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知乎一熱榜問題引發了熱議:
「公司說現在苦難時期,2年發不了工資,跟公司渡過難關,5倍補償你,你願意嗎?」
碰到這種情況,啥都別想,什麼感情、大餅都是虛的。
立刻準備跳槽,提桶跑路。也別想辭退補助金了,工資都發不起,哪有補償金。
講個朋友的親身經歷:
故事的開始是他老闆在中秋節發了個「大禮包」,停薪+裁員。形式就是語音+文字吧,幾個截圖,表示大家很辛苦,但是「我就是沒錢給你發工資」。
全程語音聲情並茂,連個數據都看不到,話說錢去哪了?支出在哪?收入在哪?9月底還在招新人入職,10月第一天告訴「沒錢啦,你們都別想拿工資啦。留下來的人是我患難與共的,走的人隨你便,我們就是分手了。」
本來當天大家都很理解,願意和公司共進退,因為公司的員工真的都很有理想,氛圍很好,但是老闆進行了一系列迷之作死操作。
先是以停薪考驗真情,哭鬧不發工資的就走。然後就是對一些員工開始指指點點,大致就是「虧欠都是你們的鍋,我把孩子的學區房的錢160多萬都拿出來啦,就為了給你們補窟窿,憑什麼就我掏錢苦著我呀,你們都得跟我苦著……」導致了從聯合創始人到員工,感到缺乏尊重,整個部門集體離職的情況。
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負責。
員工應該對自己的工資負責,因為工資是他拿到手的。
老闆應該對公司的經營負責,因為股份是他握在手的。
如果老闆要員工為公司的經營負責,那麼老闆就必須,為員工的工資負更多的責任。
否則,員工就有權拒絕這種,單方面受益的「雙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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