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文學家薩特曾經說過這麼一句話:存在先於本質,生命全無意義。
這句話應該怎麼去理解呢?
這句話是薩特存在主義哲學的基本原則。首先我們要了解「存在」的意思是什麼?
存在可以分為: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薩特認為人的存在是一種特定的狀態,與其他事物是不同的。人的存在是「存在先於本質」而物的存在是「本質先於存在」。
存在的意思大致可以理解為客觀的存在。
物的存在方式,薩特稱之為是「自在」,用中文解釋可以大致理解為自然而然的存在的狀態。一般的物體是不存在主觀能動性的,它的存在是早就被規定好了的。就比如汽車製造出來功能和意義是為何運輸和行駛;冰箱製造出來的功能和意義是冷凍和保鮮;抽油煙機製造出來的功能和意義是抽取油煙。他們的功能和意義是既定的,不會自主的去發生什麼變化。而大自然也是遵循著其變化規律,晝夜交替、四季變化,春去秋來,花開花落,不會隨著自己的主觀意識去發生變化,不存在主觀能動性。
而人的存在,被稱為是「自為」,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也就是人的意識的存在。人不同於物的主要原因就是在於其擁有主觀能動性,人不是由別人或者上帝來確定自己的本質的,能夠自由的選擇自己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造就自己的本質。可以自己選擇自己的職業,成為老師,成為程式設計師,成為詩人,可以自己選擇自己的熱愛,音樂、旅遊、繪畫、遊戲。會被周遭的事物影響而擁有無限的變化,所以不像物體的必然性,人擁有偶然性和不確定性。
而本質的意思,大概就是說事物內在的規律和原理。
一個事物的存在方式、存在形態,是由事物的本質去決定的。例如說一棵樹的種子,它最後終究會成長為一棵樹,而不會成為一棵草。即便是可能會因為土壤、光照、降水等原因有所差異,但是品種是不會發生改變的。而人也是如此,可能會因為營養差異,成長環境差異而有高有矮,有胖有瘦但是終究不會長成一條狗。這些都是動植物體內的基因庫決定的,這個就是其本質。
但是人不同於物的一點在於,人不但擁有物質,還擁有精神。但是人的精神可以說是沒有本質的,因為本質是早就被設定好了的,而人的精神擁有無限可能,會因為出生、環境、教育、親戚朋友而發生改變,消費觀、審美觀、價值觀、世界觀、人生觀都不是一成不變的,甚至於同一個環境下的兩個人的三觀都並非是一致的。這個就是人的精神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
而存在先於本質,生命全無意義我們可以理解為是人剛出生的時候是空白的,不存在本質,所以他本身是沒有意義的,生命全無意義不能簡單的理解為生命沒有意義而是應該理解為生命本來是沒有意義的。而因為人類的認知和主觀能動力,用自己自由的意志和行為,為生命賦予意義。
因此,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
他本身是沒有存在的意義的,但是需要人們自己去認知,去追求他的意義,每個人的生命存在的意義都不一樣。有的人想要改變世界,並為此努力,這個是他生命的意義;有的人想要老婆孩子熱炕頭,平平淡淡過一生,這個是他生命的意義;有的人想要照亮別人,成為一名志願者為人民服務,這是他生命的意義;有的人想要保家衛國,守衛自己的家庭和祖國,成為一名軍人駐守邊疆,這是他生命的意義。生命的意義本無高下,只要你認為是這條路是正確的,有價值的,並為此付出自己的努力。
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無論是否有輪迴,那都不是你了。所以選擇自己要走的路,選擇自己想做的事,去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去儘自己該盡的義務。無憾的人生未必是最有價值的人生,無愧的人生才是無悔的人生。
圖:pixabay圖庫
文:悠然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