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記者張倩
「2018年,我們制定土壤汙染防治法,填補了我國土壤汙染防治領域的法律空白,與大氣、水汙染治理等相關法律一道構建起立體、嚴密的生態環境法治網。」當被問及去年人大工作亮點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言人張業遂這樣回答記者。
隨著《土壤汙染防治法》正式實施,我國的土壤汙染防治也進入了「新紀元」。這項關乎人民群眾「菜籃子」的議題,在今年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十分關注。
耕地
舌尖上的安全怎樣保障?
對耕地進行更高級別的保護
與往年不同,今年參加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河南遠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術部部長黨永富帶了三瓶土。
「我為什麼要帶三瓶土?我從事土壤研究很多年了,對土的感情很深,這次我把具有代表性的土帶上了全國兩會,希望大家能了解這些年土壤經歷的變化。你看第一瓶(土),這是改革開放前的,是有機土壤,沒有被施過化肥;第二瓶,讓我們實現了從『吃不飽』到『吃得飽』的轉變,這個土被施以了化肥、鉀肥、磷肥,經歷了農業機械化的轉變,也讓我們知道任何事物都不會那麼完美,有它的缺陷;第三瓶,就是我們依靠科技創新的力量,慢慢解決了化學農藥問題後的土,所以我也將它稱為『希望之土』,希望這樣很鬆軟、會呼吸的土壤能夠進一步促進我們的高質量發展。」
耕地土壤質量是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源頭保障,涉及到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因此,代表委員們尤為關注土壤汙染對農用地安全尤其是耕地安全的影響。
黨永富呼籲國家儘快將耕地質量保護法納入立法規劃。為何要進一步呼籲制定耕地質量保護法?黨永富解釋道:「去年,我們國家通過了《土壤汙染防治法》,讓土壤問題受到了更多人的關注。但是土壤汙染防治法裡涉及的土壤面很廣,不僅包括耕地,還包括林地、草原等。相較而言,耕地需要的保護級別更高,所以眼下也需要制定一部更詳細更有針對性的法律對其進行更嚴格的保護。」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張玉珍也支持加大對耕地的保護力度。她建議,在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的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更嚴格保護。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制定實施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優先採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輪作、間作等措施,降低農產品殘留物超標風險。對嚴格管控類耕地,要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通過採取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實現安全利用。對受汙染耕地,要識別汙染來源和途徑,採取切斷汙染途徑、整治汙染源等措施,防止新增汙染。
人居
人居環境怎樣保障?
完善土壤汙染治理責任機制
「土壤汙染問題是一個全球性話題,對人類影響極為深遠,與公民身體健康息息相關。」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天津市委副主委、天津慶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太利表示,「當前,除了農藥的不合理施用和不當處理給土壤治理帶來了不小的的難題,在一些城市地區,來自工礦的廢水、粉塵、工業垃圾等汙染物排放也令城市建設用地的土壤汙染防治難度加大。」
城市建設用地分為第一類用地和第二類用地。第一類用地主要是居住用地,兒童和成人均存在長期暴露風險。第二類用地主要是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等,主要是成人存在長期暴露風險。對於兩類地塊的風險防控,孫太利認為還應將重點放在完善法律規範支撐體系,強化責任機制上。
在孫太利看來,當前各級政府應當進一步完善土壤汙染治理責任機製法律規範體系,增加和補充相應配套的法律規範和部門管理條例等,銜接與協調各項法律規範,保障和指導土壤汙染治理責任機制的有效落實。對此,他建議,「可借鑑『河長制』,建立『汙染土壤治理專項責任人制』,強化問責管理,從而保障居民的健康安全。」
張玉珍也提出,現階段要做好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應當明確汙染責任主體需要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她建議:「對有色金屬、皮革製品、石油煤炭、化工醫藥、鉛蓄電池製造、採礦、印刷、危險廢物、加油站等可能對土壤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必須在環境影響評價時開展土壤評價。汙染責任主體和治理修復單位要摸清土壤中汙染物的遷移、轉化規律,應結合地塊個性化特點對土壤進行治理修復,保證修復質量。因此,企業應當成為土壤汙染防治的重要力量。同時,不同類型的地塊需要加以不同對待。對已經汙染的土地,相關部門與涉事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土壤環境風險評估,加強風險防控和治理修復。對暫不開發利用的汙染地塊,實施以防止汙染擴散為目的的風險管控,及時移除或者清理汙染源,採取汙染隔離、阻斷等措施防止汙染擴散。」
修復難題如何解決?
加快土壤汙染修復領域科技平臺建設與成果轉化
通過科技創新,近年解決了一些土壤修復的難題,但總體來看,當前仍面臨著較大的治理、修復挑戰。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長沈仁芳建議儘早啟動「土壤汙染與修復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重點支持農田土壤汙染防控與修復技術、汙染場地安全修復技術等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完善與土壤環境相關的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臺站建設,為土壤修復產品本土化創造應用條件。
同時,沈仁芳認為,應發揮國家可持續發展示範區、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載體作用,基於全國六大土壤汙染修復先行區建設模式,構建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建立國家及地方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推動土壤修復產業的快速發展。
「科學修復汙染土壤意義重大。」孫太利表示,「政府有關部門應提供專項基金,組織專家對汙染土壤進行分類治理。對汙染土壤狀況進行全面調查,科學分析成因、現狀和周圍環境。綜合運用生物、物理、化學等技術,修復被汙染土壤。通過技術支撐,優選種植具有吸收和降解及強抗性的植物,恢復植被群落,消除汙染隱患,加快改善一些土壤地塊的汙染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