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 「好奇害死貓」,他人的隱私不能「碰」

2020-12-01 澎湃新聞

民法典 | 「好奇害死貓」,他人的隱私不能「碰」

2020-11-30 18: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好奇他人的秘密

窺視、偷拍他人的生活

侵擾他人的正常生活

現實社會中有少部分這樣的 「怪咖」

案例

2020年6月的一個晚上,楊某為追求刺激,在某出租房內將隨身攜帶的手機,從公共衛生間的下門縫中伸進去,偷拍正在洗澡的小允(化名),被發現後迅速逃離,後楊某被警方查獲。楊某的行為屬於偷拍他人隱私,路橋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民法典相關法條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信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路路提醒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間,不要試圖去觸碰。個人的隱私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違者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邢翔)

原標題:《民法典 | 「好奇害死貓」,他人的隱私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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