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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 | 《民法典》49大亮點梳理
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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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日常問答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規定,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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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將怎樣改變我們的生活?
它能不能達到立法的限制權利的目的才是核心。從理論上來講,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它能夠保護某一方,就是說離婚的決定是不是深思熟慮的決定。現在有了《民法典》,那就完全不一樣了,《民法典》規定的非常清楚,乘客必須根據你的車廂,根據你的座位號來坐,你不能去坐別人的位置。那麼以後有關部門處理起來,可以說有法可依。好意幫忙載人,出事故了也要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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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民法典》26:民法典中的隱私是指哪些內容?怎樣保護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什麼是隱私?《民法典》第1032條第二款:「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包括】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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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具體來說,第六章的主要內容包括:宣示了自然人享有隱私權明確了隱私權的內涵民法典第1032條第1款明確宣示「自然人享有隱私權」。同時,該條第2款對「隱私」的內涵進行了界定,即「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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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88處重要變化
四、《民法典》"第四編 人格權"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對"性騷擾"進行了規定1.《民法典》規定了"性騷擾"認定標準即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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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88個重要變化
四、《民法典》"第四編 人格權"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對"性騷擾"進行了規定1.《民法典》規定了"性騷擾"認定標準即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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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強化對人格的保護
民法典加強人格權立法,使其獨立成編,強化對人格的全面保護,讓人民生活更有尊嚴。「這是我國民事立法和民法典體系的重大發展和創新,是對人格尊嚴民法保護的深化,有利於促進人格權的司法保護。」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人格權獨立成編,在世界民法典立法史上具有創新意義、實踐意義和時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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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法典》,青海人一定收藏好!
《民法典》規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種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產、房屋增建、房屋裝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條)10.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來了以適應「三權分置」后土地經營權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權編增加土地經營權的規定,並刪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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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讀 | 《民法典》49大亮點全梳理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一、《民法典》是什麼?(一)《民法典》的組成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臺《民法典》之前,我們有《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單行法律,它們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有序運行發揮了良好的規範作用。《民法典》的出臺,是將以上民事單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邏輯性、體系性更強,必將更有效發揮其權利保障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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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人必知的49個法律要點|轉需
《民法典》規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種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產、房屋增建、房屋裝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條)10.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來了以適應「三權分置」后土地經營權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權編增加土地經營權的規定,並刪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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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播】《民法典》人人應當熟知的49個法律要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於2020年5月28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規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種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產、房屋增建、房屋裝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條)10.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來了以適應「三權分置」后土地經營權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權編增加土地經營權的規定,並刪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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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49大亮點梳理_政務_澎湃新聞-The Paper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一、《民法典》是什麼?(一)《民法典》的組成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臺《民法典》之前,我們有《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單行法律,它們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有序運行發揮了良好的規範作用。《民法典》的出臺,是將以上民事單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邏輯性、體系性更強,必將更有效發揮其權利保障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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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房子、婚姻及繼承等生活50要點
前男友長期打騷擾電話,使小芳心煩意亂,無法正常安寧生活,算不算侵犯隱私?答: 私人生活安寧屬於隱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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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正式施行,88處重要變化你必須知道!
四、《民法典》"第四編 人格權"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對"性騷擾"進行了規定1.《民法典》規定了"性騷擾"認定標準即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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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學苑 | 《民法典》之人人必知的49個法律要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於2020年5月28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規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種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產、房屋增建、房屋裝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條)10.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來了以適應「三權分置」后土地經營權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權編增加土地經營權的規定,並刪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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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整理:《民法典》的88個重要變化(建議收藏)
四、《民法典》"第四編 人格權"涉及的重要變化(一)對"性騷擾"進行了規定1.《民法典》規定了"性騷擾"認定標準即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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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讀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人格權編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該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首部法典,民法典從編纂到頒行都具有劃時代的裡程碑意義,它標誌著我國民法體系進入新的階段,我國公民民事權利保護開啟新的徵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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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民法典是如何從「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各個方面影響我們...
前男友長期打騷擾電話,使小芳心煩意亂,無法正常安寧生活,算不算侵犯隱私?答: 私人生活安寧屬於隱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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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立規矩,不可輕易遺棄寵物!
為了規範養寵,政府大大出手了 《民法典》第1249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