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剛經》第二十八品的「不受不貪分」之中,有如是經文: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品的大意,是闡述對於福德的正確態度。如果有一個修行者,知道「一切法無我」的道理,能夠真正修持忍辱,則此人的功德,遠遠超過以滿恆河沙等世界的七寶用於布施之人。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這個人雖有不可思議的功德,卻從來不受福德。他為什麼不受福德呢?因為他對於福德從來不去貪著。
這品《金剛經》的主旨,是要告訴修行者,對於福德,切勿陷入以下兩個窠臼中。
1.貪著福德
有人在修持佛法的過程中,貪福德的心很重。譬如有人做善行善事,他的心中首先是有一個「集聚福德」的念頭,也就是有貪著福德的相。他去做善行善事,其最初的發心不是針對善行善事本身,而是為了取得福德,以增加自己的福報。佛陀說,這是與真修行相違背的。
若是心中著了一個貪福德的相,即使做了善行善事,其福德也會大打折扣,變得很小。因此,佛陀在許多經典之中,都曾強調不可著福德之相而行善。若能如此,則是以大悲之心住於善行善事本身,這種善舉的福田,才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的。
2.納受福德
以無貪著之心行善舉之後,亦不可生納受福德之相,認為福德是「我」的。一旦動了「福德是我的」這個念頭,本來無量無邊的福德,很快會消得十分微少。故而,諸佛菩薩從來不會自己納受福德。
佛陀說「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釋迦佛在過去無量劫之中,以佛法度了無量無邊的眾生,但是他從不認為自己度過一個眾生,故而釋迦佛具足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
功德無形無質,一貪著一納受就會消掉。正如當年梁武帝問達摩大師:「我建佛寺、立佛像、齋僧有多大功德?」達摩大師告訴他沒有功德。梁武帝當時還不明白,後來志公禪師解釋說:「你本有功德,由於生了貪功受功之心,善惡抵消就沒有功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