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類有兩套認知系統,「直覺思維系統」和「理性思維系統」。「直覺思維系統」來自人們的情感反應,反應更快更直接,但「理性思維系統」來自人們有意識的思維,更加理性。
而在做出選擇的時候,通常有「三大原則」。
一是,錨定法則:即用已知事物來判斷未知事物。先給一個「高錨」讓你作為參考,然後再拋出一個低錨,從而影響你的判斷和行為。
二是,可得性法則:越容易回憶起來的事件(尤其是親身經歷的)其實越容易誇大人們對可能性的判斷;相反,對於很少在記憶中保留下來的事情,人們便會認為它們發生的可能性很小。
三是,代表性法則:指人們在不確定性的情形下,會抓住問題的某個特徵直接推斷結果,而不考慮這種特徵出現的真實概率以及與特徵有關的其他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人類常常會陷入選擇的三大誤區:
1、我們總是過高地估計自己,盲目樂觀。
2、我們厭惡損失。
3、現狀偏見,保持現狀。
社會如何影響我們的選擇?
1、同儕壓力。對同一件事情,如果大家都持支持態度,很可能即便你一開始是反對的,也會因為壓力和害怕被指責而改變觀點。
2、從眾心理。有時候我們為了合群,只能接受其他人的建議,即便自己並不情願或不喜歡,也只能假裝欣然接受。
3、聚光燈效應。高估自己的重要性,過度關注自我,但關鍵是,其他人對你的關注程度實際上往往低於你自己想像的程度。
4、引導效應。如果人們被問及他們的行為傾向,他們最終會願意按照自己所回答的結果去行事。
如何用優化我們的選擇?
1、優化默認選項。
2、及時透明的反饋。
3、精簡選項、排除幹擾項。
4、讓人們看到選擇動機。
5、預計錯誤。
看上去不起眼的社會情形特徵也會對人們的行為產生巨大的影響。助推無處不在,儘管我們看不見。不管是好的選擇體系還是糟糕的選擇體系,它們都是無處不在和不可避免的,並且會極大地影響我們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