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用五天時間造了天地萬物後,第六天創造了人,然後第七天就去休息了,所以禮拜天不是用來休息,是用來給神做禮拜的,這就是禮拜天的由來。
我們常說的達爾文進化論其實是從拉馬克進化論發展來的。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在19世紀初期,繼承和發展了前人生物質進化的思想,第一個系統地提出了生物進化的理論。在1809年寫的《動物學哲學》一書中,拉馬克把脊椎動物分做4個綱,就是魚類、爬蟲類、鳥類和哺乳動物類,並認為這是動物從簡單的單細胞機體過渡到人類的進化次序。
拉馬克有兩個著名的原則,一個是用進廢退;一個是獲得性遺傳。用進廢退指經常使用的器官就發達,不用會退化,比如長頸鹿的長脖子就是它經常吃高處的樹葉的結果。獲得性遺傳指後天獲得的新性狀有可能遺傳下去,如脖子長的長頸鹿,其後代的脖子一般也長。生物的進化是有既定的方向和路線的,一種內在的「意志力量」驅動著生物由低的等級向較高的等級發展變化。
華萊士是英國博學家,曾經先後赴亞馬孫流域考察探險 4 年,在馬來群島觀察收集資料長達7年。1856年,華萊士在《博物學記錄》發表論文,初步表達了自己進化論的觀點。
當時達爾文正在寫那種著名的《物種起源》,因為礙於宗教壓力,遲遲不敢發表。華萊士在發表論文以前,將自己的手稿寄給了達爾文 ,請達爾文審核一下。達爾文看到稿子,震驚他們的觀點如此巧合。而華萊士既然把研究成果給了自己,自己再發表同樣的結論,別人很難理解。他甚至想燒掉手稿以防止人家說自己抄襲。
最終,在植物學家胡克建議下,二人決定達爾文跟華萊士聯合署名發表論文。華萊士表示能與達爾文一起發表論文是他的榮幸。1858年7月1日,倫敦林奈學會發布了由達爾文和華萊士關於物種起源的論文。新的自然選擇學說,進化是隨機而沒有方向的,後代無法繼承父母進化的方向。同一種群中的個體存在著各個方向的變異,只有適應環境的後代能存活下來,並繁殖後代,不具有有利變異的個體就被淘汰。
1859年11月24日,經過了十幾年的刻苦研究,達爾文的《物種起源》這部帶有科普性質的著作在倫敦出版。12年後,達爾文出版了他的另一本著作《人類的由來以及性選擇》,達爾文在書中提出,生物的演化除了自然選擇,還有另外一種演化機制,那就是性選擇。對於某些物種來說,雌性會演化出一種對美的偏好,達爾文把它叫做「審美品位」(aesthetic sense),符合這種審美品味的雄性就會求偶成功。華萊士對達爾文的性選擇學說持否定態度,認為性選擇也是自然選擇的一種,雌性的選擇的基於更好的基因。雄性擁有某些對生存不利而且華而不實的累贅特徵,反而證明其生命力更強,而非擬人化的美。
現在人們發現自然選擇只是生物進化的一部分,而且生物除了利己的基因,還有利他基因。生物界甚至進化出了社會性動物,比如蜜蜂、螞蟻等。生物的優勝劣汰不止是基於個體,而是基於群體和DNA。
十九世紀末,魏斯曼(A.Weismann)依據現代的遺傳學對有關達爾文自然選擇學說進行了補充和修正,對拉馬克的獲得性遺傳進行了徹底的否定,發展出現代的自然選擇學說,後人稱其為新達爾文主義,
奧地利生物學家在1856-1864年期間提出基因分離定律,基因自由組合定律。20世紀初,孟德爾遺傳規律被重新發現後,美國的生物學家與遺傳學家摩爾根Thomas Hunt Morgan於1909年發現基因的連鎖和交換定律,被後人稱作遺傳學三大基本定律。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群體遺體學家又把「粒子遺傳」理論與生物統計學結合,重新解釋了「自然選擇」,並且對有關的概念作了相應的修正。
而現代以分子遺傳學為基礎的遺傳工程,人類以基因拼接和DNA重組的方式,可以對基因進行編輯,將想要的基因複製、轉錄到想要的生物體內,稱作轉基因技術。
現在很多人不相信進化論,卻偏偏對轉基因存在巨大的恐懼。 「人往往只願意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而不在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