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強化對人格的保護

2020-12-05 大河報網

新華社北京5月15日消息,從保障公眾私生活「安寧權」,到構築個人信息安全防火牆;從全面建立反性騷擾制度防線,到及時應對基因編輯等新技術對人格權的挑戰……保護人格權、維護人格尊嚴,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民法典加強人格權立法,使其獨立成編,強化對人格的全面保護,讓人民生活更有尊嚴。

「這是我國民事立法和民法典體系的重大發展和創新,是對人格尊嚴民法保護的深化,有利於促進人格權的司法保護。」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人格權獨立成編,在世界民法典立法史上具有創新意義、實踐意義和時代意義。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對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權利,關係到每個人的人格尊嚴,是民事主體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2018年8月,人格權編草案首次亮相。此後,人格權編草案經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不斷修改完善。

隨著時代的進步、技術的發展,人們的私人生活邊界不斷拓寬,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成為難題——頻頻響起的騷擾電話、花樣百出的電信詐騙……人們期待:是否還能有不被打擾的私人生活?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格權編草案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可謂濃墨重彩。草案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在公民隱私權保護上有了新突破,對「隱私」的定義作出了更完善的規定。

此前的人格權編草案三審稿規定,隱私是自然人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單位和專家學者提出,維護私人生活安寧、排除他人非法侵擾是隱私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建議在隱私的定義中增加這一內容。

草案採納了這一建議,將隱私的定義修改為,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生活、私密信息。這意味著,「私人生活安寧」成為隱私權的重要內涵。

草案不僅明確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還將自然人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的範圍。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指出,將「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範圍,讓個人信息保護的定義更加清晰全面,但要從源頭有效治理個人信息洩露,還必須加強對網際網路公司、銀行、物流企業等信息收集者的引導與規制。

遭遇性騷擾怎麼辦?在人格權編草案的立法過程中有了答案:禁止性騷擾被寫入草案。這是立法機關以法律制裁違法、撫慰心靈的具體體現。

隨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推進,人格權編草案的「禁止性騷擾」規定也在不斷細化完善。草案規定,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這意味著「用人單位」的範圍可以涵蓋幼兒園、醫院等事業單位,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增加了可操作性。

對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醫學和科研活動作出一般性規定,避免科學倫理「不能承受之重」;強化了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人格權編草案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彰顯了保護人格尊嚴、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人文關懷。   

來源:新華社 編輯:張靜

相關焦點

  • 從民法典人格權編看我國人格權保障的憲法實施
    其中,與合同編、物權編等對現行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系統整合、修改完善不同,民法典在總結我國現有人格權法律規範的實踐經驗基礎上,單獨設立了人格權編。自2018年8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之後,人格權編草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不斷修改完善。
  • 民法典人格權編出臺記:廿年兩度起草,獨立之爭持續多年
    儘管學界對人格權的精準定義尚存爭議,但一般來說,人格權是指為實現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依法支配生命、健康、姓名、名譽、隱私、肖像等人格利益的權利。在表決通過的民法典中,人格權編包含「一般規定」「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姓名權和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六章,對上述權利作出保護性規定。5月25日,全國人大代表李小莉在審議民法典草案時發言。
  • 法律解讀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人格權編
    新編纂的民法典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今天跟著普法君一起學習《民法典》人格權編的法律規定以及特色亮點吧。什麼是「人格權編」?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彰顯了我國社會對於人的尊重與保護。該編對於肖像權保護規範進行了極大的充實與豐富,首次針對肖像權的客體、內容、財產利益及合理使用等進行了明確,並就姓名許可等和聲音保護的參照適用作出了規定。
  • 首次「觸典」獨立成編,《民法典》這樣保護你的人格權
    交匯點訊 近日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一個格外醒目的「人」字——人格權首次獨立成編,這被稱為民法典編纂最大的創新和亮點之一。  人格權之於人民,是權利的宣言書。6章、51條、近5000字的篇幅,首次「觸典」的人格權編,不僅是將以往散落在民法各處的人格權利「整理收納」,更是通過對公民人格權的莊嚴確認與嚴格保護,彰顯「人的價值」,傳達出民法典對個人的關愛——要讓每個人活得更有尊嚴。
  • 王利明:民法典人格權編中動態系統論的採納與運用
    《歐洲侵權法原則》(PETL)和《歐洲示範民法典草案》(DCFR)均採納這一學說,使得該學說的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在我國民法典的編纂中,人格權編也在總結這些經驗的基礎上,對動態系統論進行了大膽地吸收與借鑑。人格權編中的多個條文均體現了動態系統論的思想,這也成為人格權編的重要特色之一。有鑑於此,本文擬以民法典人格權編中的規定入手,探討動態系統論的價值,並希望對今後的法律適用有所助益。
  • 人格權編:讓每個人活得有尊嚴
    6章、51條、近5000字的篇幅,首次「觸典」的人格權編,不僅將以往散落在民法各處的人格權「整理收納」,彌補了傳統大陸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更通過對公民人格權的莊嚴確認與嚴格保護,傳達出民法典對個人的關愛——讓每個人活得更有尊嚴。
  • 崔麗丨民法典第1009條:基因人格權的創設、證成與實現
    內容摘要為了回應現代基因編輯技術發展對人格權保護帶來的風險與挑戰,民法典人格權編第1009條創設了人體基因保護的私法規範。但本條規範的原則性決定了基因權利的法律地位和保護方式還需進一步釐清。人體基因與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的保護密切相關,關涉個體的人格尊嚴和人格利益,應納入人格權保護範圍。
  • 委員說法丨法律上的「人格」與「人格權」都是什麼?
    人格權關乎每個人的人格尊嚴,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民事權利。但是,民法中的人格權是較晚出現的一個制度。在此之前,有一個與人有關的概念——「人格」。因此,學習民法典人格權編,首先需要弄清楚「人格」與「人格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人格」一詞在拉丁語中為「persona」,意為「假面」「面具」「角色」「自由民」「享有法律地位的任何人」等。
  • 秦前紅、周航:《民法典》如何保持自己的基本法律地位
    並且,民法典中的權利同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產生的時間先後上不可一概而論,民法典上財產權的產生一般而言早於憲法規定的財產權,而人格權並非如此,「近代民法法典化運動時的經典民法典亦未『發現』和創設人格權,憲法卻搶佔了『先機』」,「人格權首先是一項憲法上的權利,沒有憲法或憲法性文獻的賦予與規範,便沒有民法上的人格權制度」。
  • 民法典學習 | 《民法典》49大亮點梳理
    民法典共7編、1260條,分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 中國發布丨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人體基因等有關醫學科研活動不得...
    中國網4月20日訊(記者 李高思)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對《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二審。有的地方、法學教學研究機構和社會公眾提出,開展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學研究,可能帶來人體生命健康安全和倫理道德方面的風險,必須有嚴格的法律規範。
  • 新增與變化|2020《民法典》出臺之後,民法應該怎麼學?
    《民法典》的問世,大家的心算是小小的平復了下來!但是又面臨著另一個難題?有小夥伴會問,現在學習《民法》來得及嗎?那我們就來深入了解一下本次《民法典》的重點內容,這也是我們做的第二期民法典的內容了,想要了解更透徹可以在閱讀本文章以後查看之前文章。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張業遂21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的民法典草案共7編、1260條,7編分別是: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
  • 《民法典》對企業和勞動者的影響
    本次審議的《民法典》包括了總則和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六個分編,涵蓋了調整日常民事法律關係的各個方面。 11用人單位做背景調查要取得勞動者同意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 富平法院:微信群非人格權保護的法外之地
    富平法院:微信群非人格權保護的法外之地 2020-12-31 12: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我國民法典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
    在民法典人格權編第六章「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中,不僅對於隱私、個人信息以及個人信息的處理等基本概念作出了清晰的界定,同時明確了禁止實施的侵害隱私權的行為類型,處理個人信息應遵循的原則與合法性要件、個人信息的合理使用,還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關係問題作出了規定。在理解和適用民法典中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方面,有以下三個問題需要重視。
  • 民法典,熱詞背後的法治力量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保護民事權利這一主線,民法典切實做到「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總則編做好民事權利制度的頂層設計,強化對民事權利的保護;物權編明確物的歸屬,確立平等保護原則;合同編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契約自由;人格權編明確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以維護婚姻家庭和諧穩定為目標,保護公民的婚姻家庭權利和財產繼承權利;侵權責任編完善民事權利受侵害情況下的救濟渠道和規則
  • 民法典規定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民法典人格權編的第六章名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本章總結我國既有立法經驗(如《網絡安全法》)和學界通說確立了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規則。我國立法機關也正在起草個人信息保護法,未來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將與民法典之中的規則配合起來,全面保護個人信息。
  • 民法典怎樣保護「少年的你」?——聽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
    民法典怎樣保護「少年的你」?民法典的實施,對未成年人的生活與成長會帶來哪些影響?9月4日,作為北京市第二中學法治副校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為該校學生上了一堂生動的「開學第一課」。課堂上,張軍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為題,聚焦未成年人的學習生活,從中學生熟知的人和事講起,從「民法典是一部百科全書,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是一部護身寶典,明確了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民法典是一部共同約定,凝聚起保護未成年人的共同責任」三個方面為師生們詳細講解。
  • 民法典解讀 | 《民法典》49大亮點全梳理
    《民法典》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民法典》實施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 每日學法| 《民法典》解讀之民事權利分類
    每日學法| 《民法典》解讀之民事權利分類 2020-09-04 18:0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