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2個月的專用名稱,實際也是安排於當月舉行的親教活動和宗教儀式的名稱。其中在6月舉行的「拉伊米」慶典是印加最為重要的宗教節日。在其他月份也有一些被稱為「拉伊米」的親教節日,但這些儀式的規模遠不及6月的「拉伊米」節。每年6月的夏至日,太陽運行到特殊的位置,這一天就是「拉伊米」節。因其重大的意義,這個節日又被稱為「因普「拉伊米」,意思就是太陽證辰的聖典。
據說,印加人的日曆中有星期的概念,但每個星期的確切長度後人已無法肯定。有一說,認為古代印加人的星期是一個月的1/4而一星期中的每一天沒有具體的名稱。
但是,把12個月相加得到的太陰年總長度是354天,要比太陽運行周期得出的365又1/4天的太陽年短一些,兩者實際相差1天左右。印加人在實際生活中採取以太陽年計年,以月相變化月的辦法,但在太陽年與太陰月間似乎並沒有進行非常精確的協調,這一對即加的社會生活並沒有太大影響,因為在印加最重要的活動是農耕,太陽的運行是與農業生產關係最密切的自然現象,印加人能度地測定每年的至日和分日,由此得出的時間周期能正確引導人從事農耕。
至於那些更短的時間刻度,比如類似小時的概念,印加人似平並不計較。如果人們在田間耕作,就根據太陽的位置變化來估計大致時間,在室內活動,則根據煮熟馬鈴的耗時長度來度測時間。據說,煮熟一鍋馬鈴善所需的時間大約相當於1個小時。
也有歷史學家認為,嚴格地說,印加人並沒有真正地拿太陽曆。因為,印加人對太陽的觀察是一項從不終止的活動,每年都在進行,印加帝國每年都要根據全國各地觀測點對日月星辰的觀察結果,來直接調整曆法、規劃農作。也就是說印加人並沒有制訂出固定不變的太陽曆推行到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