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究竟是什麼?是物理的存在還是大腦的虛幻,亦或是兩者兼具呢?
就讓我們通過一些實例,或許能從中探尋出意識存在的秘密。
一九九五年,麻省理工的愛德華教授用一個叫做「棋盤暗影錯覺」的圖來進行測試。
通過圖我們可以發現,A的區域和B的區域顏色明顯是不一樣的,但事實上A和B的區域顏色是一樣的,如果用一個顏色連接起來的時候,你就會發現A和B是一樣的顏色。
我相信絕大部分人看到這兩個顏色肯定是不一樣的,當然也有部分人能看出來這兩個顏色是一樣的。
那為什麼我們會產生這樣的錯覺呢?難道是我們的眼睛出現了問題了嗎?
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有一種病叫做「幻肢痛」,有些人沒了左胳膊,但是他感覺到左胳膊特別的疼。這種病在醫學上是非常難治的。
按照病人的描述,疼痛感十分強烈,就好像有東西碾過這隻手,但是卻一點治療辦法都沒有。就連麻醉對這種幻肢痛都是完全無效的。
之後人們發現,能夠緩解這種病痛的辦法:如果沒了左胳膊,就在左胳膊旁邊放一個鏡子,然後你看著鏡子裡的胳膊,如果你認為鏡子裡的胳膊就是自己的左胳膊,那麼這個疼痛就會馬上消失。
但是有些人無法認為這個胳膊就是自己的,這種疼痛就還會一直延續下去。那麼是不是說這種疼痛不是來自於客觀事實,而是來自於我們的意識中。
還有一個相反的試驗,在兩個手臂都在的情況下,擋住一隻手臂,然後在擋住的手臂上放一個假肢,同時刺激假肢和你的手。
時間長了以後,你就會覺得這個假肢就是你的手,當你再去打這個假肢的時候,你會有疼痛。
那麼是不是說人對於自身,哪些東西是屬於你自己的,都是由意識來判斷,而不是從客觀來判斷的。
還有一種就是精神分裂。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精神是通用一個身體。所以他們就是一個人。但是在精神學科和法律領域,現在已經開始鑑定人格分裂是多個人。
舉個例子,如果有個人格分裂的人現在違法了,那我們就要判斷他違反的時候的人格和他原本的人格是不是一樣的。不能定罪於一個沒有罪的人格。
也就是說一個人能裝兩個意識,這些不同的人格他們會有不同的習慣,說不同的語言,得不同的病,真的就是不同的人。
所以在法律上出現了一個非常難的問題:如果一個人有兩個不同的人格,他違了法怎麼辦?
綜上所述,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知,其實有一部分是幻想出來,而這種幻想是無意識中進行的,就像記憶被篡改了一樣。所以我們看到的世界,很有可能跟真實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那麼我們為什麼要篡改這個信息呢?
按照現在生物學家還有神經學家的一些分析,是因為我們生存的需求。就是我們在這個瞬息萬變的大自然中,想要生存的話就必須有一定的預判。
就是對於將要發生的事情進行一個提前的設想。那我們發現看到的跟我們設想的不一樣時,設想就佔據了主動,大腦就會把看到的改成我們想像的樣子。
還有就是我們對於這個世界的認知是需要整體的認知,比如我們看到動物的局部毛髮,我們大腦就會自動補全,如果等你完全看清楚再判斷可能就來不及。
所以說是一種預判機制,造成了我們這個能力。但是有一個問題,這個理論解釋不了。
一開始看見時,傾向於我們的想像,這個可以理解。但是在客觀事實的面前,為什麼還是不斷的傾向於我們的想像呢?比如說我們剛才看到的那張圖,我已經告訴你了,他的顏色是一樣的,你仍然看不出他的顏色是一樣的,這不就很奇怪嗎?
說到這裡,不妨讓我們大膽猜測一下,如果說我們的意識根本就不是這個世界的產物,它是一個更高維度世界的產物。那麼,在那個世界裡是由意識決定客觀存在,所以相對客觀存在,意識更為重要。
當意識和客觀存在產生矛盾的時候,他會更加傾向於意識。
我們的大腦是一個高維度的東西,到了一個低維度的世界,所以產生了不協調。所以我們的大腦永遠是自我意識為中心。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是虛擬的,就像一個龐大的遊戲,而我們知道遊戲越大,BUG就會越多。
但我們又是如何生活在裡面又發現不了這些BUG?
可能我們只能進行無限的腦補,或許我們看到了錯誤,也會自動將它合理化,這樣就可以安心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也有可能說人類的腦袋自動被植入了這麼一段代碼,讓我們能夠自動屏蔽。
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到現在都很難發現我們的世界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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