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給刑事司法系統帶來了嚴重的風險

2020-12-06 騰訊網

人工智慧給刑事司法系統帶來了嚴重的風險

Anusha Rao

如今,人工智慧對人們生活帶來有意義且實質性的影響的能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巨大。與此同時,其也導致了許多難以解決的多層面的問題的形成。

人工智慧當前被實踐應用的領域之一是法律、政府、治安和種族等社會問題的交叉點:刑事司法系統。

在過去的幾個月裡,「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的興起以及對種族關係、治安和結構性偏見的重新審視,使得美國刑事司法系統的問題暴露出來。雖然這是一個聲稱建立在公平正義原則上的機構和制度,但其實質上充滿了對美國人中的黑人和棕色人種不成比例的偏見。由於社會結構的嚴重缺陷是的歧視性的警察、律師和法官的不公正持續存在,偏見成為了困擾刑事司法系統的最大問題之一。

刑事風險評估算法是被設計用來預測被告在未來因不當行為而面臨風險的工具,包括他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或者出庭受審的可能性。它們是司法系統中最常用的人工智慧的形式,在全國各地都有使用。

在收集了大量不同類型的關於被告人的數據,如年齡、性別、社會經濟狀況、家庭背景和就業狀況之後,他們得出了一個對個人風險的「預測」,並給定一個具體的百分比,以表明被預測者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有多大。這些數字被用來確定保釋金,判刑甚至用以決定有罪抑或無罪。

它們最大的賣點是它們是客觀的——那些喜歡使用它們的人吹噓數學代碼的公正和無偏見的自然屬性。法官可能會被情緒所影響並受到更嚴厲的懲罰,而算法卻永遠不會淪為這種不恰當和人性缺陷的犧牲品。

不幸的是,像人工智慧的許多形式一樣,它們受制於一個似乎無法控制的關於偏差的問題。人工智慧中最大的偏差來源是糟糕的訓練數據。現代的風險評估工具是基於歷史犯罪數據的算法驅動的,使用統計方法來尋找模式和聯繫。如果一個算法是根據歷史犯罪數據訓練的,那麼它將找出與犯罪相關的模式,但該模式是相關聯模式而非因果關係模式。

這些模式往往代表著警察和司法系統中存在的問題。例如,如果一個算法發現低收入與高累犯率相關,那麼它會給具有低收入背景的被告一個更高的預測值。正是那些被執法部門盯上的人群,如貧困社區和少數民族社區,會面臨表明他們「更有可能」犯罪的更高的預測值的風險。這些預測值隨後便會提交給法官,由法官據此作出保釋和量刑的決定。

人工學習方法為算法生成更多有偏差的數據,放大並延續了偏差,從而形成了一個缺乏責任感的循環。因為對於很多算法來說,是無法理解其自身是如何做出決定的。

我們可以把一個首先應被視為一個人的複雜人類減少到一個數字的想法是令人震驚的。在社會中,我們把被監禁的人當作廢物,提倡報復和懲罰而不是改造。我們使得人們幾乎不可能恢復正常的生活,許多州剝奪了他們的投票權並損害了他們的就業機會。在人們的頭上加上一個數字,會使得這個國家已經猖獗的少數民族社區的非人性化更加嚴重。

我通常會發現,對技術的恐懼源於對它的實際運作方式及其影響我們生活的能力的重大誤解。人工智慧是一個有價值的工具,有許多實際的和道德的應用。但是在刑事司法系統中使用風險評估工具會使得種族偏見長期存在,因此應該立即取締該工具。

原作者:

Anusha Rao華盛頓特區學習認知科學院的學生;霍普金斯大學人工智慧學會成員

https://www.jhunewsletter.com/article/2020/09/artificial-intelligence-poses-serious-risks-in-the-criminal-justice-system

本文譯者:梁少嫻,廈門大學法學院2020級碩士研究生,廈門大學法學院法律認知、數據與智能研究中心(實驗室)學生助理。

本文刊載於吳旭陽主編:《法律認知、數據與智能通訊》(電子版)2020年10月期。

轉載請註明出處。

相關焦點

  • 人工智慧時代的刑事立法規劃
    應當看到刑法解釋的盡頭即是刑事立法"凡是可以通過解釋使刑法條文適應社會生活事實的就不應當主張修改刑法"③但如果解決新問題早已超出了刑法解釋的能力所及就必須啟動刑事立法 面對紛繁複雜且不斷凸顯的涉人工智慧犯罪問題現行刑法及對其的解釋已經鞭長莫及、捉襟見肘為保障人工智慧健康、有序發展並有效防控相關風險亟需進行前瞻性的人工智慧刑事立法 人工智慧刑事立法乃至於人工智慧法律框架構建必然是一個社會科學領域的重要新課題就人工智慧可能帶來的風險
  • 人工智慧在司法領域的應用
    短短50年,司法(法律)人工智慧的飛速發展令人驚嘆,特別是近幾年,人工智慧大有取代法律人的趨勢。在國外,人工智慧應用於司法領域的例證可追溯至20世紀70年代,美國等發達國家研發了基於人工智慧技術的法律推理系統、法律模擬分析系統、專家系統運用於司法實踐。
  • 刑事合規第一步,從了解企業刑事風險的特徵開始
    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相比,刑事責任的性質更加嚴重、否定性評價更加強烈、制裁後果更加嚴厲,與其相對應的刑罰措施,包括了財產刑、資格刑、自由刑乃至生命刑。因此,刑事風險一旦爆發,將威脅到相應刑事責任主體的財產權、參與某些社會事務的資格、人身自由乃至生命健康,這是民事風險、行政風險導致的責任後果所不可比擬的,是任何企業和個人都難以承受的。
  • 人工智慧可以替代法官判案嗎?
    人工智慧在為人類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對社會提出了新的挑戰。著名理論物理學家霍金曾說過:「發明AI(人工智慧)可能會成為人類歷史上最大的災難,如果管理不善,會思考的機器可能會為(人類)文明劃上句號。」人工智慧的研究、開發、應用涉及社會多個方面,也衝擊著法律與社會倫理,該以何種恰當形式進行合理規範和引導,以便將這些技術真正推向前行並最終服務於全人類?
  • 律師劉揚:PlusToken案判決暗示幣圈新的刑事風險?
    眾所周知,在94監管以後,國家不承認虛擬數字貨幣具有法償性,因此很多刑事案件因涉案數字貨幣無法進行價格認定,所以只能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等罪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長期以來,虛擬數字貨幣在刑事司法領域基本達成了「無法進行價格認定」的共識。
  • 刑事個案證據問題及司法應對研究
    一、刑事案件存在的主要證據問題  (一)法定證據存在的主要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了七種法定證據,下面按照刑事案件中各法定證據存在問題的嚴重程度,逐一進行分析。  1、書證  書證是以其記載內容和反映思想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從實踐來看,書證是存在問題最多的證據之一。
  • 司法調研|司法確認程序風險防範機制研究
    司法確認程序的風險審視制度所存在的風險往往會通過其運行自發展現出來。因此,觀察司法確認程序的運行尤其是救濟制度的具體適用,無疑是發現並規避風險的最好方法。課題組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關鍵詞「申請撤銷調解確認」,獲得236篇相關裁判文書,去除不相關及重複判例後,共有27份裁判文書作為研究樣本。
  • 75號咖啡|數字時代的司法觀(二):法律人工智慧的技術、理論與應用...
    「75號咖啡」將以「數字時代的司法觀」為主題,以「大咖來訪」「法律沙龍」兩種形式,對司法人工智慧、大數據治理等進行深入探討。 第二期,帶來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陳衛東在上海市檢察院的講座實錄「法律人工智慧的技術、理論與應用問題」。
  • 期待可能性理論在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的可行性分析
    結合我國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大力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新形勢,借鑑其對我國當前的刑事司法具有特別意義和積極作用。顯然這裡也體現了期待可能性,因為被強迫違章作業的人員基於當時的具體條件和環境,法律上一般難以期待其違背直接主管人員的命令而不從事有關的違章行為,因而缺乏適法行為的期待可能性,不能對其進行刑事非難。相關司法解釋中也體現了這種精神,如根據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對於那些迫於生活困難,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而出賣親生子女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 【刑事研究】警惕刑事審判中的錨定效應
    二審對上述問題予以迴避、維持原判,有的是受到訴審同一和上訴不加刑等原則的約束,有的是法官在「案多人少」超負荷工作狀態下急於結案的無奈之舉;有的屬於「難辦案件」激發了裁判者規避風險、維持原判的傾向,極少數則是出於防止國家賠償、維護上下級法院關係等不當考慮。實務中還有一種「可改可不改的不改」的思維定式(如定性存在學術分歧、量刑偏重的案件),這說明錨定效應會使一種未超出合理範圍的司法偏差得到默認。
  • 刑事合規適用問題初探——以司法大數據統計分析為視角
    【5】本文試圖將刑事法律領域長期以來對於單位犯罪問題存在的爭議暫時擱置,從單位犯罪的現狀入手,通過司法判例數據檢索統計分析,來談一下刑事合規制度在中國確立並實施過程中還應考慮哪些問題,以期刑事合規制度在司法實踐中更好的發揮作用。
  • 京師實務|刑事合規適用問題初探——以司法大數據統計分析為視角
    【5】本文試圖將刑事法律領域長期以來對於單位犯罪問題存在的爭議暫時擱置,從單位犯罪的現狀入手,通過司法判例數據檢索統計分析,來談一下刑事合規制度在中國確立並實施過程中還應考慮哪些問題,以期刑事合規制度在司法實踐中更好的發揮作用。
  • 劉憲權:涉人工智慧犯罪中的歸因與歸責標準探析
    在涉人工智慧犯罪中,不應採用沒有主觀罪過仍追究刑事責任的絕對嚴格責任原則,而應採用只要有主觀罪過但不用加以證明就應追究刑事責任的相對嚴格責任原則。關鍵詞:人工智慧 客觀歸因 綜合歸責 主觀罪過 嚴格責任 因果關係一、問題的緣起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在為人類社會帶來福祉的同時,也帶來了相應的風險,尤其是刑事風險。
  • 李本燦:刑事合規制度的法理根基
    刑事合規就是這樣的一種制度,即融合企業自我管理與國家規制,構建國家-企業的合作治理模式。也就是說,國家層面意義上的刑事合規是這樣一種制度,即將企業合規管理與刑事責任建立關係,通過量刑激勵或起訴激勵等方式(以平衡企業的合規投入),推動企業自我管理,達到企業(風險的降低,刑事責任的減輕或避免)與國家(司法效率提升,公司犯罪治理效果提升,避免因企業受到刑事追訴產生的負外部效應等)共贏的目標。
  • 張玉環冤案背後的刑訊逼供——刑事司法的電車難題
    雖然現代刑事司法已經明確選擇優先保障人權,但是如何兼顧人權和對於被害人的公正,每個人的答案可能並不完全相同。對於刑事司法的電車難題,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 數字冰雹智慧司法 大屏可視化決策系統產品白皮書
    產品概述數字冰雹智慧司法可視化決策系統,支持整合司法各部門現有信息系統的數據資源,覆蓋「一個統籌、四大職能」等各個工作領域,憑藉先進的人機互動方式,實現司法綜合態勢監測、司法行政監測、刑事執行監測、公共法律服務監測、綜合保障監測等多種功能。
  • 談跨刑事責任年齡段的連續犯、繼續犯的刑事責任認定
    這個年齡階段的人,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辨別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為的能力,即對某些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具備一定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規定他們對自己實施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負刑事責任。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16周歲,是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 司法部發布司法鑑定指導案例
    專用名詞解釋    一、 法醫物證鑑定:是指運用免疫學、生物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等的理論和方法,利用遺傳學標記系統的多態性對生物學檢材的種類、種屬及個體來源進行鑑定。主要包括:個體識別、親權鑑定、性別鑑定、種族鑑定和種屬認定等。
  • 著名刑法學專家趙秉志點評2009年十大刑事案件
    作為我國在刑事司法領域著作等身的著名教授,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有著怎樣的看法呢?4日,趙秉志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逐一點評了其中10個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開平案是2001年《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生效後,中方向美方提起的第一起刑事司法協助請求案。中美雙方司法機關在此案的追訴過程中進行了充分的刑事司法協助,最終使得美國法院判處「二許」重刑,其刑期不但高於同案被遣返回國的餘振東,而且也已超出我國刑法規定的有期徒刑數罪併罰的最高刑期。
  • 人工智慧審判的法文化思考
    有限應用:作為輔助地位的人工智慧工具我國部分地區開始了各具特色的先行先試的人工智慧審判模式,例如,上海法院的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206」系統和貴州法院政法大數據系統,這兩者很大程度上是「辦案平臺」的性質,這也體現了面對技術革新時積極穩妥的精神:成熟一步,應用一步,建立一個全流程的證據審查,程序保障體系,兼具對司法人員的指導性和監督性,對於辦案人員統一掌握證據標準和證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