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接到市民爆料,深圳市寶安區西鄉流塘寶民花園二巷2號樂菲公寓電費不合理,僅十幾平方米的單身公寓,使用電器不多,但是每月用電量、電費卻居高不下。據了解,公寓每度電收費1.5元,個別住戶一月用電量高達500多度。公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電費單價是他們參照周邊公寓收費制定。
住戶:十幾平方米單身公寓電費增長至600元以上
記者採訪了30多戶住戶發現,公寓住戶雖然電器不多,但每月用電高達300至500度不等,每度電收費1.5元。
公寓住戶李小姐告訴記者,她租住公寓大約十幾平方米,裝有一臺小一匹空調,原來每月電費大約300多元,從今年6月份開始,電費突然增長到了600多元一月,李小姐很奇怪,同樣的使用電器,怎麼電費會突然增長那麼多呢?
這時候,李小姐發現不僅她家電費突然增長,其他住戶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一名住戶告訴記者,從6月期間,公寓曾經檢修電路後,電費開始飆升,每月用電300~400多度電,電費600~700元之多。而電費最高時近800元,用電500多度。
採訪中,住戶告訴記者,他們租住十幾平方米的房子,空調也不是經常使用,只有周末稍微使用空調比較久,平常看電視大多也是使用手機,想不到一個月竟然會有那多用電量。不僅如此,他們的電費竟然是1.5元1度。對此,住戶們都有疑問,為什麼居家生活用電怎麼會這麼貴?
記者採訪發現,大多數住戶每月用電均在200度以上,一般住戶用電在300多度,最高用電達到500多度。這些住戶住房面積都在十幾平方米左右,耗電電器只有一臺空調,部分住戶使用電視機看電視。因此,對於每月居高不下的用電量,他們全都保持質疑的態度,他們認為,一臺空調根本不可能有那麼高的耗電量。
住戶李小姐說,今年6月,房東檢修電路之後,用電量、電費突然增長。於是,李小姐諮詢了房東,房東回覆說是住戶用電量增加,導致的電費增長。但是李小姐告訴記者,這半年她使用空調,電器的使用量並沒有增加多少。
公寓方:1度電收費1.5元是公寓的收費標準
樂菲公寓工作人員於先生告訴記者,現在天氣熱住戶用電量高、電費貴都很正常,而且公寓用電量也和周邊公寓住戶用電差不多。談及電費收費標準時,於先生說:「1度電收費1.5元,是公寓對比周邊公寓電費收費標準後,才確定住戶用電的收費標準。」
據了解,長租公寓因為土地使用性質不同,長租公寓用電,屬於商業用電類型。但是記者查詢發現,深圳市工商業用電按照高峰時期、平峰時期以及低谷時期3個不同時期收取電費,但是3個時期的收費均沒有1.5元的收費標準。
律師:電價必須規範收取
廣東艾特朗律師事務所律師方碧雲告訴記者,房東自己制定電價或在政府規定電價上加價,賺取電價差額的行為,屬於違規行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規定,未按照國家核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