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晚上,宋先生和朋友到昆明市官南大道一家火鍋店用餐,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席間竟「天降蛆蟲」,把所有人都給噁心壞了。宋先生表示,他和朋友此前也曾到這家餐館吃過幾次飯,算是熟客了,從來沒遇到過這樣事。一開始大家也沒注意觀察就餐環境,直到有蛆蟲爬到了朋友的身上那一刻。
他們透露,這些蛆蟲在餐桌上、椅子上擺起了陣勢,爬得到處都是,光看著都讓人感到渾身不適。
「大概這麼長,白色一條一條的,然後在板凳上爬著動……我們當時吃都沒吃了。」
店方人員獲悉後,只想幫他們換個桌。宋先生三人心裡不舒坦,有點生氣了。
「他們當時說讓我們拿108元來,叫我們走了,你氣不氣……」
宋先生3個人的意思是:只要店方給他們每人400元的檢查費即可。
但店方不同意。
火鍋沒法吃,協商又「商」不成,宋先生報了警。但經過民警的協調,這事兒還是沒能得到妥善處理。
火鍋店負責人表示「天降蛆蟲」並不是食品衛生出了問題。
「我們幾個月沒有開業了,我們開業第一時間要滅蟲,滅蟲以後不知道從哪裡掉下來,我們不知道,這些地方我們清理了,頂裡面我們清理不了,也不知道。」
據悉,這事發生後,火鍋店也加強了保潔措施,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既然警方出面調解都沒能讓雙方達成一致,小編感覺他們的分歧很大。仔細分析,有幾點需要大夥幫忙斟酌一下:
一、頂上的蛆蟲。
若在食材和火鍋裡沒有發現蛆蟲,這就是餐飲環境衛生的問題。從以往他們的就餐情況來推斷,這火鍋店還算不錯。
即使本次事件不是食品衛生的問題,但火鍋店的環境衛生肯定對食材有影響。食品安全和食品衛生很重要,一句「頂裡面我們清理不了也不知道」的話也間接說明了店方對環境衛生的消極態度。
二、每人400塊一共1200的賠償是否合理。
一般說來,在火鍋店消費竟然出現「天降蛆蟲」的事件,店方的責任沒法推卸它也推卸不了。固然這些蛆蟲沒在火鍋中,但它們出現在餐桌上也對消費者有很大的「殺傷力」。
「噁心死了」、「沒胃口」……這些對消費者的負面影響有時就不是醫院就能處理的,消費者理應得到賠償。
說實在的,火鍋裡若沒有蛆蟲,這400元的「檢查費」即使付給這三個人,他們也不一定就去檢查。小編感覺,這個賠償費的名字叫「精神損失費」較合適。
「幾個月沒開業」,也說明了火鍋店受疫情的影響也不小。大家在社會上混飯吃都不容易。多少錢才合理合情合法呢?有請大夥在評論區發表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