謂的多利益相關方原則。美國和歐洲版的多利益相關方原則裡面特別強調對於國家角色的弱化。更準確地說,是對除美國以外國家決策的弱化,就是不讓其他國家合情、合理、合法地獲得對網絡進行司法管轄的權限。
現在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意識到,不可能讓網際網路處在自己的管轄範圍之外。從比較積極的層面來說,這起事情之後,也許全世界都需要討論如何對網絡空間進行有效管轄的問題。但是這種討論一定要注意避免非黑即白,從一個極端擺動到另一個極端的「二極體」思維。我們要辯證地、統一地看待這個問題。
今天的網際網路空間要的是什麼?是一種數據和信息在全球的有序流動。首先,我們不能一棒子打死,不讓流動。有人提出了所謂「網絡空間的巴爾幹化」,就是把主權、邊界全部升上去,把整個網絡空間切得七零八落。這個沒有意義,是標準的因噎廢食,就像倒洗澡水的時候連孩子一起倒掉了。
如果網際網路在新自由主義理念下,由少數西方國家控制,在全球空間朝著絕對自由的烏託邦高歌猛進,最後演化成無序化的狀態,或者單一霸權支配下的狀態,也是不行的。主權要進去,然後以平等為基礎開始全球網絡空間治理規範的制定或談判。這個以後能看得到。當然從優先順位上來說,這件事肯定是放在控制新冠疫情之後再去做的。對於美國而言也是這樣。它先得把新冠疫情搞定,國內政治搞好,然後再在全球層面慢慢去推這個事情。
在討論看法的時候,每一個人可以有自己不同的觀點,每一個人認識和理解這個世界也有一個框架。我們要避免那種非黑即白的思維。當你跟某一個人進行討論的時候,你至少要知道他的觀點和框架是什麼,不同意的時候要了解是不贊同他的觀點還是不贊同他的框架,抑或是別的什麼。這會很不一樣。
最後講一個題外話。中美兩國的網民在討論近期美國國內局勢的時候形成了非常鮮明的對比。在美國網民聚集的網絡空間中,充斥著大量的陰謀論。從他們線下的行動和線上的討論來看,他們雖然是大量群眾聚集在一起,但你看到的是非常標準的無組織的、原子化的集合,你看不到他們以一種比較系統、有組織、有分析的框架去認識和理解美國政治。偶爾在那邊看到一兩篇分析得很有道理的文章,很有可能是華裔寫的。反觀中國的網民在認識和理解美國政治的變化過程中,表現出了高度的政治修養,分析的條理性、邏輯性,甚至替「懂王」出主意的水平都遠超美國網民。
這個觀察是一個比較有趣的中美對比。這種差異可能是系統性的教育和整個文化環境共同造就的。對於未來網絡空間的內容治理而言,這可能提供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治理基礎。對於中方這邊來說,你能夠通過一個有效的溝通機制,將你治理的政策主張和理念以一種系統性的方式進行呈現的話,理性探討就會有一塊相對比較良性的土壤。
我自己是搞網絡空間治理的。從全球網絡空間治理,尤其是偏國內政治安全的內容治理角度上來說,這一輪美國國內的選舉再一次顯示了推動全球網絡內容治理,朝向達成共識性規範進行努力的迫切性需求。作為背景,將持續徘徊一段時間的新冠疫情陰影會不斷地提醒人們,現在必須抓緊一切時間將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秩序的良性迭代往前推。否則的話,會有更大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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